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书签
志一百四
○河渠四
△直省水利
清代轸恤民艰,亟修水政,黄、淮、运、永定诸河、海塘而外,举凡直省水利,
亦皆经营不遗馀力,其事可备列焉。
顺治四年,给事中梁维请开荒田、兴水利,章下所司。十一年,诏曰:“东南
财赋之地,素称沃壤。近年水旱为灾,民生重困,皆因水利失修,致误农工。该督
抚责成地方官悉心讲求,疏通水道,修筑堤防,以时蓄泄,俾水旱无虞,民安乐利。”
康熙元年,重修夹江龙兴堰,又凿大渠以广灌溉。二年,修和州铜成堰,龙首、
通济二渠。交城磁瓦河涨,水侵城,筑堤障之。三年,修嘉定楠木堰。九年,修
|
Sear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