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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铃木明之异乎寻常的采访活动 中国和美国真的未把南京事件看作重大事件吗? 铃木明在《诸君》 一九七二年八月号和十月号上刊登文章, 再现了其就论证 “砍杀百人比赛”所进行的马不停蹄的采访情况,继此之后他又在十二月号和翌年 一月号上连载了《南京;昭和十二年十一月》这篇文章,他对第十三师团和第十六 师团有关人员的采访以及对随军记者和摄影记者的寻访都十分活跃,实在令人瞠目 而视。从中也可得知在《诸君》编辑部的干劲里隐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是,他 们诚如当事人尤其是编辑部负责人那样,不想道出真实情况。不,对绝不会道出真 实情况这一点体会最深的恐怕还是铃木明本人吧。 我看了曾参加南京攻陷战的高级军官们以证人身份出庭参加远东国际军事审判 时提供的证词后,已深深地感受到这一点。从铃木明的采访报道中得知第十三师团 和第十六师团有关人员的谈话,则加深了这种感受。 采访当事人,道出事实情况,这种采访报道诚然是~种历史的叙述。可是,我 们的历史学家往往只是把这种采访报道当作史料来处理。因此,我认为与已有的记 录史料一样,对采访报道当然也需要进行史料批判,尤为难得的是进行采访报道的 作者本人批判性地听取当事人的谈话。在开始采访时就抱有使之成功的想法去采访, 那怎么能期望他会有批判性的态度呢?如果预先说出结论性的话,那本采访的结果 自然也一样了。 mpanel(1); ◆ ◆ ◆ ◆ ◆ 作为反映南京事件的有关历史著作,我写过《近代战史之谜》(一九七六年人 物来往社出版)。而且,我之所以将该书的后半部分的增订版《南京事件》(一九 七二年新人物往来社出版)公开出版,夸张地说则是出于一种使命感。其中之一就 是出于自己必须捷足先登的好胜心理,因为当时有关远东国际军事审判的资料,除 了我与之有联系的大学图书馆有收藏外,尚未公开。因此,看到铃木明对南京事件 的批判性文章后,我自然不能保持缄默,视而不见,结果便成了不伦不类的“专家”。 那时铃木明已在《诸君》一九七二年四月号上发表《“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 谈》文章,但该文还不是采访报道。对此,我在拙著《南京事件》书后的追记中叙 述了如下感想: 据说,铃木明曾经将田伯烈编著的《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和《远 东国际军事审判速记记录》逐字逐句地反覆阅读数遍。在此基础上,他提 出质问;“这里面所写的有多少是真实情况?”而且,他说,姑且不说中 国人和外国人的证词,即便是日本人的“坦白”(尽管几乎没有什么坦白), 其内容也根本不存在能使研究者得到认可的东西。这就是说,我们迄今为 止一直信以为真的“大屠杀”是一种“无稽之谈”。 正因为是一起非常重大的事件,自然会出现传说。然而,如果不对我 们现今能利用的全部资料进行批判地研究,就不可能轻而易举地区别真实 与无稽之谈。就此意义而言,这次《南京事件》重新出版,自然为此起到 了提供资料的作用。不过,笔者另外还在为南京事件等手进行资料集的编 辑出版准备工作。 此外,据铃木明说,防卫厅资料室(或是战史室)指出,自昭和九年 起迅急增加的日本军队“素质下降”是在南京发生屠杀事件的原因。这种 看法是:因兵员的激增,训练忙不过来,结果难以维护军队纪律。颇为有 名的日本的军队教育果真是那样差吗?而且,这种看法似乎把军队看成是 把劣质的“平民百姓”训练成坚如不屈的战士的练武场所。但是,我们的 看法却与此截然相反。正如本文所叙述的那样,军队正是这样的场所,即: 通过训练与教育,将单纯的青年培养成无动于衷地干出残酷行为的那种凶 猛的士兵。恰如美国青年在海军陆战队的军队生活中通过彻底的杀人合理 化教育,成了职业杀人者(参见麦克林著、铃木主税译《人性的崩溃:在 越南的美国士兵的证词》)。 关于《诸君》一九七二年四月号所载文章,我不想再作叙述了。我阅读了收编 在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里的文章,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是后来补充 进去的,其中也包括若干有问题的记述。