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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卷 志第十四 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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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十四 职官 《书》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所以奖导民萌,裁成庶政。《易》曰: “天垂象,圣人则之。”执法在南宫之右,上相处端门之外,而鸟龙居位,云火垂 名,前史详之,其以尚矣。黄帝置三公之秩,以亲黎元,少昊配九扈之名,以为农 正,命重黎于天地,诏融冥于水火,则可得而言焉。伊尹曰:“三公调阴阳,九卿 通寒暑,大夫知人事,列士去其私。”而成汤居亳,初置二相,以伊尹、仲虺为之, 凡厥枢会,仰承君命。总及周武下车,成康垂则,六卿分职,二公弘化,咸树司存, 各题标准,苟非其道,人弗虚荣。贻厥孙谋,其固本也如此。及秦变周官,汉遵嬴 旧,或随时适用,或因务迁革,霸王之典,义在于斯,既获厥安,所谓得其时制者 也。四征兴于汉代,四安起于魏初,四镇通于柔远,四平止于丧乱,其渡辽、凌江, 轻车、强弩,式扬遐外,用表攻伐,兴而复毁,厥号弥繁。及当涂得志,克平诸夏, 初有军师祭酒,参掌戎律。建安十三年,罢汉台司,更置丞相,而以曹公居之,用 兼端揆。孙吴、刘蜀,多依汉制,虽复临时命氏,而无忝旧章。世祖武皇帝即位之 初,以安平王孚为太宰,郑冲为太傅,王祥为太保,司马望为太尉,何曾为司徒, 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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