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书签
卷第三十七【宋纪三十七】起柔兆摄提格四月,尽屠维大荒落七月,凡三年
有奇。
○仁宗体天法道极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天圣四年(辽太平六年)
夏,四月,安德节度推官李佑,唐庄宗曾孙也,上书求便官以洒扫陵庙,因改
授西京留守推官。帝谓辅臣曰:“唐庄宗百战有天下,嬖用伶官以及祸,可叹也!”
王曾曰:“陛下日听政事,又以前代治乱为龟鉴,天下之福也。”
知宁州、职方员外郎杨及,尝因乾元节献绣佛。帝谓辅臣曰:“及,佞人也。
民安政举,乃守臣之职,焉用为此?”辛亥,令邸吏还之。
丙寅,辽主如永安山。
五月,己卯,诏礼部贡举。
判刑部燕肃上奏曰:“唐大理卿胡演进月囚帐,太宗诏,凡决死刑,京师五覆
奏,诸州三覆奏,全活甚众。贞观四年,断死罪二十九,开元二十五年,才五十八。
今天下生齿未加于唐,而天圣三年,断大辟二千四百三十六,视唐几至百倍。京师
大辟虽一覆奏,而州郡之狱有疑及情可悯者,至上请而法寺多举驳,官吏得不应奏
之罪,故皆增饰事状,移情就法,失朝廷钦恤之意。望准唐故事,天下死罪皆得一
覆奏。”下其章中书,王曾谓:“天下皆一覆奏,则死囚充满狴犴,久不得决;请
狱疑若情可矜者听上请。”壬午,诏曰:“朕念生齿之繁,抵冒者众;法有高下,
情有重轻,而有司巧避微文,一切致之重辟,岂称朕好生之志哉!其令天下死罪情
理可矜及刑名疑虑者,具案以闻,有司毋得举驳。”
戊子,录囚。
辛卯,辽以东京统军使萧
|
Sear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