此外,有的记述尽管是很重要的,却被删 除了。同此,我想就这些问题谈几句。 在单行本中删除的,是有关“砍杀百人比赛”的文章,它虽是与本文无直接关 系的问题,但我还是先将它提出来。铃木明在原来的文章中是这样叙述的: 我看过刊登在《中国》杂志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号上的报道,内容是说 “我亲耳听到N少尉说过关于砍杀百人的话”,其中有“N少尉作为战犯在 南京被枪决”这么一句。可是,关于此事已无从查证。 在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里,这段报道干脆给删掉了,却不知 是什么原因。当事人N少尉在母校的小学生面前恬不知耻地说,当时,“砍杀百人” 就是砍杀俘虏,这一事实曾刊登在《中国》杂志上,而且作者的名字也很清楚。可 是,铃木明不惜耗费财力,不辞辛劳地进行了采访,却为何偏偏不去采访此人,不 写此人的采访报道呢?铃木明不仅没有这样做,甚至连前面已经引用过的报道也删 除不用。 当然,N少尉的实情话对“砍杀百人比赛虚假报道论”的确是不利的反证 资料。所以,他连那种用词模棱两可的报道也不想照原样保留下来。 ◆ ◆ ◆ ◆ ◆ 其次提一提增补的部分。我们可以从《“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中看到这 样一段文字。那就是:“《生活》杂志反映了当时美国的社会舆论,一直保持着极 端‘反日’的格调,从一九三七年底至一九三八年在关于‘东洋发生的事’的报道 中,五、六月间大量出现关于谴责日本空军空袭的报道,但关于‘在南京发生的事 件’的报道,却一行也没有。”(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三十 七页) 铃木明如此叙述,并断言,由此可见“当时在南京发生的事件并没有被看作像 ‘对武汉空袭’的事件那样重大”。 不过,铃木明果真能够浏览当时全部《生活》杂志吗?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 我这里有证据。我所说的证据,就是在一九三八年一月十日号《生活》上,有一个 标题,即《海外摄影――征服者日本军在中国国民政府首都“地狱般的一周”》, 刊登了惨不忍睹的照片,并加了说明。这一期《生活》杂志在日本国内是禁止发行 的(我是从《出版警察报》获知这一事实的),幸好在国际基督教大学图书馆里收 藏了一套《生活》 杂志。 所以,我复印了一份,得以用作旧著《驳南京大屠杀是 “无稽之谈”论》的插图(见本书原著第一九四至一九五页)。所谓“在《生活》 杂志上关于南京大屠杀事件的报道一行也没有”,那是谎言。 ◆ ◆ ◆ ◆ ◆ 铃木明还推测说,郭沫若在其《抗日战争回忆录》中关于“南京大屠杀”事件 之所以一行也没有提及,乃是没有把它看作是重大事件(单行本《“南京大屠杀” 的无稽之谈》,第三十六至三十七页)。然而,说是“一行也没有提及”却也令人 莫名其妙。郭沫若乘船从武汉撤离时,在甲板上目睹着沦陷前夕的武汉三镇,感慨 万千。他在叙述当时情景时,明确地写道:“忽然一片淋漓的血景展开在我眼前, 使我不得不睁大眼睛凝视。那是南京大屠杀的血景!明天谁又能保定:不就在这武 汉三镇再一次展开呢?……”(见《洪波曲》第十三章第六节――译者) 不仅如此,正如铃木明也知道的那样,郭沫若不是为田伯烈编著的《外人目睹 中之日军暴行》一书中译本写了长篇序言,慷慨激昂地揭露过日本人吗?(参见本 书第二四三页以后) 实际上,铃木明这种“什么也没有”的说法在杂志上刊登的原来的文稿中已有 若干叙述,因而我想在此作些叙述。 铃木明提到了史沫特莱在她那《八路军从军记》中的记述。他说,我读了此书, 发觉“从一九三八年一月一日至一月九日,每天都有日记记述”,但“不知为什么, 关于‘南京屠杀’的记述一行也没有”(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 第三十页)。不言而喻,他是说中国方面并没有把南京发生的事件当作重大事件。 据铃木明说, 史沫特莱在她的著作中写道: “来自汉口的报纸要晚一个星期”, “电台广播传来重大事件”。但是,史沫特莱之所以什么也没有写,那只能看作是 当时有关南京暴行的详细情况尚未传到八路军那里。南京沦陷后三天,《纽约时报》 的记者德丁仍在该地采访,写下了关于十二月十八日(接着是翌年一月九日)那天 南京悲惨情景的详细报道。