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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四 礼二(吉礼二)
郊祀 郊祀配位 郊祀仪注 祈谷 大雩 大飨 令节拜天
○郊祀之制
洪武元年,中书省臣李善长等奉敕撰进《郊祀议》,略言:
王者事天明,事地察,故冬至报天,夏至报地,所以顺阴阳之义也。祭天于南
郊之圜丘,祭地于北郊之方泽,所以顺阴阳之位也。《周礼・大司乐》:“冬日至,
礼天神,夏日至,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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