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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
○马政
国马之牧,历五代浸废,至宋而规制备具。自建隆而后,其官司之规,厩牧之
政,与夫收市之利,牧地之数,支配之等,曰券马,曰省马,曰马社,曰括买,沿
革盛衰,皆可得而考焉。
凡御马之等三, 入殿祗候十五匹,引驾十四匹,从驾二十匹。 给用之等十
有五, 曰拣中,曰不得支使,曰添价,曰明信,曰臣僚,曰诸班,曰御龙直,曰捧
日、龙卫,曰拱圣,曰骁骑,曰云、武骑,曰天武、龙猛,曰配军,曰杂使,曰马
铺。 群号之字十有七, 曰“左”,曰“右”,曰“千”,曰“立”,曰“水”,
曰“官”,曰“吉”,曰“天”,曰“主”,曰“王”,曰“方”,曰“与”,曰
“来”,曰“万”,曰“小”,曰“囗官”,曰“退”。 毛物之种九十有二,
叱拨之别八,青之别二,白之别一,乌之别五,赤之别五,紫之别六,骏之别十一,
赭白之别六,骝之别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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