难道还有人读了这篇报道后仍然不承认南京暴行是重大 事件吗? 再有就是这样一段记叙:在三铃书房出版的《现代史资料》中有关南京事件的 第一手资料,一篇也没有收编进去,由此似可得出“不存在南京事件”的假设(单 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十三页),依然是“什么也没有”. 关 于这一点,且放在其他章节再作探讨。 ◆ ◆ ◆ ◆ ◆ 在此,最后介绍一下铃木明随心所欲地搬弄资料的例子。他列举了如下两篇报 道: 第一篇报道是:《东京朝日新闻》昭和十二年十二月七日作为“来自 纽约”消息,从《纽约时报》的报道中转载了这样一段内容:在南京的美 籍飞行员佩特森说:‘由于国军放火焚毁了南京郊区十英里内的村庄,现 在南京因那些难民以及溃败的士兵等蜂拥而至,极度混乱。全市人口达两 万的镇江成了一片火海。这是国军自己焚烧的,我认为全是毫无意义的破 坏,也只能说全是令人可怖的破坏。” 第二篇报道是;埃德加・斯诺所著名《为亚洲而战》一文说:“逃回 南京的国军纪律严明,没有作出抢掠等非法行为。所有的掠夺都是因胜利 而耀武扬威的日本军队干出来的。”(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 谈》,第四十九至五十页) 铃木明把这两篇报道当作“同一情况”的报道,说;‘这两篇同是美国人写的 截然相反的报道,该相信哪一篇呢?我不敢置喙。”这就令人奇怪了。一篇报道的 是关于中国军队战术性地破坏南京城周围地区的情况,而另几篇则叙述了被围困在 南京城内的中国军队纪律之严明。前一篇报道内容与军队纪律无关,因而两篇报道 不是“截然相反的报道”。我认为,这两篇报道都叙述了真实情况。至于中国军队 纪律之严明,那是留在南京城内的外侨一致公认的,而斯诺只是如实转告而已。 有关南京事件的第一手史料未必缺乏 在三铃书房出版的多卷本现代史资料中,有关南京事件的资料一行字都没有, 因而我为此询问了这套丛书的编辑部,得到的答覆说,关于南京事件,几乎没有可 认为是“同时代的第一手资料”,所以未能收编进去――铃木明这样说道(单行本 《“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十三页)。 日本战败后不久,外务省烧毁了所有有关日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的资料。陆海 军当然也对机密文件作了同样处理。由此看来,不妨认为有关南京事件的机密文件 均已销毁。 在中央,有关南京屠杀事件的资料已被销毁,但参加南京攻陷战的部队官兵们 的手记之类以及部队的记录等资料已有几种公开发表,而且似乎还可有待于新的发 现。 事实上,在现代史资料中也收编了《第九师团作战经过概要》一文,里面记述 了在南京城内进行扫荡时“歼灭七千余名散兵”(另有中国军队四千五百名战死) 的情况。 此外,应对南京事件负责、已在南京城外雨花台处以极刑的第六师团长谷寿夫 中将就南京攻陷战所写的“军情报告”,作为其旧著《机密日俄战史》战后版的附 录,已公开发表。该报告也记述了惨无人道的歼灭战的情况。有一份中国方面的资 料,作为南京审判战犯谷寿夫中将的有关记录,办法务大臣官房司法法制调查部收 藏(《战争审判记录有关资料目录》,第一五四至一五五页),包括给检察官的陈 述书、给检察官的辩明陈述书、起诉书、对起诉书的申辩书、辩论、最终发言、判 决书、申辩书(上诉书)、不服申辩书(补充上诉书)等。其中一部分收录在五岛 广作编的《南京作战真相》以及郭歧所著《南京大屠杀》等书中。而且,据五岛广 作说,谷寿夭中将的《阵日记》现存放在防卫厅战史室,尚有八万八千字的《血泪 南京狱中记》之类的手记保存在他的遗族那里。 现在,我们可以翻阅一下两篇长短不一的手记,它们都是参加南京攻陷战的旅 团长的亲笔记录。 其中一篇是第十六师团第三十旅团长佐佐木到一少将写的手记,他对攻陷南京 时处置俘虏和残兵败卒的情况也作了忠实记录,收编在《一个军人的自传》(增订 新版)中。另一篇则是第十三师团第一○三旅团长山田丹二少将的笔记,其中有关 于在南京郊区草鞋峡大量屠杀俘虏的情况。对此,在铃木明所著《“南京大屠杀” 的无稽之谈》 一书中已有抄录和介绍(单行本《 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 一九一至一九五页)。 在山田少将指挥下实际执行大量枪杀俘虏任务的是第六十五联队长两角大住。 最近,在旧书展出目录中写着:“中国派遣军两角部队阵中日志,昭和十三、四年, 四卷”,现归高崎隆治所有。