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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时经济统制(3) 此外,对职业能力、工作时间、青少年雇佣、劳工迁徙、工资待遇等等,都有 统制令加以规范。战争爆发后,随着建设所谓高度国防经济体制的需要,殖民地台 湾原先倾斜于米糖农业和食品加工业的经济形态必须改变,工业化的实施也需要大 批产业工人队伍的补充,工厂工人的数量得到了快速的提高,从1937年的 8?7 万 人增至1942年的13?7 万人。对台湾总督府来说,劳动力的量的确保和质的提高是 其努力的方向,也是劳动力统制政策的重要目标。 物价及贸易统制战时日本政府实施价格公定制度,台湾也依照执行。但由于台 湾商品有输入品和岛产品之分,如何制定合适的公定价格是个难题。于是参照台湾 商品的利润、运输成本、损耗费用等等,灵活调节台湾市场价格指数,维持底物价 政策以稳定后方民心,成为台湾总督府实施物价统制的主要内容。在贸易统制方面, “九一八事变”后,为建立所谓国防国家体制,日本政府实施了输入许可制度,规 定:一、优先许可军需关系品的输入;二、限制非急需品;三、禁止不必要品。《 台湾外币兑换管理规则》则扩大了总督对外币兑换及进出台湾的管理权限,并禁止 输出以金为材料的物品。“七七事变”后,随着台湾战时体制的确立,贸易统制朝 向以牺牲民生产业优先照顾军需产业的方向推进,随后实施的《临时输出入许可规 则》更规定了除军需品外所有民生品均纳入统制的范畴。此外,台湾与关东州、满 洲及中国的贸易也在总督的控制下,还为此成立了台湾东亚贸易联合组合,规定台 湾与上述地区的贸易活动一律归该组合运作,其他机构不得擅自进行。对第三国贸 易则由台湾总督指定台湾贸易振兴株式会社为统制机构,实施“一元化”指导。太 平洋战争爆发后,加强了台湾与东南亚日本占领区的贸易关系,着重保障日本军需 工业所需原料的输入,以构建所谓的“大东亚自给圈”。台湾经济年报刊行会编《 台湾经济年报》,国际日本协会,东京,昭和17,第256 页。 mpanel(1); 据台北帝国大学教授园部敏的统计,截至1943年2 月10日《台湾经济统制法令 一览》所列的统制法令计有3 大类202 种,实施细则、施行令及施行细则70种,统 制法令之繁杂可见一斑。统制内容包括一般性统制、物质统制、物价统制、劳务统 制、事业统制、团体统制、资金统制、贸易统制和运输统制等袁颖生:《光复前后 的台湾经济》,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台北,1998,第44~46页。。虽战时统制是一 般国家保障军事实力和战争运转的常见形态,但如台湾地区这般统制之严密、法令 之苛细却并不多见,譬如将稻秆及其加工品、落花生、甘薯等等都纳入配给统制, 统制经济的广泛和彻底充分体现了日本殖民者将台湾牢固地绑在日本战争机器上的 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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