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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8节:第八章项羽出道,杀气逼人(8)   项梁一看委任状,上面写着:" 兹特委任将军项梁,为楚王上柱国。急引兵 而西,击秦军于中原,脱孤于困厄。" 落款是" 陈王胜,张楚元年六月" 。   项梁看罢,回家跟项氏家族弟兄,还有项羽等人认真计议了一番,觉得在东 南蜷缩,成方面一霸(简称面霸,今晚我吃的),这个路子是被动挨打的。陈胜 也是楚人,我们应当牢记" 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的民族誓言,同仇敌忾,与子 同袍,赴汤蹈火,死无足惜地引兵渡江北上,解救陈王于孤危,邀战章邯于中原, 创就一篇东南赤子谋求故国三千里明月复升的激扬史诗。   长江两岸丘陵都不高,连绵不下几百里,接水之处,丘壁危立。草木盛的地 方,软茸茸地滚成山团,点点滴滴,墨绿可爱。几百艘战船,整齐地划动着两排 船桨,搏浪急进,忽高忽低,像水面上展翅飞翔的鸟儿。战士们伸手,总想把山 坡上满眼的碧草拔一拔。   八千子弟县兵,渡过江去。   从长江,再往北行军二百多公里,就是江苏北部的东阳县(今盱眙)。在那 里,项梁军被一群" 少年" 截住了。   现在我们必须按住项梁的大队人马,而改说一说秦汉时期的" 少年" 。   秦汉时期的年轻人,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阳光男孩,一类是非常凶猛的两 腿动物。前一类古人如何称呼他们,我没有研究,大约可以叫" 子弟" 。后一类 则被古人专称为" 少年" 。这个" 少年" 不同于现代汉语的少年,而是贬义词, 是指年轻人中的坏类。韩信就曾经从这种" 少年" 的裤裆下面钻过去过。他们一 贯在地方为恶,强力斗狠、横行乡党、斗鸡走狗、抢劫勒索、违法犯禁。   这帮少年,是政府打击的对象。   东阳县的父母官大老爷,就是非常" 正直" 的整人专家,他们秉承了秦二世 在修改法令后所形成的酷刑主义。秦二世给他们定的目标是:"让农贸市场变成装 犯人的大监狱,让马路上走着的都是赶奔农贸市场的人。" (囹圄成市,赭衣塞 道。)于是他们都善于" 苛察" (秦二世以" 苛察为忠" ),抓到一个嫌疑犯, 立刻就想证明他有罪。就像拿到一张发票,立刻就要刮刮有没有中奖一样。一旦 抓对了,比如抓住了犯事的" 少年" ,就像中奖一样高兴。而且还想中大奖。那 就通过苛察来放大他的罪条,把本来应该挨鞭子的,定成断足削腿儿。   于是,死尸和零碎的手脚,每天都要在农贸市场里堆几堆。   这些" 少年" 们固然危害社会,是有罪,但父母官大老爷加给他们的刑罚, 也确实是超重过当了。   于是," 少年" 们恨得眼睛出血,与地方官吏势同冰火(这不是农民与地主 的矛盾,而是城市平民与政府的矛盾)。他们都想把长剑刺进地方官长的肚子里 边去。但是,慑于政府的威势," 少年" 们不敢发作。――这里,我把" 少年" 两个字都加了引号,因为它是《史记》中的原词,与现代意义上的少年不同。 《史记》等古书中的" 少年" 专指问题少年。   好消息突然传来,陈胜在大泽乡开闹了," 少年" 们如蒙大赦,立刻想到利 用这个混乱机会复仇。他们壮起胆子,拎着剑戟,手臂套上箭袖,带上各种作案 工具,实在没有工具的就抱着斗鸡,蜂拥跑至县令府,红着眼,把他们的父母官 ――县令,给杀了。   这种情况非常之多,许多郡县的少年和父老,都刑杀了他们的郡守、县令这 种一把手长官,然后宣布起事反秦,以响应建立张楚国,宣布大楚兴的陈胜。   东阳县的情况也是如此," 东阳少年" 们杀了自己的县令以后,复仇完毕, " 少年" 们则越聚越多,最后多达数千人。下面要做的事情,就是选一个领袖。 县长秘书陈婴,是个讲信用、谨慎的人,是个长者。   于是," 少年" 们就拎着刀剑、棒子,骑着摩托车,带着斗鸡,闯进陈秘书 的家里。陈秘书正在给领导起草讲话稿呢,题目是《集中警力开展打击" 少年犯 罪" 和" 两抢一盗" 专项行动》,他刚写道:" 计划派出一千人次警力在重点民 宅蹲点守候……" 没等一千警力派出去,一千以上的坏少年却像乌云一样降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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