既然有了这四卷日志,那么有关南京事件的可称为至 关重要的记录――昭和十二年两角部队阵中日志也就可能被藏在什么地方了。 此外,我们还知道,在参加南京攻陷战的士兵日记中对南京事件也有某种程度 的记述。例如,佐佐木旅团长率领的支队所属西田的手记,以及已故外贺关次(卫 生队担架兵)的详细日记便是(参见本书第十八至二十一页)。这些材料尚未公开 发表。 再者,佐佐木元胜更不是战斗人员,却以野战邮政局长身份从军。他在战前所 著《野战邮政旗》里缀文描述了不知押往何处的俘虏和散兵的队伍、在下关发生的 大批枪杀以及扬子江岸边的凄惨情景。此书内容竟能获准出版,令人不可思议。当 然,有的地方也被删掉几个字,但它已于去年以新版的形式由现代史出版会出版了。 我认为,仅从上述介绍中就充分说明,所谓“几乎没有可认为是‘同时代的第 一手资料’”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第十三师团两角部队对俘虏斩尽杀绝的“回忆录” 我的旧著《南京事件》以及本书关于南京暴行的记述,都是从介绍《东京朝日 新闻》的报道开始的。《东京朝日新闻》报道说,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四日,两角 部队即第十三师团所属合律若松步兵第六十五联队,在南京近郊的幕府山炮台附近 俘虏了从南京城内溃逃而来的数达一万五千名中国士兵,包括士官学校大部分学生。 而且,该报援引了该部队随军作家秦贤助的“回忆录”(载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五 日号《日本周报》)说,这批俘虏数日后在扬子江岸边草鞋峡全被枪杀(枪杀地点 为草鞋峡,是根据中国方面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的书面证词)。 不过,铃木明曾经对福岛、仙台方面的第十三师团有关人员进行过采访,他指 责我们所说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并认为秦贤助所写的文章不可信(载《诸君》一九 七二年十二月号)。 至为重要的“回忆录”作者秦贤助已经故世。于是,铃木明访问了坂本,打听 秦贤助的情况。坂本在日华战争爆发同时,以《福岛民友》特派记者身份从军,参 加华中战线的乡土部队(若松步兵第六十五联队于昭和十二年九月编成,十月出征)。 据坂本说,秦贤助第一次前往中国时是昭和十四年。如果此是事实,那么秦贤助的 文章便不是“回忆录”,充其量也只能是传闻记录而已。我曾根据秦贤助文章后面 署有“原白虎部队随军作家”这一点,马上断定他的文章是“回忆录”,看来这是 我的误断。由此来看,秦贤助的文章里的确没有片言只字说他是描述了在现场所目 击的事实,这种传闻缺乏有力的证据。 我也看过秦贤助写的文章,有一点感到怀疑,即:两角部队既然已将为数一万 多名的大批俘虏押进南京城内,却为何又从太平门押出城外,再把他们全部杀光。 秦贤助说,两角部队将大群俘虏押进南京城内,当是入城之际,而且从四面八方陆 续不断地进入市京城的部队都带着人数众多的俘虏。对于带着这些俘虏进城之事, 铃木明说:“虽说‘从四面八方进入南京城的部队都带着大批俘虏’,但就连孩子 也知道,带着俘虏的战斗部队是不能攻打南京的。我试向前面提到的许多记者查明 此事,毋庸赘述,不可能有‘带着俘虏的部队’。”(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 无稽之谈》,第一八七页) 我也知道,带着俘虏的部队从四面八方进入南京城,这件情况不合常情,但也 未必不可能。“带着俘虏的战斗部队”并不是“进攻南京”,事实上却是在一部分 部队在南京城的扫射大体结束后,众多部队无视华中方面军司令官的命令,蜂拥而 进入南京城。因此,这些部队将在城外“抓到”的若干俘虏押进城内,这种情况是 可以想象到的。不过,仅就两角部队来考虑,这种情况的设想看来是不能成立的。 而且,铃木明说:“即便将幕府山的两万名俘虏押过城内行走,穿过太平门, 再带到从草鞋峡至下关一带予以杀害,但是两万名却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一大批啊! 让如此众多的俘虏在来回三十多公里的地方行走,从常识上来看也是不可想象的。 相信此事的人也觉得奇怪”(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一八七页)。 