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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印度之行 山重水复疑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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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印度之行 山重水复疑无路 生不逢时,在好莱坞的岁月,正是影业陷入深重危机的时期。在电影方面的发 展很不顺,决定从沉沦中崛起,与朋友策划一部《无声笛》的影片。他们去印度勘外景, 大失所望,拍摄计划被迫取消。曾有主演电视连续剧《功夫》的希望,他又一次幻想成 功,最终发现又是水月镜花。他愤怒且绝望:我在好莱坞还有呆下去的必要吗? 60年代,是好莱坞电影业空前危机的时代。 由于电视的竞争,电影观众人数急剧减少,迫使影片的产量也随之减少。1944年― ―1951年间,美国故事片的年产量在350部――450部之间;到1958年下跌为258部, 1960年跌至历史最低点,为151部;以后略有回升,维持在年产200部的线上。 面临这种境况,电影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颅,出卖影片版权给电视网,为电视网制 作电视片,向电视网出租摄影棚及制片设备。到1968年,来自电视的收入已占好莱坞收 入的1/3。 阴影笼罩着好莱坞电影业的演职人员。别说是新手,就是资深演员都面临失业的危 机。作为国际影城的好莱坞素来瞧不起电视,但在电视的威逼下,陷入生存危机的演职 人员不得不屈服,暂时转向电视剧的摄制。 这就是李小龙在好莱坞能多次串演电视剧,却难得在银幕上露脸的主要原因。 李小龙在电影中扮的角色远不及他在电视中那样“显著”。那是真正跑龙套,挥拳 蹬脚,匆匆而过,既未在字幕上留下名字,也末在观众中留下印象。 唯一值得一提的是,李小龙在影片《丑闻喋血》中扮演一名中国移民的黑社会杀手。 主角神探马劳是由李小龙的功夫弟子詹姆斯・加纳担当。李小龙的戏不多,他所饰的杀 手受一犯罪组织的派遣,去袭击神探马劳。马劳讽刺他是个同性恋者,使得他暴跳如雷, 疯狂扑向马劳。在与马劳的生死搏斗中,他跌出窗外,坠地而死,血溅街头。 此片由米高梅公司出品,摄于1969年。也就是说,李小龙在好莱坞苦盼死守了5年, 才守到一个“带有丑闻”的角色。这是李小龙在好莱坞唯一上镜较多的影片。 李小龙在香港所饰的所有角色皆是在影片中出现,拍电影是他的夙愿,在赴美后定 的另一大事业目标是做个电影明星。拍这部影片,对李小龙来说是痛苦的,他喜欢饰英 雄,即便是歹徒,也应是鲁悍骁勇的硬汉。可他饰的角色,是一个阴阳怪气的同性恋者。 这种性错位行为,深为中国武师所不齿。但李小龙还是接受了这个角色,可见李小龙演 电影的愿望有多么迫切――已到饥不择食的地步。 这部影片反响一般,这个同性恋杀手末给李小龙带来任何光彩。因为在美国,绝大 部分人是鄙夷这种人的,而不是李小龙演技不行。 李小龙更崇拜电影,投资浩大的电影是鸿作巨制,而小打小闹的电视只能算“小儿 科”。 李小龙在好莱坞的发展,电视小有成就而电影前景黯淡。 在60年代,电影公司均被财政困难搅得焦头烂额。