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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纪第三十
○高宗七
十二年春正月癸卯,罢枢密行府。庚申,孙近分司、漳州居住。
二月丁丑,加建国公瑗为检校少保,进封普安郡王。己卯,赐杨沂中名存中。
丙戌,诏诸州修学宫。辛卯,蠲广南东、西路骆科残扰州县今年租。镇江、太平、
池州、芜湖大火。癸巳,金主许归梓宫及皇太后,遣何铸等还。
三月丙申,临安府火。壬寅,命普安郡王出就第,朝朔望。辛亥,以士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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