但是,估计要大批俘虏行走的路程有三十多公里,却有点夸大其词了。从幕府山经 和平门入城(约三公里),沿中央路向前走,到中山北路路口向东拐弯到太平门, 出太平门外,通过城外玄武湖东岸出和平门外,再到草鞋峡,如果沿着这条路线走, 其间路程约有二十公里(即使从金川门入城,沿着中山北路走,也只是多一公里而 己)。即便绕点远道,沿中山东路走,也只二十二、三公里之多。要走这些路程, 未必不可能。然而,强迫几天没有吃饱饭的俘虏走二十几公里的路程,未免太残酷 了。 在秦贤助的文章里写有这种可能与事实不相符的情况。而且,一般记事体文章 本身便是传闻记事。然而,能否因此断言秦贤助的文章所写情况都是虚构的呢?大 可怀疑。因为秦贤助后来随军,参加了两角部队,那时或许就该部队在南京的行动 获知了许多情况。因此,我认为,秦贤助所写的关于两角部队在幕府山下“抓到” 的大批俘虏的结局情况,是不能这样一概加以否定的。 铃木明所抓住的“事实” 铃木明否定了秦贤助在其传闻记事文章中所说的屠杀全部俘虏的事实。那末, 他在寻访报道中又是如何抓住“事实”的呢? 铃木明来到若松步兵第六十五联队所属第十三师团编组所在地仙台,访问了两 角联队长的上级指挥官山田旅团长,接着会见了被称为“第六十五联队的活字典” 平林以及“现仍在郊区从事农业生产的铃木”等人,从他们那里听到许多有关南京 事件的情况。这三人所谈的一个“事实”内容如下。 根据以山田旅团长为首的几个有关人员的证词说,山田旅团长决意违抗军司令 部关于“处理”俘虏的命令,毅然而然地将一万几千名俘虏带到扬子江对岸予以释 放,在举行入城式的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七日晚,要俘虏在扬子江岸边集中。关于 这天晚上在集中俘虏的地方所发生的事件,铃木明叙述如下: 总而言之,费了相当长的时间,俘虏们才抵达扬子江岸边,此时已是 漆黑一片了。俘虏们跟从着来到江岸,是相信了日本军所作的“送到北岸” 的许诺呢,还是一直忍耐着等待时机呢,现在就不得而知了。事实上,他 们不知道船只来了没有,也不知道日本军作了何种程度的准备。此时,在 俘虏中突然发生暴动。深夜,俘虏们在一片漆黑之中一齐逃跑。步枪和机 枪向俘虏扫射,这一点是确信无疑的。日本军方面也由于遭到了突然袭击, 显得一片混乱。后来情况怎样,那就不得而知了。第二天早晨天大亮时, 已有八具日本兵和一具日本军官的尸体,夹杂在一千多具(也有说几千具) 的俘虏尸体中间。这名日本军官战死在那里的情况,充分说明这起事件不 是纯属“单方面屠杀俘虏”(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 一九六至一九七页)。 看来,铃木明毋庸讳言地全盘相信了有关人员所谈的情况。可是,我却觉得铃 木明所采访的谈话内容里有不少疑点。 首先,我觉得可疑之处是,从收容所到扬子江岸边近在咫尺,却费了几个小时 时间押送俘虏。平林说:“出发时还是白天,仅几公里(一公里左右?)路,却走 了几小时。总之,到岸边集中时已是夜里。”山田说话的内容似乎相同,铃木明写 道;“费了相当长的时间,俘虏们才抵达扬子江岸边,此时已是漆黑一片了。”为 什么花费了这么长的时间,而且在一片漆黑的夜里要俘虏集中在岸边呢? 我们姑且先来研究一下花费时间押送俘虏这个问题吧。我在前面说过,秦贤助 说到在扬子江岸边屠杀全部俘虏前先让俘虏在南京城内走过,我认为大可不必如此 残酷。不过,我注意到从收容所押送俘虏到扬子江岸边所需时间,大体上相当于从 收容所到南京城内来回走二十公里路需要的时间,不由怀疑前面所作的推断是否妥 当? 其次,问题是为什么到夜里才要一万多名俘虏集中在扬于江岸边。铃木明曾问 山田,当时是用什么办法将俘虏押送到对岸的。关于渡船问题,铃木明问:“船有 多大,有几艘?”山田回答说:“大概有几艘吧,我看到一艘,能乘数十人,因而 是相当大的船罗。 在长江里是没有小船的。 ”据铃木明说:“他说话声音微弱” (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一九五页)。难以想象,要动用数艘 这种能乘几十人的船只,将这么一大批俘虏渡过那么宽阔的长江,送到对岸,那是 何等困难。而且,夜间进行此事,显然要发生很大混乱。部队长官果然有这种信心 吗?只有一千人左右的部队要顺利完成这项繁重任务,这实在是莫大的冒险!即使 日本军方面有意释放俘虏,但在夜间将俘虏全部集中,而且又没有充分准备好渡船, 俘虏自当心怀疑虑,担心可能会遭到屠杀,因而企图一齐逃跑。