为了生存,派拉蒙电影公司成了 石油托拉斯海湾及西部工业公司的子公司;联美电影公司屈尊加盟跟电影毫不搭界的全 美公司集团;环球电影公司成了美国音乐公司的一员;华纳电影公司卖给了加拿大的控 股公司;20世纪福斯电影公司落入大通――曼哈顿银行的控制之下;米高梅电影公司被 迫将部分地产押给拉斯维加斯赌场的老板。剩下的哥伦比亚电影公司等少数几家惨淡经 营,维持着摇摇欲坠的自主权。 好莱坞外表依然煊赫,游人和影迷潮水般地涌来,掩饰了影业的萧条。 60年代,好莱坞较少推出新人和新类型的电影。这必须以强大的经济为后盾,并且 要冒赔血本的风险。手头拮据的电影公司是不敢轻举妄动的。而李小龙,他所能主演的 影片是功夫片(这是好莱坞不曾有的),他还是个美国影坛的无名小辈。就这两点,李小 龙作为“包装明星”被推出的机遇几乎等于零。 然而,困境中的电影公司又无不在绞尽脑汁,企盼着推出新人和新的类型电影而再 现辉煌。因为电影观众久之必定会厌倦老面孔和老模式,渴望看到新奇的东西。故而电 影公司在谨小慎微的同时,又会孤注一掷冒冒风险,以盼出现奇迹。那么,无人问津的 李小龙,作为“包装明星”的可能性仍是有的。 mpanel(1); 施里芬恰恰看准了这一点。 施里芬的构想跟李小龙不谋而合。 不过,李小龙“要主演一部功夫片”的构思,绝不象施里芬那样是基于周密思考之 上的。施里芬熟悉好莱坞的运作机制和财政状况,对电影观众及电影市场作过研究和预 测。压抑中的李小龙想的只是自我张扬:“我要成功,我一定会成功!” 这是60年代后期。其时,萧条十多年的好莱坞影业开始复苏,影片的数量在上升, 被电视夺走的观众慢慢回到影院。 这个时候,各电影公司都急于推出新人、新片、新题材、新类型…… 施里芬认为这个时候推出东方的功夫片条件基本成熟。由于李小龙多年坚持不懈的 功夫推广表演,由于他所拍的电视剧及传播媒介的宣传,功夫热已开始在全美的范围里 慢慢掀起。广大的功夫迷,自然愿意在电影银幕上亲睹一下这位东方功夫大师祖的风采。 考虑到白人观众“顽固不化”的欣赏趣味(他们只崇拜白人英雄),还考虑到好莱坞 的首脑决策的惯性,施里芬拟定:在这部东方色彩的功夫片中增加一个洋人,并且他在 其中的位置与中国武师不相上下――以求平衡,弥补白人观众看电影时所产生的遗憾 (这种做法在美国职业篮球界尤甚,篮球是黑人的一统天下,但所有的球队,都有球技 略逊一筹的白人球员掺杂其中)。 他俩自然而然想到该由詹姆斯・高宾饰演片中的洋人。 詹姆斯・高宾是李小龙的功夫学生,还是李小龙从事影视表演的顾问。詹姆斯・高 宾是好莱坞资深演员,主演的片子一直很卖座。单就这一点考虑,拍摄计划容易在好莱 坞高层中审核通过。 况且,他和李小龙是挚友,未来的合作会十分愉快。 他俩把意图一讲,詹姆斯・高宾猛一击掌,叫:“你们跟我想一块了!我早想跟布 鲁斯・李联合搞一部东方功夫片!” 真是心有灵犀,不谋而合! 原先,施里芬认为李小龙由演电视剧配角而想演主角是一步登天。现在,只在好莱 坞电影跑龙套的李小龙要领衔主演一部全新的功夫片,那才真是一步登天了!为慎重起 见,三人慎密策划: *这是一部带探索性质的商业片,形式是李小龙的截拳道,内涵则是有千年之悠久 历史的中国武道哲学。 *事先不声张,待拿出脚本再跟电影公司的要员接触洽谈。因为口说无凭,只有高 质量的脚本,才能使要员们怦然心动,投资拍片。 *脚本创作采用好莱坞特有的模式(这是一种类似工业生产流水线式的作业方式,根 据每位作者的擅长分工合作,一人搭故事框架,一人完善人物,一个配对白,一个添打 斗,最后由一人润饰统稿。其中的环节有三道甚至十道,这种作业方式扼杀了写作者的 思维和灵气,故有写作机器之称。但这种方式,却比较适宜模式化的商业片制作)。 *故事梗概是:一个中国武师(由李小龙饰),一个西洋拳师(由詹姆斯・高宾饰), 开始势不两立,经常发生纠纷格斗。最后握手言欢,成为挚友(这是好莱坞商业片常见 的皆大欢喜、大团圆式的结尾模式)。 他们确定脚本由三人完成,第一位写故事,第二位写人物及对白,最后由施里芬润 饰统稿。故事基本按好莱坞商业片模式,但要有所创新。施里芬和詹姆斯出资1.2万美 元,请一位来好莱坞发展的作家写第一稿。 但是,这位作家却把功夫片写成了科幻片,“满嘴胡言乱,语”,“荒诞不经,令 人不知所云,如坠五里雾中”。他对中国功夫及西洋拳术均很陌生,尽管有李小龙三人 做他的技术指导,他却不愿虚心请教。要命的是,他自我感觉特别良好,他说:“在我 看来,中国武士就跟天外来客一样神秘和高超。” 第一稿显然不能用,于是,施里芬请他的侄子来操刀。他侄子也是一位作家,来好 莱坞做雇佣写手才两年,却参加了一百多部脚本的写作(这种流水线式的写作流程出来 的脚本,只有少数拍成电影,大部分库存)。他应该谙知好莱坞的脚本该怎样写,他参 与的西部片、警匪片的脚本有变成电影的,而这两类片子,跟功夫片有较多相通之处。 然而,好莱坞写作流水线已完全窒息了他的想象力(这是施里芬未曾料到的,他从 事这种写作时间短暂,平时言谈仍灵气毕露),加之他受前一稿作家失败教训的影响, 他竟然把功夫片写成了科教片!片中两位东西方武师,满嘴东西方武道的哲理箴言。他 “创作”的练功打斗场面,几乎是原封不动地照抄施里芬他们所提供的武术拳术书面资 料。施里芬三人看后,大失所望,哭笑不得。 他们只得自己来创作脚本,由施里芬执笔。 施里芬是一位独立的职业剧本作家,偶尔也客串好莱坞写作程序的写作,把守最后 一关(这一关的作家是所有流程中地位最高、报酬最高的)。施里芬创作的脚本质量很高, 虽然有些因不合商业片的要求而难为制片人所接受,却一致受到行家的好评。好莱坞的 著名影片《月黑风高杀人夜》、《海神号遇险记》、《冲天大火灾》等皆出自他的手笔。 他们商定,每周一、三、五的下午4时到6时汇合,不得有误,把此事置工作和家庭 之上,全力以赴,直至脚本杀青。施里芬在作一个大胆的尝试,让李小龙和詹姆斯设身 参与人物的活动中,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商讨之后,施里芬综合大家的意见,晚上把 这一节梗概写出交第二天讨论。这样反复循环,不断完善。 李小龙和詹姆斯十分投入,并很快进入角色,在各自的遐想天地里跟对手斗智斗法, 比武比勇。他们常常争得脸红耳赤,并且磨拳擦掌,到草坪上为未来的镜头打一遍,让 施里芬在写作中有个直观的感觉。 按最初的总体构想,詹姆斯・高宾饰的西洋拳师只在片头列为第一号角色,在片中, 则要让位给李小龙饰的年青的中国武师,因为这是中国的功夫片。 总体构想,后来有很大的变动。詹姆斯竭力为自己所饰的角色争戏,他说不是为自 己,而是为剧作能否通过,能否为代表美国的白人所接受,因此,不能把第一号角色置 于无足轻重的位置。 詹姆斯的话很有道理,施里芬采纳了他的建议,增加了西洋拳师的戏。最后故事情 节也有很大的变动,这位年青的中国功夫弟子,拜师求艺,苦练不辍,成为一位武功高 强、武德高尚的人。片中有一段台词,堪称全片“戏眼”,形象地刻画出一位探求武道 真话者的迷悯渴知心态: “我甚至不知道我经历过什么样的路――也不知道我怎么走过来的。我还有怀疑, 疑窦多多……我怎么能不经过更多的挣扎而将疑难解决呢?” 片名的中文译名叫《无声笛》,寓意深远,是李小龙从老子的“大音稀声”、“大 巧若拙”的含义中化来的。 