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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光复(4) 翁文灏最后在总结中谈到了台湾光复前后的工矿事业情形,现在看来大致符合 当时的实际状况: 台湾的面积,不过福建三分之一的大小;全省人口,不过与目前上海的人口数 相仿;而且境内多山,土地也不算肥沃。自从日本人盘踞台湾以后,数十年来,对 于工矿事业积极经营,其规模之大,不过仅次于东北。所以无论在国防及经济方面 看来,台湾工矿事业对于整个国家的重要性,乃是不言而喻的事实。可惜在战争时 期,台湾工矿事业经盟军的战略轰炸,重要厂矿摧毁甚多,损失惨重。自从我国接 收以后,整理修复,煞费苦心。加之屡次发生风灾,为害甚大。所幸我们各位工作 人员都能刻苦耐劳,坚决奋斗,修残补缺,各项事业已渐复旧观。一年以来,台湾 全部工矿事业的生产量已经达到战前最高生产量的百分之三十以上,这实在是一件 值得我们欣慰的事实。翁文灏:《台湾的工矿事业》,《近代史资料》总第106 号。 由上可见,台湾的基础设施和工矿企业在战争期间受到了很大的损失,中国政 府接收之后,一直到1947年,经过不懈的努力,也仅仅是恢复到战前最高峰的30% 。 因此,光复后台湾经济的恢复和基础设施的重建工作,仍任重而道远。 在国内,开罗会议后,中国政府立即着手有关收复和接收台湾的准备工作。1944 年4 月17日,国民党中央设计局下设立了台湾调查委员会,专责此事。委员会主任 由陈仪担任,委员有沈仲九、王芸生、钱宗起、周一鹗、夏涛声、黄朝琴、谢南光、 谢挣强、连震东和邱念台等。1944年4 月至 1945 年9 月间,先后讨论了台湾行政 体制问题、财政金融和教育、农业、工业等。并且举办了台湾行政干部训练班,出 版台湾资料以供参考。 1945年9 月,国民政府决定在台湾实施行政长官制,颁布《台湾省行政长官公 署组织大纲》、《台湾行政长官公署组织条例》。实施行政长官为核心的权力高度 集中的一元化领导体系,主要考虑在于台湾经日本50年的殖民统治,内外形势复杂, 同时国民党政权对日本殖民主义在台残余势力的影响力究竟怎样也心存疑虑。事实 上,就是极力主张在台湾“决不应重袭日本军国主义之政治手段,而招致热心归向 祖国同胞之不满”的人,也同意这样的观点:“惟初接管之时,以台湾仍有敌国残 余势力存在,奸徒乘机窃发,亦或难免,暂赋行政首长兼领军事指挥权,以利接受 (收),而安社会,自为事实上必要。”吴健华:《论重建台湾政制之原则》,《 台湾光复和光复后五年省情》(上),南京出版社,1989,第85页。 mpanel(1); 1945年8 月15日日本宣告无条件投降后,10月,中国台湾省行政长官兼警备总 司令陈仪将军发布命令:“本官所指定之部队接收台湾澎湖列岛地区日本陆海空军 及其辅助部队之投降,并全权统一接收台湾、澎湖列岛之领土、人民、治权、军政 设施及资产。”《中国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警备总司令部命令》,同上,第151 ~ 152 页。 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典礼在台北市中山堂举行,中方代表陈 仪将军、盟军代表顾德里上校、台湾人民代表林献堂及日方代表末任台湾总督安藤 利吉、台湾军参谋长谏山春树等约180 余人就座,陈仪宣布受降命令,并将该命令 与命令领受证交给安藤利吉,安藤利吉在投降书上签字,由谏山春树上前递交投降 书。完成接受投降仪式后,陈仪即席发表声明: 从今天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 皆已置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权之下,这种具有历史意义的事实,本人特报给中国 全体同胞及全世界周知。《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接收报告》,同上《台湾光复和光 复后五年省情》(上),第16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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