即使发生这种事态, 也是必然的。这种危险,开始就应当充分预料到。如果发生这种事态,结果就会出 现日本军方面对大批俘虏进行机枪扫射、斩尽杀绝的情况,个中的道理岂不是一开 始就昭然若揭了吗? 我觉得,要释放大批俘虏到扬子江对岸,还有一个重大障碍。山田旅团长似乎 漫不经心地说过:“本应有一部分日本军渡江到北岸,但当时却没有考虑到这一点。” 且不说“一部分”有多少,在南京对岸浦口,已经由从芜湖附近出发渡江到对岸的 第五师团的国崎支队占领。而且,与山田支队同属第十三师团的另一支队已由镇江 渡江,进攻北岸,切断了津浦线。这就是说,听凭可称之为赤手空拳的一万五千多 名敌军在那里附近一带活动。也就是说,自己周围一带虽有几万友军防守着,但山 田旅团也对大批俘虏束手无策,只好将他们送到扬子江对岸地区,由少量友军去处 置。谁能容忍这种令人担忧的作法?所谓“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是不负责任的遁 词。如此,我想说的是山田旅团根本没有打算释放俘虏,把他们送到对岸。 如果这种看法没有错,那就可断定要大批俘虏在晚间到江岸集中,是从―开始 就预料到会发现若干混乱而加以枪杀的一种策略。在这种情况下,俘虏或许已经意 识到了这种迹象,便在扫射命令下达之前发起了铃木明所说的“暴动”。因此,我 认为山田旅团有关人员关于在俘虏中出现“暴动”的证词,仅就这一点而言,并不 是虚构的。 有关这次“暴动”,铃木明说:“这名日本军官战死在那里的情况,充分说明 这起事件不是纯属‘单方面屠杀俘虏’。”铃木明似乎想说,在下关枪杀俘虏不是 “单方面的屠杀”,而是在释放俘虏过程中由于偶然发生的“暴动”所引起的事故。 正如我刚才所说的那样,“暴动”就是在扫射前也有可能发生,何况在开始扫射之 际,当然会发生很大混乱。在这种情况下,不难推测,加害于人的一方也会有人丧 亡。一名军官的死亡,未必能断言归之于在释放俘虏过程中发生“暴动”所引起的。 至于“释放俘虏”问题,还有许多地方需要研究。山田似乎对铃木明说过,打 算让俘虏逃到对岸。然而,据平林说,“俘虏由船渡过扬子江,送回到镇江的师团”。 根据平林的说法,不是“释放俘虏”,而是“将俘虏押送到后方”。这就相差很远 了,究竟谁对,谁错?尽管他们都否认“处死俘虏”,但同是有关人员的谈话,却 大相径庭。 据说, 山田旅团长让来自军司令部进行巡视的宪兵军官看了大批俘虏, 说: “你看,这些俘虏能杀吗?”而且,听说俘虏了一万五千名残兵败卒的两角联队长 素以有人情味的部队长而闻名(现已去世)。他们这样一些旅团的首脑人物,不知 为什么,却为释放俘虏而苦思焦虑。然而,作为旅团长,果真能这样擅自采取行动 吗?“处理掉俘虏”,这是军司令部的命令。要违抗这项军司令部的命令,当然需 有必要的思想准备。即使这项命令出于那个担任上海派遣军情报主任参谋长中佐的 异常自信的独断决定,总之也是以军司令官朝香宫的名义发出的命令。旅团长对这 项军司令部和师团的命令置之不理,以自己的擅自决定来释放一万多名俘虏,这无 论如何也是不可想象的。 结果枪杀了俘虏,而本来是预定要释放俘虏并把他们送到对岸的――山田部队 的部分军官这样对铃木明说。他们难道不是十分内疚地强忍着而不愿说出其真相吗? 在审判时,应对事件负责任的人,如果其证词没有附上客观的证据,反而会显得缺 乏说服力,这是常识。因此,关于这起事件,当时肯定是很需要有士兵这样的有关 人的证词。我想,在两角部队的士兵中,尽管有不少人对俘虏是“处理掉”还是释 放问题一无所知,但对押送俘虏走一、两公里路却费了几个小时,这一点可能是会 记忆犹新的。如果能了解个中的情况,那就更能清楚地判断秦贤助所记述的文章之 证据资料的价值,而他的文章说两角部队根据军司令部的命令屠杀了一万五千名俘 虏。 此外,这已是三十五年前的事,谁也难免会记得不那么确切。例如铃木明说, 尽管坂本明确地说秦贤助是在一九三九年从军的,但他本人在攻陷南京时从军参加 两角部队,却对该部队抓了大批俘虏而无法处置一事也“全然不得要领”。铃木明 说:“从其面部表情来看,我不能说他在撒谎,看来多半是真的不知道。”与其说 不知道,不如说可能已从记忆中消失了,或坂本也不想讲出这起事件的真相来? 铃木明在采访中,也采访了曾攻占幕府山炮台的角田中队长,听到的内容,与 平林和铃木(现居仙台)的谈话大同小异。不过,在此前一天,铃木明事先没有联 系就去访问角田。据说角田醉醺醺的,说话颠三倒四,但那时角田目不转睛地盯着 铃木明说:“是我!我就是南京大屠杀的真正凶犯,你从谁那里听到这件事的?” 