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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 30 章 留守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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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留守穷城 反对南京临时政府和孙中山的恶浪,一浪高过一浪,在定都之争之后,紧接着又掀 起参议院风波。 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中,同盟会会员居绝大多数。江苏、湖北两省便以种种借口去 搞垮参议院,另立一个能为他们控制的参议院,进而否定南京参汉院所制定的《临时约 法》,为袁世凯效劳。 江苏省籍的参议员杨廷栋、陈陶怡、凌文渊首先发难,他们借口南京临时政府未遵 循法律程序,擅用汉冶萍公司与轮船招商局的资财抵借外债和威逼参议员,蹂躏参议院, 提出辞职。湖北籍参议员时功玖、刘成禺、张伯烈在参议院审查通过一项向道胜银行借 款合同,发生激烈争论后,便通电辞职。 江苏、湖北两省议员辞职,黎元洪控制的民社机关报《民声日报》发表《足以亡国 之参议院》一文,公开号召取消参议院,另立国民议会。它指控南京参议院犯有“借款”、 “争都”、“变乱政体”、“暴公肥己”四大罪状。并说“以上四罪仅犯其一,即足以 亡国之祸,若兼而有之,其亡盖可立待”。 3月14日,湖北省议会发通电:以南京参议院是由各省军政府委员组成,不能作为人 民的代表机关,近因南京临时政府以赋税抵借俄债,苏、鄂议员业已辞职,参议院人数 不足,议案已难发生效力为理由,主张任用国务员一节暂由袁大总统独立主持,不必再 征得南京参议院的同意。要求各省议会在3月底之前,另行选出参议员,组织临时中央议 会,待临时中央议会成立后,袁世凯所任命的国务员,再行追交通过。 湖北议会又致电江苏议会,提议:“每省由议会或谘议局选举10人以上20人以下议 员,于20日内齐集汉口,筹划一切事宜,如蒙赞成,恳即先行告知本议会为盼。” 江苏议会立即通电响应:“敝会本日开会,尊议极赞成,惟拟修正三事:一、正名 为临时国会;二、每省由议会或谘议局选举7人;三、齐集临时政府所在地。贵会如表同 情,拟请续电各省议会或谘议局,倘得多数赞同,仍由贵会挈名,电请袁大总统认可, 共和肇建,事机万紧,伫盼赐复。” 湖北黎氏集团原打算在汉口组织临时中央会议,以便控制。现在江苏提出不同意见, 只好复电说:临时国会地点,原以汉口为齐集地点,俟首都决定后,即行移往,现事机 紧迫,凡在长江流域以南各省均齐集汉口同往北京,长江流域以北各省经往北京集会, 限15日务各达到往在地点。他们的倡议已得到皖、粤、浙、闽、吉、奉、江、直、豫、 晋等省来电赞同,要求江苏速选议员,如期集会。 湖北议会不但不承认南京参议院,而且否认南京参议院所制定的《临时约法》。在 3月17日的一份咨文中说:“自上月28日后,苏、鄂议员辞职,各省议员相继辞职者甚多, 所余仅23人,已不足法定人数,断难开会,即令该院违背法律,任意开会,揆之法律决 难发生效力,勿论该院所决《临时约法》为何项性质,人民决不承认,本议会除电恳袁 大总统主持外,相应咨请贵军政府通电袁大总统及各省都督督抚,不以该院决定之《临 时约法》为有效。” 湖北议会利令智昏,它支持袁世凯集权,主张国务员的任命,不必再征参议院同意, 由袁世凯独立主持,又要废除对袁世凯的权力有所限制的《临时约法》。但是,他们却 忘记了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和副总统黎元洪是由参议院选举出来的。若废除《临时约法》, 袁世凯的临时大总统和黎元洪的副总统,也就失去了合法性。 南京参议院致电湖北议会,批驳其另立国会的主张:   昨接袁总统寒电,转达贵会通电各省发起临时国会,已得11省回电赞成,不胜 骇异。本院之成,根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现公布之《临时约法》,亦载明10个月内召 集国会,当此参议院既成立之后,国会未成立之先,乃以一省议会名议,辄召集临时国 会,不知何所依据?若不承认,临时政府皆将无效,民国之基础于以动摇。且今日以一 省议会反对参议院而召集临时国会,他日将又有一省议会反对临时国会而召集第二临时 国会,起覆纷纭,事权不一,民国前途,将何以赖?方今国基初肇,所赖以维持培植者, 端在守法,参议院为法定机关,万不可任意破坏。至于参议员本应依约法选派,规定选 派方法,权在各省,或民选或公派,一惟各省自定,万不能执民选二字反对参议员,因 以反对参议院。且全国各地未设省议会或谘议局者有之,即现时省议会,亦多因仓卒成 立,并未经正式选举。贵会所提断不能完全实行,非徒无益,实生纷纠,本院公认此举 当然无效。 mpanel(1); 参议院又通电各省说:   鄂省临时议会发起临时国会为不正当之举动,经本院皓电通告,谅已达鉴。参 议员能否代表人民之意,乃参议员之选派方法问题,非参议院可否消灭问题。若谓都督 选派之议员不足代表人民,尽可按照《临时约法》第18条规定选派5人之数,尽由民选, 选定后,即可陆续来院与该省前派之参议员实行交替。《临时约法》规定选派方法由各 省自定,各省如何选派,其权皆在各省。各省主张民选,应依约法选举参议院之议员, 方不失为正当。参议院为行使立法权之机关,若不承认,则根本破坏中华民国,前途不 堪设想,恐非真心爱国者所出此。总之,参议员可以全体改选,参议院为法定机关,断 不能改。鄂省之发起临时国会实为非法举动,当然无效。 袁世凯出于维护自身的合法地位,于3月22日给南京参议院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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