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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1 卷 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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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三十一 选举一 选举之法尚矣。成周庠序学校,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举于乡,升于司徒、 司马论定,而后官之。两汉有贤良方正、孝弟力田等科,或奉对诏策,事犹近古。 隋、唐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算等科,或兼用诗赋,士始有弃本而逐末者。 宋大兴文治,专尚科目,虽当时得人为盛,而其弊遂至文体卑弱,士习委靡,识者 病焉。辽、金居北方,俗尚弓马,辽景宗、道宗亦行贡试,金太宗、世宗屡辟科场, 亦粗称得士。 元初,太宗始得中原,辄用耶律楚材言,以科举选士。世祖既定天下,王鹗献 计,许衡立法,事未果行。至仁宗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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