而且,他还对其妻子说:“怎么样?我和你,在日中邦交正常化后一起到中国去道 歉” (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1○○至二○一页)。据铃木明 说,喝得酩酊大醉的角田说话时“颠三倒四”。但是,他在三十五年前的处境非常 困难,作为当时“内疚于心而活着的”与事件有关的人员的证词,是头脑清醒时斟 字酌句地谈话,还是醉后随口而言,吐露了事件的真相?我们至今也很难作出判断。 ◆ ◆ ◆ ◆ ◆ 就提出证据的方式,本・达桑批评了《中国之旅》的著者本多胜一的态度,说: “为了使人在证据面前表示沉默,提出的证据都是说明同一情况的,而省略、剔除 了不说明同一情况的证据”(《诸君》,一九七二年六月号,第二五一页)。但是 (本多胜一在《诸君》同年四月号上提出四个有关“砍杀百人”比赛的证据,所谓 “省略、剔除”那“不说明同一情况的”证据,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呢?且不要说本 多胜一,就是本・达桑本人也肯定不知道有那种证据的),就这一点而言,铃木明 的采访报道的确是真实的,就连“不说明同一情况的证据”,也于采访后予以介绍, 诚可谓是难得的资料。在采访报道里看不到随心所欲的剪裁,即:对与事件有关人 员说出“事实”的谈话加以选择、取舍,只把与他所相信的事件情节相符之处适当 保存下来。即使前后有矛盾,也把听到的全都记下来。因此,我自然也能从他的文 章中得出与他不同的看法。 铃木明对拙著和其他文章进行了批评,说:“看了这些文章,我感到惊异的是, 这些人几乎都对对方所作的‘坦白’和文章之类的东西不加怀疑,都作为‘事实’ 来构成事件。例如,社会上认为‘南京大屠杀’的主犯是中岛师团(我看未必如此。 ――洞富雄注)。如果确是中岛师团,为何不去找一下中岛师团,听听该师团的人 的说法呢?秦贤助和今井‘目睹’了‘事件’,因而理应还有许多其他当时在南京 看到现场的人”(我虽也打算致力于尽可能进行资料批判,但就是没有亲自走访和 听取意见,寻找资料,对于这一点,我甘愿接受批评)。铃木明从这一批评出发, 努力“集‘目击’者的谈话之大成”,以期获知更具体的“事实”(单行本《“南 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一四八页)。暂且不论铃木明作了多少努力,但其此 番四出采访的行程,我认为恐怕也是到了采访的极限了。这一点,如果我推测有出 入,希能获得谅解。 山田旅团长的笔记 对以山田旅团长为首及其麾下几名军官对铃木明所作的谈话,我是这样认为的, 而且铃木的文章还介绍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资料,故请允许我能转抄其中的一部分, 试对其内容作一探讨。这部分资料便是山田旅团长在占领南京时所写的笔记。这份 笔记才可说是第一手史料。 十三日 穿越阵地纵横的区域,寻找宿营地,但只见一片焦土,毫无 办法。前进中,获悉先遣田山大队占领了乌龙山炮台。南京城内已处于各 师团的扫射中。向前行进了一段距商,就宿于邵家塘。 十四日 要是被其他师团攻下幕府山炮台,有失面子。凌晨四时半出 发,向幕府山挺进,至炮台附近,前来投降的士兵甚多,感到难以处理。 附近的住宅、村庄皆被敌人焚毁。 十五日 为处置俘虏一事,正要委派本间少尉前往师团之际,接到的 命令是“处理掉”。各部队已无军粮,陷入困境。从被俘军官中获悉在幕 府山有粮食,遂去搬运。要给俘虏吃饭颇成问题。 十六日 派相田中佐前往军司令部,商量处理俘虏问题。监视俘虏, 实是田山大队长的重大任务。 十七日 举行入城式,参观中山陵、军官学校。军官学校比〔日本〕 陆军士官学校堂皇得多。下午五时返回。 十八日 为俘虏之事殚精竭虑。视察江岸。 十九日 为俘虏之事延期出发,上午全体出动加以处置。从军司令部 得到补给,吃日本米。 二十日 从下关前往浦口。途中尸体累累。十时至浦口,见到了国东 支队长(单行本《“南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一九一至一九五页)。 看了这些笔记,没有一处写有其企图违背军司令部的命令释放俘虏,以及这一 企图失败后结果发生屠杀俘虏的情况。相反,我们却看到这样意味深长的记述:十 五日那天,“为处置俘虏一事,正要委派本间少尉前往师团之际(师团总部设在后 方镇江。――洞富雄注),接到的命令是‘处理掉’”;十九日那天,“为俘虏之 事延期出发,上午全体出动处置俘虏”。 