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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大陆劳工团体及其反日斗争 大批大陆劳工渡台后,自身的权益长期得不到保障,日本殖民者又采取歧视性 的“差别待遇”政策,不许他们兴办学校接受教育,若有违规之处,更是押解出境, 而当时的中国政府却无力保护他们。因此,20世纪初开始,一些在台大陆劳工陆续 成立团体以图互助自救。最初的劳工团体大致不脱封建时代会馆的窠臼,如三山善 社、广东台北公会等等,即以祖籍为分野、乡情为纽带,基本上属于一种互助组织 许雪姬:《台湾中华会馆成立前的“台湾华侨” (1895~1927)》,台北,“中 研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20期。。不分祖籍而以近代社团形式设立的团体, 当萌芽于1902年台南的“清人组合”,而至1923年成立的华侨俱乐部粗具雏形。1923 年10月10日创立的中华会馆,则标志着全岛性的在台大陆人(所谓“在台华侨”) 团体的正式诞生,参与者中又以在台劳工占绝大多数,约为74?1%。许雪姬:《台 湾中华会馆成立前的“台湾华侨”(1895~1927)》,台北,“中研院”《近代史 研究所集刊》第20期。 1910年代中期,台湾民族运动逐步发展起来,尤其是1921年台湾文化协会及1927 年台湾民众党成立后,台湾民众的民族意识普遍觉醒,反抗日本殖民者经济剥削和 台湾总督府专制政治统治的斗争在全岛各地次第展开。在台大陆劳工与台湾本地工 人阶级一样,身受日本资本、本地民族资本的双重压迫,处境艰难,备受歧视。为 了维护自身利益,他们也积极行动起来,自1923年起,成立了各行业工会组织,投 身于台湾民族运动的潮流当中。 因此,日据时期在台大陆劳工团体,基本上有两条纵向的组织脉络,一为中华 会馆及下属各地分馆,一为各地大陆劳工成立的工会组织,其大致情形可见表8-7 所示(括号内年份数字为不同资料提示之不同说法,存之以待查证)。 需要说明的是,表中仅仅是列举了1923~1929年间部分在台大陆劳工团体的情 况,据1929年末统计,在台大陆劳工工会组织有 22 个,会员1998名向山宽夫:《 日本统治下的台湾民族运动史》,中央经济研究所,东京,昭和62,第157 页。。 此外,1929年2 月21日成立的台北华侨总工会,有台北锡箔工友会、台北木工会等 10个工会参加,委员长为台北中华会馆的高铭鸿,它标志着会馆、工会两个系统大 陆劳工的互融和团结,从而增强了自身的力量。 许雪姬《台湾中华总会馆成立前的“台湾华侨”,(1895~1927)》,台北, “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20期。 95人;店员2 个,371 人;杂工6 个,401 人;其他1 个,45人。值得注意的 是,大陆劳工工会组织大多受台湾民众党的指导,而与文化协会的关系则十分淡薄, 如1928年民众党系大陆劳工团体有5 个,而文化协会旗下却没有一个。1929年台北 华侨总工会成立时,就有民众党干部钟麟、黄周、郭发、张晴川、林谢乌番、杨江 海、陈木荣、卢丙丁等出席道贺。向山宽夫:《日本统治下的台湾民族运动史》, 中央经济研究所,东京,昭和62,第 854页。台湾民众党在它的政策中也明确提出 要求台湾总督府撤废包括“支那劳动者取缔规则”、“南国公司许可制”等歧视大 陆劳工的“恶法”。《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三册政治运动,创造出版社,台北,1989, 第255 页。此种情形的出现,与民众党建党思想中“应以农工群众为解放运动之主 力”《台湾社会运动史》第三册政治运动,创造出版社,台北,1989,第177 页。 这一指导原则密切关联,党的领导人蒋渭水就曾表示:“民众党今日能被社会肯定, 被官宪重视的原因,在于民众党背后有工友总联盟三十三团体及一万数千名劳动者。 党不能轻视劳动运动,且对劳动运动之指导已明示在党的政策中。”《台湾社会运 动史》第三册政治运动,创造出版社,台北,1989,第186 页。这与文化协会将工 作重心侧重于农民运动有很大的不同,所以在台大陆劳工团体大部被纳入民众党麾 下是很自然的事。 mpanel(1); 大陆劳工团体在工人运动中发挥的作用(由于规模和力量的限制)相对于台湾 本地工人来说,要弱小得多。1930年发生的59件劳动争议中,参加者15706 人,其 中大陆劳工仅10人;1931年52件劳动争议2256人参加,大陆劳工有164 人;1932年 比例为2000对138 ; 1933 年为1571对48;1934年为1294对53。山边健太郎:《现 代史资料》(21),みすず书房,1971,第503 ~504 页。显然,大陆劳工在台湾 工人运动中只起次要的作用。但大陆劳工运动的意义仍不容忽视。首先,它是作为 所谓“外国人”的大陆劳工奋起反抗日本殖民统治者压迫和资本家剥削的斗争,是 大陆民众参与、支援台湾民族运动的重要内容,具有民族反抗的积极意义;其次, 在工人运动中,大陆劳工与台湾工人团结一致,共同抗争,使日本殖民者不能不意 识到二者同为汉民族的民族性,并为此感到担忧和警觉。如1927年4 月30日发生在 台北市的台湾人力车夫与大陆人力车夫共同罢工事件即是一例。当时台北市有台湾 人力车夫746 人,大陆车夫1271人,他们共同计划脱离当局强制车夫们参加的所谓 车夫组合而自主组织工会,遭到警察的禁止,正逢日人开通台北市内巴士严重影响 了他们的生计,故以此为导火线举行罢工,但立即被镇压,有22人被捕,台湾民众 党指导了这次罢工。1929年2 月,台北木工工友会在民众党领导人蒋渭水的直接指 导下,向资方提出提高工资、缩短劳动时间等4 项要求,遭到拒绝。为此工会发出 罢工指令,在台大陆劳工团体台北华侨木工工友会起而响应,参加罢工,引起当时 殖民当局的震惊。除拘留民众党干部外,总督府将台北华侨木工工友会6 人拘捕, 并以煽动罢工为由把郑纪祥等4 名大陆劳工遣返大陆。这次罢工被称为“台湾工人 与大陆工人共同斗争”事例而载入史册。向山宽夫:《日本统治下的台湾民族运动 史》,中央经济研究所,东京,昭和62,第 842~8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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