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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卷 志第十九 地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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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九 地理四 ○四川江西 四川《禹贡》梁、荆二州之域。元置四川等处行中书省。治成都路。又置罗罗 蒙庆等处宣慰司,治建昌路。属云南行中书省。洪武四年六月平明升。七月置四川 等处行中书省。九月置成都都卫。与行中书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卫为四川都指挥 使司。领招讨司一,宣慰司二,安抚司五,长官司二十二及诸卫所。九年六月改行 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领府十三,直隶州六,宣抚司一,安抚司一,属州十五, 县百十一,长官司十六。为里千一百五十有奇。北至广元,与陕西界。东至巫山, 与湖广界。南至乌撒、东川,与贵州、云南界。西至威茂,与西番界。距南京七千 二百六十里,京师一万七百一十里。洪武二十六年编户二十一万五千七百一十九, 口一百四十六万六千七百七十八。弘治四年,户二十五万三千八百三,口二百五十 九万八千四百六十。万历六年,户二十六万二千六百九十四,口三百一十万二千七 十三。 成都府元成都路。洪武四年为府。领州六,县二十五: 成都倚。洪武十一年建蜀王府。 华阳倚。北有武担山。又有外江,自灌县分流经城北,绕城而南,一名清远江。 又有内江,亦自灌县分流经城南,绕城而东,亦名石犀渠。合流南注於大江。此府 城之内、外江也。东有宁州卫,洪武十一年四月置。东南有马军寨巡检司。 双流府西南。洪武十年五月省入华阳县。十三年十一月复置。东南有牧马川, 即府在内、外江下流也。 郫府西。有内江,一名郫江,即府城内江之上流也。 温江府西少南。西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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