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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汀滢 这年头喜欢写信胜过传E-mail的人,大概 少到跟恐龙一样希罕了吧? 很好,我就是只大恐龙。 虽然“E来E去” 很方便,但冷冰冰的电子 信件就是少了一份“珍贵感”,寄 信的人不用去书 局挑选漂亮的信纸、可爱的信封,也不用一笔一 划细心的书写, 只要坐在电脑前打字, 换个收件 人的名字,就可以传给几百几千人,一点价值感 也没有。 就算是电子情书,一想到对方弹指间不 晓得已传给多少人,阅读时的兴 奋也会大打折扣 吧? 再说,信件有人收藏,E-mail可少有人收藏 吧?而且存一堆电脑字也没啥意 义,不像手写信 件还能留下对方亲笔笔迹(罪证)。 SO,这个故事便是一名歌迷籍着亲笔信和自 己崇拜的偶像歌手结为匿名笔友, 困为笔迹被歌 手认出而暴露身份,结果男歌手故意装作不知情 而一再接近她,所 激荡出的爆笑、有趣、温馨、深情又有点莫名其妙的恋曲。 想追上你所崇拜的超级偶像吗?试试女主角 所用的方法,也许有效喔! -------- 浪漫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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