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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一 律历一
○应天 乾元 仪天历
古者帝王之治天下,以律历为先。儒者之通天人,至律历而止。历以数始,数
自律生,故律历既正,寒暑以节,岁功以成,民事以序,庶绩以凝,万事根本,由
兹立焉。古人自入小学,知乐知数,已晓其原。后世老师宿儒犹或弗习律历,而律
历之家未必知道,各师其师,岐而二之。虽有巧思,岂能究造化之统会,以识天人
之蕴奥哉!是以审律造历,更易不常,卒无一定之说。治效之不古若,亦此之由,
而世岂察及是乎!
宋初承五代之季王朴制律历、作律准,以宣其声,太祖以雅乐声高,诏有司考
正。和岘等以影表铜臬暨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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