为了增加李小龙在影片中的份量,施里芬打算让李小龙同时饰演另四个中国武师。 他们多是老者,只需粘上胡须就行。 脚本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创作和锤炼,三人均十分满意。毋须置疑,凝结着三人的心 血,最后出自金像奖剧作家施里芬手笔的剧作是第一流的。 施里芬把脚本交给华纳兄弟公司的制片人手中,对方很快读了脚本,对脚本的评价 是:“OK!” 接着,史达灵・施里芬、李小龙、詹姆斯・高宾一道与华纳公司商谈。华纳公司原 本就看好李小龙的武技和演技,说过要委以李小龙比较重要的角色,直到全面包装他, 而并非是有意开空头支票,但是,最后出于多方面因素的考虑而搁浅。 令华纳公司感到意外的是,他们顾虑的种种问题,施里芬三人都替他们考虑过,并 做出妥善处理。 令施里芬三人感到意外的是,华纳公司居然提出要强化李小龙的戏。看来,他们对 李小龙的担忧已不再作为一个问题。 好莱坞确实常做这样的事,派员到全国各地寻访美女,一旦选中,精心包装(由形 象设计一直到后期剪辑),然后再隆重推出,使这名原本不知电影表演为何物的靓妞在 一夜间成为偶像派电影明星。李小龙一直跟这种荣幸无缘,尽管他已是相当成熟的硬派 功夫演员。 李小龙当时的心情,跟那些虽长得漂亮,但地位低下的姑娘一经被好莱坞选中时一 样地惊喜若狂。出了华纳公司的豪华会议室,李小龙逢人便说:“我马上要主演一部伟 大的电影!”他同时不忘重提他曾写在白纸上的预言:“我,布鲁斯・李,会成为美国 第一个片酬最高的东方超级巨星……” 原来把李小龙的预言当茶余饭后笑料的人,这回真不敢嘲笑李小龙了。因为原先只 能在电影里跑龙套的李小龙,确确实实要主演一部被华纳公司看好的功夫电影。 然而,施里芬、詹姆斯却没这份狂喜。因为华纳公司虽同意《无声笛》的拍摄,却 有近乎荒唐的要求――必须在印度拍摄。理由是华纳在印度有笔款子,不能兑换成美元 汇出,如果在印度拍摄《无声笛》,正好可利用这笔印度卢布。 施里芬和詹姆斯为他们苦心孤诣策划的电影深深地担忧,李小龙狂喜了一阵,也骤 然冷却下来。把原本该是中国场景挪到印度去,拍出的影片将会面目全非!且不说在香 港台湾等地拍外景,就是在美国唐人街和利用好莱坞的布景也会比在印度强得多! 华纳公司的要求是不容更改的,否则就取消拍摄计划。施里芬答应试试看,中国和 印度是邻国,又同是东方文明古国,该会有相似的人文环境。 詹姆斯・高宾自嘲道:“看来我们一开始,就该策划一部表现印度瑜珈功的影片。” 李小龙忿忿道:“什么印度瑜砌功?就该是中国功夫!就该是我的截拳道!” 他们三人乘机飞往印度;去作为期三周的外景选择前期工作。据最后确定的脚本, 不管片头片尾打上谁是第一主角,李小龙至少是实质上的领衔主演,他要扮演五个角色, 几乎代表了整部影片的风格,并左右剧情的发展。 应该说,种种情况的变化,在李小龙与詹姆斯两个好强人之间,一开始就心存芥蒂。 印度是个贫穷落后的国家,气候炎热多雨,加之时间紧迫,交通不便,整个旅程异 常艰辛。三人均感水土不服,按照剧情的要求,他们又必须深入荒村僻野、深山老林选 择外景。他们诅咒天气,诅咒道路,诅咒旅馆的设施和饭菜,诅咒毒蚊、牛虻和一切可 恶的怪虫……最后,詹姆斯和李小龙互相把怨气朝对方发泄; 詹姆斯说:“不是为了你在好莱坞电影中演一个算得上角色的角色,我们怎会到这 个鬼地方来!”李小龙立即反唇相讥:“尊敬的好莱坞最伟大的明星,在飞机上你还乐 不可支,说我们可以游览美丽而神奇的印度风光。若不是健忘,你最好是去看看心理医 生。” 其时,吉普车陷入泥泞,三人正在泥水里艰难地跋涉。