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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社起义(2) 雾社起义给予日本殖民者以沉重的打击,尤其是对于吹嘘其“理蕃”成绩的台 湾总督府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绝大的讽刺。雾社原住民地区是总督府当局费尽心 机企图树立的一个“蕃地”模范区,日本国内到台参观考察者也多安排到雾社迈勃 等社,成为殖民当局对外宣传的花瓶。参加起义的花冈一郎和花冈二郎,原本是雾 社原住民,日本殖民者给他们起了日本名字,主动撮和其婚事,将其作为“模范生” 而大加宣传。起义领导者摩那・罗达奥则曾被邀请到日本国内参观,试图以日本的 繁荣和强大来恫吓原住民。然而,雾社起义的爆发,宣告了日本殖民者理蕃政策的 破产,同时也显示了台湾原住民在殖民者奴役面前永不屈服、宁死抗争的顽强精神。 雾社起义的爆发揭示了日本殖民者对台湾原住民政策的失败,其根本原因在于 日本人作为统治民族对被统治民族――台湾原住民生存权利的剥夺和民族尊严的肆 意践踏,在于殖民当局依凭警察专制高压而不顾及原住民的感受。《台湾新民报》 就此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敢断定雾社之变,是十数年来治蕃政策之破绽,又是 日本民族统治异民族的失败之一好实证了。若要追究其真因,近则由该地的警察酷 吏虐待所激发的,远则因高压政策征服心理所酿成的,所以要严格的问责,实不仅 止于该地直接关系的警察及上级监督高官,凡抱着高压政策征服观念的在台内地人 (按指日本人――引者),皆要分担其几分的责任了。此何以言呢?请看该地蕃人 归服了日本统治十数年,若是施以相当的仁政,他们设使不知感恩,也必不能出此 最后的舍命报复。况且他们全不害台湾人而专敌视内地人,这是证明非似昔日的出 草乱杀,实是一种有意识的对内地人报复了,关于此点,内地人如不能幡然自省其 身,则必失了统治异民族的度量,如果这样,则虽得耀武扬威于一时,谁敢保证永 久绝无第二第三的雾社出现呢?”《雾社事件清算》,《台湾新民报》昭和6 年1 月10日。民族运动团体台湾民众党也就此通电日本内阁总理大臣等,为台湾原住民 的生存权益呐喊呼号:“我党认为雾社事件系向来肆意榨取及生活上之迫害与驻在 警官不正、贪戾、残忍之处置所激发者。应从速将总督、警务局长、台中州知事以 下责任者撤职,并立即保证蕃人之生活,承认其自由,不阻碍其民族发展之政策, 尤其宜乘此机会,对向来为保持官吏威严,放任非违乱暴,警察万能之积弊,加以 彻底的改革。”吴三连、蔡培火等:《台湾民族运动史》,自立晚报出版部,台北, 1990,第431 页。 mpanel(1); 在岛内外舆论和内部政治斗争的双重压力下,台湾总督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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