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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保密防谍”(1)
“保密防谍”
蒋介石在整顿党政军的同时,还对社会秩序进行整顿,与之配合。整顿社会
秩序的中心内容是“保密防谍”。当此项工作推展全岛时,到处充满了大逮捕大
屠杀的恐怖气氛。
为了使“保密防谍”工作行之有效,蒋介石首先颁布了一系列“法令”,旨
在配合“反共抗俄”大业及摧毁中共在台力量。
1950年1 月27日,台湾“行政院”根据蒋介石旨意,颁布了《反共保民总体
战纲要》。纲要规定:动员全部人力物力,实施各种反共战略,台湾男女必须宣
誓:“我自己绝不通匪,并不容人通匪,如违此誓言,愿受民众大会制裁。”
4 月14日,“立法院”修订《惩治叛乱条例》,扩大惩处范围,加重惩处标
准,扩大军、警、宪、特的权力。
50年代,台湾“保安司令”彭孟缉。
6 月5 日,蒋介石在“保安司令部”官兵大会上发表讲话,宣称台湾已完成
“反共抗俄”、“反攻大陆”的任务。13日,蒋又下令颁布《戡乱时期检肃匪谍
条例》。该条例规定:
(1 )“发现匪谍或有匪谍嫌疑者,无论何人均应向当地政府或治安机关告
密检举”。
(2 )“人民居住处所有无匪谍潜伏,该管保甲长或里邻长应随时严密清查”。
(3 )“各机关、部队、学校、工厂或其他团体所有人员,应取具二人以上
连保切结,如有发现匪谍潜伏,连保人与该管直属主管人员应受严厉处分”。
(4 )“治安机关对于匪谍或有匪谍嫌疑者,应严密注意侦察,必要时得予
逮捕”。林纪东等:《新编六法参照法令判解全书》第619 页,台湾五南图书出
版公司1986年9 月版。
上述“法令”的颁布实施,使人人自危,深怕被扣上一顶红帽子坐班房。
蒋介石还将“保密防谍”与加强特务统治联系在一起。众所周知,蒋介石数
十年来,之所以能够打倒一切政敌,而有今日地位,完全靠的是军队、“特工”
两件法宝。因此他深深知道特务工作的无形威力,并不弱于军队的有形力量。况
且大陆兵败时真正与中共顽抗到底的则以特务人员居多,这更证明了对蒋家忠诚
的是这班人,因而使蒋对特务工作愈加重视。蒋氏父子退台后。便决定在台湾全
面推展特务工作。
1949年7 月,蒋介石在高雄召开秘密会议,决定成立一个定名为“政治行动
委员会”的核心组织,并指定蒋经国、唐纵、郑介民、毛人凤、叶秀峰、张镇、
毛森、陶一珊、彭孟缉、魏大铭等人为委员,以唐纵为召集人,该机构的基本任
务是:“统一所有情报工作,并使之充实强化”。孙家麒:《我所知道的蒋经国》
第20页。
该委员会于同年8 月20日正式在台北圆山成立。最初的首脑部,只有两个部
门:一个是书记室,一个是石牌训练班。蒋介石在台复“总统”职后,指令成立
“台湾情报工作委员会(简称“台情会”),彭孟缉任主任委员。该机构负责协
调指挥国民党党政军宪特务情报机构。此时,“政治行动委员会”改为“总统府
资料室”,蒋经国兼任主任(在此之前,小蒋就曾被其父指定为“政治行动委员
会”负责人,因怕人议论,老蒋派周至柔担任挂名主任,然而除了一年一度在工
作检讨会上出现一次之外,所有其他事情,概不过问),接管了“台情会”,掌
握了统治各门派(当时还有由“中统”演变而来的“法务部调查局”和由“军统”
演化而来的“国防报情报局”、“军事情报局”)情治机构的权力。为了便于指
挥,蒋经国又将各情治单位工作范围加以明确:“法务部调查局”以岛内“社会
调查”、“防止经济犯罪、贪污、漏税”为主;“国防部情报局”以对大陆的
“情报搜集”和建立特务网为主;其他情治单位以“防共”、防岛内“暴乱”的
“调查与防制”为主。与此同时,蒋氏父子要求中央党部及社会、海外、青年等
各部门协同“情治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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