敦厚的施里芬岔开话题,说 道:“快看,那边有一头大象,它鼻子卷的那根木头,我看少说也有800磅。” 又有一次,他们在树林边沿看见一汉子在练瑜珈功,李小龙不由地定住,觉得瑜珈 功跟佛教禅宗里的坐禅有惊人的相通之处。詹姆斯对李小龙说道:“我早说过,我们这 部片子最好是表现瑜珈功,中国功夫大师布鲁斯都快成印度瑜珈功的高足了。”李小龙 瞪他一眼,说:“是的,我会成为瑜珈功:高足,我还会拍一部瑜珈功的电影,但不是 现在!我现在是要拍中国功夫――我的截拳道!” 又是施里芬岔开话题,谈他小时候,第一次见印度移民婚嫁的新奇感受。 他们俩发生磨擦的地方实在太多。印度虽长期曾为英殖民地,但在偏僻乡镇,外国 人仍鲜见。他们每到一地,总有许多印度小孩团团围住他们。生性活泼且不知劳累的李 小龙喜欢变戏法逗小孩玩。而詹姆斯则讨厌这些肮脏的小孩,喋喋不休地说:“我们快 成了动物园的怪兽了。”他大声叱喝把小孩撵走。 李小龙担心电影夭折,每到一地,总是迫不及待去寻找外景。而詹姆斯喜欢舒舒服 服呆在旅社里,他说:“我有一个预感,今天又找不到理想的外景地。”也许詹姆斯实 在是太劳累了,不愿跑路;也许他认为这部影片能否拍摄与他不关痛痒,即使拍成,对 他来说也仅仅是数量的增加。 俩人都是自我意识十分强烈的人。这时候,詹姆斯已不再记李小龙传授功夫的“大 恩”,李小龙亦是把詹姆斯为他鼎力举荐角色的“大德”忘个一干二净。 施里芬充当调解人,他年纪最大,行为稳重,也颇有主见,说话还算灵。因此,詹 姆斯和李小龙,虽都是会武性烈的硬派演员,因为施里芬的缘故,终未酿成互相谩骂甚 至拳脚相见的地步。 三人的印度之行,是由华纳公司在南亚的影片发行人代理人接待的,他没有陪同, 只是预订好旅社房间、安排旅程线路之后便忙他的事去了。也不知是华纳公司的安排, 还是代理人自作主张,住旅社时,给詹姆斯定好的房间总要比另两人要高一个档次。在 一幢原先英国人开的旅社里,詹姆斯住的是原先英国总督才有资格住的豪华套房,而施 里芬和李小龙则被随随便便打发到原先随行卫兵住的简易房间。 为此,李小龙忿忿不平。如果说,整个旅程中一切龌龊都可不计较的话,那么,唯 有这件事他不可不去计较――李小龙认为,他更应该住最好的房问: 平心而论,李小龙在这件事上,比较典型地表现出他做人的欠缺。施里芬年纪最大, 应该他住好房间才合适,李小龙所接受的文化中以中国文化比重更大,他应该知道“尊 老”的道德准则。再者,李小龙和詹姆斯正在闹矛盾,缓和矛盾的最好办法,或是只让 施里芬一人住豪华套房,或是三人都不住。 然而,退一步讲,如果执著事业的李小龙,在做人上也学得“圆融”,李小龙还会 成其为“李小龙”吗? 施里芬在一篇缅怀李小龙的文章里是这样说的: “一天晚上,小龙来找我,他说:‘我是主角,不是他。’(指詹姆斯・高宾)…… 小龙并说他将是全世界最伟大的明星,比詹姆斯・高宾和史蒂夫・麦昆更出名。但那时 我回答他:‘无论如何,你是白人世界中的一名中国人罢了!’随后,他走了出去。从 这时起,我第一次意识到我这位师傅不仅是一个非凡的功夫大师,而且还是一个个性极 强的演员。我对他更为尊重,并且更深入地认识了他。” 施里芬能宽容朋友的缺点,这正是他与李小龙的友谊始终牢不可破的重要原因。 三周的印度之行,没找到一处理想的外景点。最能代表中国的人文风貌的建筑是佛 教寺庙。原以为,印度是佛教的发源地,一定保留有古寺庙。事实上,历史上的印度佛 寺跟中国佛寺是两码事,并且早已随着佛教在印度的消亡而荡然无存。旅居印度的华人 建有寺庙,不但格局太小,而且建筑风格不伦不类,根本不宜做背景。 他们回到美国,在华纳公司,三人唯一能统一的意见是:不能在印度拍摄《无声 笛》。 