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书签
受苦人
孔厥
同志,给你拉拉话我倒心宽了,我索性把底根子缘由尽对你说吧。交新年来我
十六岁,你说年龄不够,可是我三岁起就是他的人啦!
我大①说的,是民国十八年上,山北地荒旱,种下去庄稼出不来苗,后来饿死
人不少。我们这儿好一点,许多“寻吃的”来了,他娘儿两个也是要饭吃,上了我
们的主家门儿,粗做粗吃,主家就把他留下了。过后可不晓怎的,主家又把那女人
说给我大,说是我妈殁了,我大光棍汉儿还带娃,没家没室,没照应,怪可怜的。
主家对咱租户这样好,我大说:
当场直把他感激得跪下去了。主家就给立了个文书,说是我家只要净还他十年
工,光做只吃,不分“颗子”②不使钱就行。
那年头,娘儿俩自然“得吃便安身”,就住到我家来啦。许是主家怕以后麻烦
吧,文书还写明是“将老换小”的。你解开吗?那女人做我大的婆姨,我就顶她儿
的婆姨啦!
①“大”――即爸爸。
②“颗子”――粮食。
初来这冤家就十七岁了,今年三十,你看几个年头了?起先好几年我什也不解,
只当他是我的哥。赶明到黑他跟大在地里受苦,回来总已经上灯了。我记得他早就
是大人啦,黑黑的瘦脸儿,两边挂下两条挺粗的辫子。不大说话,不大笑,可也常
抱我,常亲我,实在,他疼我呢;自家人末,我自然也跟他亲呵!
他可是个“半
|
Sear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