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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五上 郊祀志第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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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五上 郊祀志第五上 《洪范》八政,三曰祀。祀者,所以昭孝事祖,通神明也。旁及四夷,莫不修 之;下至禽兽,豺獭有祭。是以圣王为之典礼。民之精爽不贰,齐肃聪明者,神或 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使制神之处位,为之牲器。使先圣之后,能知山川, 敬于礼仪,明神之事者,以为祝;能知四时牺牲,坛场上下,氏姓所出者,以为宗。 故有神民之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神异业,敬而不黩,故神降之嘉生,民以 物序,灾祸不至,所求不匮。 及少昊之衰,九黎乱德,民神杂扰,不可放物。家为巫史,享祀无度,黩齐明 而神弗蠲。嘉生不降,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 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亡相侵黩。 自共工氏霸九州,其子曰句龙,能平水土,死为社祠。有烈山氏王天下,其子 曰柱,能殖百谷,死为稷祠。故郊祀社稷,所从来尚矣。 《虞书》曰:舜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遂类于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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