詹姆斯的口气俨然一名艺术权威:“我认为绝不可在印度拍片!”施里芬说:“拍 出的片子将会面目全非,脚本原有的风格会所剩无几,或许能保持不赔本,但充其量只 能热闹一阵子。” 李小龙说:“表现中国功夫的影片只适宜在中国拍,现在的印度没有《无声笛》所 要求的场景!”又说:“好莱坞是无所不能的,可以创造一切包括月亮和恐龙:为什么 就不能在印度创造《无声笛》所需的一切?”还说:“一定得把《无声笛》拍出来:我 有百分之百的自信,因为我是最伟大的东方明星!我百分之百地保证这将是,不,一定 是好莱坞最卖座的影片!无论是在好莱坞拍,是在中国拍,还是在印度拍!” 李小龙表现得十分执勘和激动,一句话:就是不惜一切代价也得将《无声笛》拍出 来! 争执由詹姆斯・高宾一锤定音:“若是去印度拍,我坚决不干!你们另请高明!” 结果,华纳公司取消了《无声笛》的拍摄计划。这对李小龙来说,无疑是个重大的 打击,他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 这件事,使得施里芬和李小龙进一步看清了好莱坞和华纳公司的真面目。他们对李 小龙主演的影片能否保证卖座仍持怀疑态度。华纳公司有一笔卢布“死”在印度,正好 可拿李小龙主演的《无声笛》做试验品,不管能否卖座,反正他们心目中认为那笔钱已 不复存在。而对其他影片,却没要求非在印度摄制不可。 同时,在最关键的时刻,也可能是连他们自己也末意识到的种族偏见重新冒了出来 ――对李本人,也是对独具中国特色的功夫片。他们若真心想上《无声笛》,就不会最 后屈就于詹姆斯・高宾的“要挟”。道理很简单,离开了詹姆斯,好莱坞至少可以找到 十个他这样的演员担任片中角色,而集高超的功夫与演技于一身的东方演员,好莱坞只 有李小龙一个! 对詹姆斯的行为,并无多少可指责的,他是个美国人,自始至终以坦率的方式表现 自己。事情闹成这样的结局,跟李小龙本人不无关系。李小龙是个猛将,只知一意孤行, 而无谋略;他应该知道“小不忍则乱大谋”这句中国古训,却把它抛到脑后;他在好莱 坞羽翼并末丰满,却要表现“老子天下第一”,这在白人独尊的好莱坞,大概除了施里 芬,不再会有第二个人能够欣赏他容忍他。 这恰恰就是李小龙! 几年后,在香港发展的李小龙已是红透了半个地球,他的功夫片极为轰动,极为卖 座。好莱坞想起了他,想起了夭折的《无声笛》,重新纳入拍摄计划而去征求李小龙意 见。现在轮到李小龙一锤定音了,他的最后答复是: “我不干!” 1970年,李小龙携家眷回香港度假,不久又回到洛杉矶。李小龙的生活轨迹跟以往 别无二样,教武功、串演电视。他对好莱坞,对自己的处境有一种无奈。但他对未来的 信念从未泯息过,闲暇之余,他便构思他的未来的功夫片。 也许华纳公司从李小龙香港之行嗅出点什么,或听到什么风声。也可能是因为李小 龙演的电视片集越来越引人瞩目,许多好莱坞电影公司的制片人对这个中国功夫演员兴 趣日趋浓厚,以求一见,为以后的合作建立先期友谊。 华纳公司不计前隙,再一次向李小龙抛去橄榄枝,商谈合作一部由李小龙主演的片 子。 这是好莱坞常用的策略。因为好莱坞常会发生这样的事,一名不被某家电影公司看 好的,或者虽看好却又犹豫末决迟迟不启用的演员,会被另一家电影公司拉去签约拍片, 从而一炮打响,红遍全国全世界。那么,这家公司会专门为他(她)搭一个明星制作班子, 以契约的形式使其成为该公司独有的摇钱树。那么,前一家公司一定会后悔莫及。 因此,好莱坞各公司在独宠大明星的同时,也不会冷落那些末出名的演员。