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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籍民问题的产生及清廷对策(2) 从福建全省洋务总局的方案看,它要求将台湾人与大陆人首先从外观上区分开 来(事实上这也是唯一可能的区分方式),使人一望而知。作为一个具体的职能部 门,考虑为各级涉外事件处置的方便起见,提出这样的方案也是情有可原的。然而, 这一方案遭到清廷外务部的否定,外务部认为:“台民即隶日本,照约应得保护, 未便以是否改易服色,强为区分,如果该民籍照揽运货物,不完厘税,自可随时执 约禁阻。且台地外属,本非得已,若如局员所言,既入洋籍,即应改服式, ―― 似非朝廷爱护侨氓,一视同仁之意。惟其中作奸犯科之徒,恃洋籍为护符,藐法抗 官,亦实为地方隐患,自应分别办理。”外务部档,署闽督文一件,光绪二十九年 十一月二十九日。 mpanel(1); 针对原为大陆居民却“归化”台湾籍民身份定位问题,福建当局提出:“一人 无分隶两国之理,即属洋人,应令遵守条约,倘可视为中国百姓,亦当服我治权, 此外别无他法。――而究之条约所关,无论该籍民是否向住台湾,抑系续入台籍, 既已同归外属,均当视等洋人。”外务部档,署闽督文一件,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 二十九日。而这一意见到了外务部仍被搁置。个中原因,除当时复杂的中外关系外, 还与清廷在日本统治下的台湾人究属“洋人”抑或“华民”以及在要不要改变其服 饰以示区分问题上,中央政府的态度趋向于视台人为“侨氓”,即华侨有关。华侨 的本来含义是侨居他国且不丧失中国国籍者,日籍台人显然不符合这一条件,清廷 之所以采取此一态度,是出自对不得已而割弃的台湾人“在心理上和民族感情上” 难以割舍的血脉之情。有人曾指出:“到了民国时代中国政府方面,仍视台湾居民 为华侨。”许雪姬:《台湾中华总会馆成立前的“台湾华侨”》,台北,“中研院” 《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20期。其所揭引的汪伪政权《侨务季刊》亦称:“在日人 眼中之华侨,即外国人中最近移民之闽、粤人;若由我国人视之,则日人所谓本岛 人亦华侨也。”将这种描述当作错误,未免有失简单化许雪姬:《日治时期的台湾 华侨(1937~1945)》,收入张炎宪主编《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6 辑,“中 研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1997。。从我们上面的叙述来看。实际上,自割 台后,无论是清廷或是国民政府,其一贯政策都是将日本殖民统治下的台湾人作为 中国人对待。换言之,在中国中央政府(乃至汪伪政权)看来,台湾人不是洋人、 日本人,而是华人、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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