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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8 卷 志第十 地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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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 地理一 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 汉梗于北狄,隋不能服东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常在西北。若元,则起朔漠,并西 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故其地北逾阴山, 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盖汉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一万三千三百六十 八里,唐东西九千五百一十一里,南北一万六千九百一十八里,元东南所至不下汉、 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 初,太宗六年甲午,灭金,得中原州郡。七年乙未,下诏籍民,自燕京、顺天 等三十六路,户八十七万三千七百八十一,口四百七十五万四千九百七十五。宪宗 二年壬子,又籍之,增户二十余万。世祖至元七年,又籍之,又增三十余万。十三 年,平宋,全有版圆。二十七年,又籍之,得户一千一百八十四万八百有奇。于是 南北之户总书于策者,一千三百一十九万六千二百有六,口五千八百八十三万四千 七百一十有一,而山泽溪洞之民不与焉。立中书省一,行中书省十有一:曰岭北, 曰辽阳,曰河南,曰陕西,曰四川,曰甘肃,曰云南,曰江浙,曰江西,曰湖广, 曰征东,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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