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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5 卷 志第七十八 礼二十八(凶礼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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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七十八 礼二十八(凶礼四) ○士庶人丧礼 服纪 士庶人丧礼。开宝三年十月,诏开封府:禁丧葬之家不得用道、释威仪及装束 异色人物前引。太平兴国七年正月,命翰林学士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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