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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5 卷 世宗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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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纪二 显德二年春正月辛未朔,帝不受朝贺。辛卯,诏:“在朝文班,各举堪为令录 者一人,虽姻族近亲,亦无妨嫌。授官之日,各署举主姓名,若在官贪浊不任、懦 弱不理,并量事状重轻,连坐举主。”乙未,诏:“应逃户庄田,并许人请射承佃, 供纳税租:如三周年内本户来归者,其庄田不计荒熟,并交还一半;如五周年内归 业者,三分交还一分;如五周年外归业者,其庄田除本户坟茔外,不在交付之限。 其近北地诸州,应有陷蕃人户,自蕃界来归业者:五周年内来者,三分交还二分; 十周年内来者,交还一半;十五周年来者,三分交还一分;十五周年外来者,不在 交还之限。” 二月戊申,遣使赴西京,赐太子太师致仕侯益、白文珂、宋彦筠等茶药钱帛各 有差,仍降诏存问。壬戌,诏曰: 善操理者不能有全功,善处身者不能无过失。虽尧、舜、禹、汤之上圣,文、 武、成康之至明,尚犹思逆耳之言,求苦口之药,何况后人之不逮哉! 朕承先帝之灵,居至尊之位,涉道犹浅,经事未深,常惧昏蒙,不克负荷。自 临宸极,已过周星,至于刑政取舍之间,国家措置之事,岂能尽是,须有未周,朕 犹自知,人岂不察。而在位者未有一人指朕躬之过失,食禄者曾无一言论时政之是 非,岂朕之寡昧不足与言耶?岂人之循默未肯尽心耶?岂左右前后有所畏忌耶?岂 高卑疏近自生间别耶? 古人云:“君子大言受大禄,小言受小禄。”又云:“官箴王阙。”则是士大 夫之有禄位,无不言之人。然则为人上者,不能感其心而致其言,此朕之过也。得 不求骨鲠之辞,询正直之议,共申裨益,庶洽治平。朕于卿大夫才不能尽知,面不 能尽识,若不采其言而观其行,审其意而察其忠,则何以见器量之深浅,知任用之 当否?若言之不入,罪实在予;苟求之不言,咎将谁执! 应内外文武臣僚,今后或有所见所闻,并许上章论谏。若朕躬之有阙失,得以 尽言;时政之有瑕疵,勿宜有隐。方求名实,岂尚虚华,苟或素不工文,但可直书 其事。辞有谬误者,固当舍短,言涉伤忤者,必与留中,所冀尽情,免至多虑。诸 有司局公事者,各宜举职,事有不便者,革之可也,理有可行者,举之可也,勿务 因循,渐成讹谬。臣僚有出使在外回者,苟或知黎庶之利病,闻官吏之优劣,当具 敷奏,以广听闻。班行职位之中,迁除改转之际,即当考陈力之轻重,较言事之否 臧,奉公切直者当议甄升,临事蓄缩者须期抑退。翰林学士、两省官职居侍从,乃 论思谏诤之司;御史台官任处宪纲,是击搏纠弹之地。论其职分,尤异群臣,如逐 任官内,所献替启发弹举者,至月限满合迁转时,宜令中书门下先奏取进止。 三月辛未,以李晏口为静安军,其军南距冀州百里,北距深州三十里,夹胡卢 河为垒。《通鉴》:浚胡卢河在正月,至三月始建军额。先是,贝、冀之境密迩北 疆,居常敌骑涉河而南,驰突往来洞无阻碍,北鄙之地民不安居。帝乃按图定策, 遣许州节度使王彦超、曹州节度使韩通等领兵他徙,筑垒于李晏口,以兵戍守,功 未毕,契丹众寻至,彦超等击退之。及垒成,颇扼要害,自是敌骑虽至,不敢涉河, 边民稍得耕牧焉。壬辰,尚书礼部贡院进新及第进士李覃等一十六人所试诗赋、文 论、策文等。诏曰:“国家设贡举之司,求英俊之士,务询文行,方中科名。比闻 近年以来,多有滥进,或以年劳而得第,或因媒势以出身。今岁所放举人,试令看 验,果见纰缪,须至去留。其李覃、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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