只要被 制片人看好,便以各种“友好”的方式先“稳”住;赠贺年卡,送生日蛋糕,邀请参加 公司的社交娱乐活动,作出委任更重要的角色甚至作为明星推出的种种许诺。这种诱人 的许诺,也可能会付诸现实,更可能只是空头支票、水月镜花。 但华纳公司的做法绝不会使人感到是在开空头支票。李小龙被邀请进了华纳公司的 豪华办公室,地位在一般电视制片人之上的电视部经理汤姆・库恩热情地接待了他。会 谈认真而诚挚,库恩说:“公司正在考虑拍摄一部表现中国功夫的电视片集,这个功夫 师是来自中国的,但活动背景却在美国,因为美国的观众更关注发生在美国的故事。不 用说你也会明白,这个中国功夫师是由你来演,否则,我们根本不会考虑拍一部这样的 电视剧。” 李小龙在接到华纳公司邀请时已有预感,他没有表现出惊喜若狂,但仍以激动的口 气说道:“你们的想法跟我不谋而合,我正在构思一个中国武师闯欧美的故事。这个武 师的身份很独特,是一个出自代表中国武术正宗的少林寺的青年和尚,他因缘出国,漫 游欧美,独游美国也行。这个武师,实际上是个除暴扶弱、见义勇为的武侠。而他的和 尚的身份又使他颇受清规戒律的束缚,他在灯红酒绿、繁华陌生的美国,必然会闹出许 多笑话……总之,这将是一部收看率非常高、深受观众喜爱的片集。” 李小龙边叙说,边对一些中国化的术语解释一番。库恩很有耐心地聆听,脸呈兴奋 之色。库恩提了一些意见,叫李小龙先把故事梗概写出来。他们商议稍许,一致同意把 这部表现中国功夫的电视连续剧就定名为《功夫》。 李小龙沉浸在他的故事天地里,废寝忘食地把梗概写出来,信心百倍地交给华纳公 司。 汤姆・库恩推说太忙,没时间看,竟将它束之高阁了。 李小龙等得心焦,施里芬主动去帮他询问,这才证实,华纳公司玩的正是好莱坞 “稳”住演员的把戏。过去,施里芬只是根据零碎的信息,来分析好莱坞不重用李小龙 的原因,这次却是亲自听到的。 库恩说:“我们认为李小龙不适宜做每个星期都在电视里出现的明星,这和拍一两 集是不同的。尽管我们知道他很想主演《功夫》电视片集,但我们必须对公司的财政负 责,所以我们还没有认真考虑过让他主演。” 他又说:“华纳公司、ABC公司(美国三大电视台网之一,电视片集须电视台网签约 购买才能拍板摄制)和发行商们都认为李小龙的英语还不够地道,他在电视观众中的名 气并不算大,他只是拍过单集片,缺乏支撑数十集电视片集的经验及能力。” 当时在场的华纳公司总裁泰蒂艾斯礼的太太莲达温杜布说:“ABC公司已明确表示, 拒绝考虑启用李小龙饰主角,他不够高大,太中国化了,这是美国电视观众难以接受 的。” 施里芬竭力说明,李小龙能够胜任《功夫》的主角,美国电视观众会欢迎他的。 库恩和莲达温杜布夫人均表示:我们个人也是这么认为的,我们认为他是好莱坞最 杰出的东方功夫演员。他还年轻,不要操之过急,华纳公司会认真考虑为他创造机会担 任电影电视主角的。我们会为他力争,使他的愿望早日实现…… 施里芬带着苦笑出了华纳公司。他想起李小龙跟他讲的一则中国寓言,一个农夫为 了省草料而又要让驴多于活,在驴的嘴前半尺处绑悬着一把鲜嫩的青草,驴为了吃到青 草拉着车不停地奔跑,而又始终吃不到它。 被好莱坞美丽憧憬所诱惑的李小龙,就象这头可怜的驴。 施里芬为了使李小龙对好莱坞不再抱太多的幻想,把华纳公司的意见原原本本告诉 他。李小龙听后,比取消片约还愤怒和绝望。 没多久,李小龙回香港发展。可以说,他是给好莱坞逼走的。   小勤鼠书巢 Luo Hui Jun 扫描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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