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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臣传第十七
○桑维翰
桑维翰,字国侨,河南人也。为人丑怪,身短而面长,常临鉴以自奇曰:“七
尺之身,不如一尺之面。”慨然有志于公辅。初举进士,主司恶其姓,以“桑”
“丧”同音。人有劝其不必举进士,可以从佗求仕者,维翰慨然,乃著《日出扶桑
赋》以见志。又铸铁砚以示人曰:“砚弊则改而佗仕。”卒以进士及第。晋高祖辟
为河阳节度掌书记,其后常以自从。
高祖自太原徙天平,不受命,而有异谋,以问将佐,将佐皆恐惧不敢言,独维
翰与刘知远赞成之,因使维翰为书求援于契丹。耶律德光已许诺,而赵德钧亦以重
赂啖德光,求助己以篡唐。高祖惧事不果,乃遣维翰往见德光,为陈利害甚辩,德
光意乃决,卒以灭唐而兴晋,维翰之力也。高祖即位,以维翰为翰林学士、礼部侍
郎、知枢密院事,迁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天福四年,出为相
州节度使,岁余,徙镇泰宁。
吐浑白承福为契丹所迫,附镇州安重荣以归晋,重荣因请与契丹绝好,用吐浑
以攻之。高祖重违重荣,意未决。维翰上疏言契丹未可与争者七,高祖召维翰使者
至卧内,谓曰:“北面之事,方挠吾胸中,得卿此疏,计已决矣,可无忧也。”维
翰又劝高祖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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