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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卷 志第十三 天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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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三 天文一 言天者有三家,一曰宣夜,二曰盖天,三曰浑天,而天之正体,经无前说,马 《书》、班《志》,又阙其文。汉灵帝议郎蔡邕于朔方上书曰:“论天体者三家, 宣夜之学,绝无师法。《周髀》术数具存,考验天状,多所违失。惟浑天仅得其情, 今史官所用候台铜仪,则其法也。立八尺圆体,而具天地之形,以正黄道;占察发 敛,以行日月,以步五纬,精微深妙,百世不易之道也。官有其器而无本书,前志 亦阙而不论。本欲寝伏仪下,思惟微意,按度成数,以著篇章。罪恶无状,投畀有 北,灰灭雨绝,势路无由。宜问群臣,下及岩穴,知浑天之意者,使述其义。”时 阉官用事,邕议不行。 汉末吴人陆绩善天文,始推浑天意。王蕃者,卢江人,吴时为中常侍,善数术, 传刘洪《乾象历》。依《乾象法》而制浑仪,立论考度曰: 前儒旧说,天地之体,状如鸟卵,天包地外,犹壳之裹黄也。周旋无端,其形 浑浑然,故曰浑天也。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五百八十九分度之百四十五,半露地上, 半在地下。其二端谓之南极、北极。北极出地三十六度,南极入地亦三十六度,两 极相去一百八十二度半强。绕北极径七十二度,常见不隐,谓之上规;绕南极七十 二度,常隐不见,谓之下规。赤道带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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