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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卷 志第七 礼仪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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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七 礼仪七 贞观十四年,太宗因修礼官奏事之次,言及丧服,太宗曰:“同爨尚有缌麻之 恩,而嫂叔无服。又舅之与姨,亲疏相似,而服纪有殊,理未为得。宜集学者详议。 余有亲重而服轻者,亦附奏闻。”于是侍中魏征、礼部侍郎令狐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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