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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权的集中(1)
殖民地下台湾经济发展的重要特色之一,即是对外贸易的长足发展及由此而来
的巨额贸易顺差。日据时期的台湾对外贸易分为移出入和输出入,前者专指台湾与
日本内地的贸易,后者则是台湾与其他国家及大陆的贸易关系。这一状况的出现与
台湾的殖民地地位相关,因为在日本统治下,台湾与日本的贸易属于所谓的 “国
内贸易”,此外的贸易关系(包括与大陆)则属“国际贸易”,二者被严格区分开
来。
历史上的台湾由于其海岛型经济结构和农产品市场(米、糖、茶、樟脑)的高
度外向化,与外部的贸易关系历来就是比较发达的。清代南自华南沿海,北至鸭绿
江口,都有来自台湾的商品与航船的踪迹,而日本、北美、欧洲及东南亚各地也辗
转运去了台湾的糖、茶和樟脑等货物。日本对台湾的占据,彻底改变了台湾的国际
贸易地位,台湾从隶属中国一省的对外贸易变成为日本殖民地的对外贸易,并且通
过与殖民宗主国贸易关系的日益强化,台湾被卷入日本经济的漩流中,台湾经济成
为日本帝国经济分工的一部分。因此,日据时期台湾对外贸易发展的过程,也就是
其殖民地化加深的过程。
日本据台后,即于1896年1 月29日发布《对缔盟诸国宣言》,宣布“与日本缔
有通商及航海条约的各国臣民及人民,得在淡水、基隆、安平、台南府及打狗居住
及从事商业,上述诸国船舶得靠泊淡水、基隆、安平及打狗诸港并输出货物”。林
东辰:《台湾贸易史》,日本开国社台湾支局,台北,昭和7 ,第202 页。日本与
各缔约国间通商及航海条约税则和其他诸般商定亦适用于台湾。传统的戎克船贸易
港口如旧港、梧栖、后龙、鹿港、东石、马公等,作为特别开港场继续对外开放。
然而,开放的贸易状态并非日本殖民者利益之所在,将台湾纳入日本的经济圈
并使之成为独占的贸易场所,是台湾总督府贸易政策的总目标。为达成此一目的,
日本殖民当局除了驱逐西方列强在台商业势力之外,还积极利用关税的壁垒保护作
用。1895年6 月接收了淡水税关后,颁布税关官制,依当时协定税率征收关税,1899
年改定税率,提高关税为15% 。在增加税收收入的同时,由于台湾与大陆及其他地
区变成为国际贸易,税率比台湾与日本间的所谓国内贸易高出许多,外国及大陆商
品的竞争力大为下降。 1902 年又加强了对来自大陆的戎克船走私贸易的打击,使
得两岸帆船贸易走向衰落,传统大陆商品进入台湾愈益艰难。日本商品则开始逐渐
占领并充斥台湾市场。这样一方面以高关税堵截了外国及大陆商品,另一方面却打
通了日台贸易通道,将台湾拉入日本的怀抱,使之成为依赖日本市场而生的附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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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日本对台湾对外贸易的垄断,总督府开辟了多条命令航路。1896年,
由大阪商船株式会社开通神户经冲绳至基隆航线,伊万里运输会社经营基隆、澎湖、
安平至打狗航线。1897年令日本邮船株式会社开辟基隆经门司至神户每月两回之定
期航线。对这些航线,总督府给予了相当的补助金,1896~1905年间,每年给予大
阪商船株式会社及日本邮船株式会社平均602220元,此后补助金逐年增加,1928年
达到1622291 元。林进发:《台湾产业大观》,民众公论社,台北,昭和11,第240
~242 页。又在大阪商船与近海邮船共同经营的神基线(神户―基隆),1931年补
助80 万元,1932年72万元,1933年66万元。这些资金补助有效地支持了日本海运
会社的运作,以国家的力量协助日本资本排斥了外国的竞争,紧密了日台间的经贸
及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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