假设山田旅团长所写的和所说的,除这部分记录外没有其他的了,那么我们将 这部分记录与《东京朝日新闻》记者横田的报道联系起来看,即报道说山田旅团长 所属两角大佐率领第六十五联队在幕府山一举俘虏了中国军队官兵一万四千七百七 十七名,就立即可以确认这样一个事实;“山田旅团长遵照由第十三师团长下达的 军司令部的命令,于十九日上午下令两角联队长‘处理掉’俘虏,也就是说,在扬 子江岸边枪杀了全部一万五千名俘虔”。而且,我认为把这两份资料联系起来而得 出的推断,并不怎么有逻辑性的跳跃。 然而,根据山田旅团长的笔记而作出上述那种联想,并非没有问题。首先,是 发生事件的日期和时间。根据山田旅团长的笔记,可以估计那是在十九日上午。但 是,先前所介绍的住在仙台的铃木却说:“时间是在举行入城式的那天夜里。我记 得,我待入城式结束后回来,便听说回来得正好,现在就去押送”(单行本《“南 京大屠杀”的无稽之谈》,第二○○页)。入城式是在十七日举行的。而且,据说 事件是发生在夜间。如前所述,平林所说的时间也一样。因此,我认为可以断定事 件是发生在夜间,而日期是十七日还是十九日,抑或是两天之间的十八日?这就不 甚清楚了。在拙著《南京事件》里推测为事件发生在十六日夜间,这当然是搞错了。 住在仙台的铃木说,屠杀的日期和时间是十七日夜间,实际上这一点不是没有 旁证材料。当时,南京金陵大学的战时见证人贝茨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作为检察 方面的证人出席了法庭。贝茨博士当时作证说:“中国军队大部分就在城外不远处 投降,并被解除了武装,七十二小时后被机枪扫射而死。地点就在扬子江岸边。” 此外,顺便介绍一下,贝茨博士继上述证词后,又说:“国际委员会雇用了工人, 旨在掩埋三万名士兵的尸骸。这是按我们的工作方针而进行的。葬身在扬子江里的 尸体以及用其他办法掩埋的尸体不计其数”(《远速》,第三十六号,洞富雄编日 中战争史资料8《南京事件》1,第四十九页)。贝茨博士所说的可能是十四日在幕 府山附近被俘的大批中国军队官兵。他说这批俘虏遭到屠杀是在十四日以后七十二 小时,即整整三天之后。因此,那是十七日发生的事件。然而,虽说是七十二小时 以后发生的事件,但它果真是正确的日期和时间吗?这一点尚有问题吗? 关于十七日的情况,还有一份资料。《野战邮政旗》的著者佐佐木元胜曾在十 二月十七日下午三时半左右入城式结束后,乘卡车前往紫金山参拜中山陵。傍晚, 他回到中山门时,在那里看到了一批被俘的中国军队。对此,他写道:“乘卡车回 城,在中山门前又遇到大批解除了武装的中国士兵,是〔大约七千二百名〕许多乞 丐似的长长的行列。没有一个人值得可怜”(新版《野战邮政旗》上卷,第二二○ 页,一九七三年,现代史出版会出版)。方括号内所记的“大约七千二百名”这几 个字在初版时是没有的,但在新版时又恢复了。从这个数字来看,这大约是两角部 队在幕府山下抓获俘虏的半数。而且,那时这些俘虏似乎是在被屠杀的那天,在城 内示众后出太平门的。因此,佐佐木于十七日在中山门外看到的七千二百名俘虏, 与前面所说的不同,应当看作为是在当天或其他日子遭到集体屠杀的俘虏。 如此一来,日期与时间也有种种可疑之处,因而试图重新看一下山田旅团长的 笔记。结果便可以这样认为,十九日那天所记的“上午全体出动加以处置”,是出 动旅团的所有兵力,把前夜用机枪扫射而“处理掉”的俘虏尸体抛到扬子江里,这 天上午的“处理” 也就是“善后处理” 了。如果是这样,那末十八日那天所记的 “为俘虏之事殚精竭虑,视察江岸”的“殚精竭虑”意味着什么,使一清二楚了。 看来,事件似乎还是在十八日夜间发生的。自以为似乎不会有错的铃木(住在仙台) 所说十七日夜里这一记忆难道就不会记错吗?再者,关于这一点,南京国防部审判 战犯军事法庭对第六师团长谷寿夫中将的判决也说,十二月十八日夜间估计包括上 述一万五千名俘虏在内的幕府山下被俘军民五万七千四百十八人,在下关草鞋峡遭 到了屠杀(郭岐:《南京大屠杀》,第二二一页,一九七三年台北出版)。可以推 测,有关这起事件的判决,其依据显然是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时提出的检察方面的 书证一七○二,即《根据南京慈善团体以及平民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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