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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8 卷 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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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六十四 河渠六 ○直省水利 三代疆理水土之制甚详。自井田废,沟遂堙,水常不得其治,於是穿凿渠塘井 陂,以资灌溉。明初,太祖诏所在有司,民以水利条上者,即陈奏。越二十七年, 特谕工部,陂塘湖堰可蓄泄以备旱潦者,皆因其地势修治之。乃分遣国子生及人材, 遍诣天下,督修水利。明年冬,郡邑交奏。凡开塘堰四万九百八十七处,其恤民者 至矣。嗣后有所兴筑,或役本境,或资邻封,或支官料,或采山场,或农隙鸠工, 或随时集事,或遣大臣董成。终明世水政屡修,可具列云。 洪武元年修和州铜城堰闸,周回二百馀里。四年修兴安灵渠,为陡渠者三十六。 渠水发海阳山,秦时凿,溉田万顷。马援葺之,后圮。至是始复。六年发松江、嘉 兴民夫二万开上海胡家港,自海口至漕泾千二百馀丈,以通海船,且浚海盐澉浦。 八年开登州蓬莱阁河。命耿炳文浚泾阳洪渠堰,溉泾阳、三原、醴泉、高陵、临潼 田二百馀里。九年修彭州都江堰。十二年,李文忠言:“陕西病咸卤,请穿渠城中, 遥引龙首渠东注。”从其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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