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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卷五十八  虞傅盖臧列传 第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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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卷五十八 虞傅盖臧列传 第四十八   虞诩字升卿,陈国武平人也。[一]祖父经,为郡县狱吏,案法平允,务存宽恕,每 冬月上其状,恒流涕随之。尝称曰:“东海于公高为里门,而其子定国卒至丞相。[二] 吾决狱六十年矣,虽不及于公,其庶几乎!子孙何必不为九卿邪?” 故字诩曰升卿。   注[一]武平故城在今亳州鹿邑县东北。郦元水经注云武平城西南七里有汉尚书令虞 诩碑,题云“君讳诩,字定安,虞仲之后”。定安盖诩之别字也。 注[二]前书,于定国字曼倩,东海人。其父于公为县狱吏、郡决曹,所决皆不恨, 为之生立祠。其门闾坏,父老方共修之,于公曰:“少高大闾门,令容驷马高盖车。我 决狱多阴德,未尝有所冤,子孙必有兴者。”至定国为丞相,孙永为御史大夫也。 诩年十二,能通尚书。早孤,孝养祖母。县举顺孙,国相奇之,欲以为吏。诩辞曰: “祖母九十,非诩不养。”相乃止。后祖母终,服阕,辟太尉李修府,拜郎中。[一]   注[一]汉官仪曰:“修字伯游,襄城人也。” 永初四年,羌胡反乱,残破并、凉,大将军邓骘以军役方费,事不相赡,欲□凉州, 并力北边,乃会公卿集议。骘曰:“譬若衣败,坏一以相补,犹有所完。 若不如此,将两无所保。”议者咸同。诩闻之,乃说李修曰:“窃闻公卿定策当□ 凉州,求之愚心,未见其便。先帝开拓土字,劬劳后定,而今惮小费,举而□之。凉州 既□,即以三辅为塞;三辅为塞,则园陵单外。此不可之甚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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