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宥坐篇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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宥坐篇第二十八   孔子观于鲁桓公之庙,有欹器焉,孔子问于守庙者曰:“此为何器?”守庙者 曰:“此盖为宥坐之器,”孔子曰:“吾闻宥坐之器者,虚则欹,中则正,满则覆。” 孔子顾谓弟子曰:“注水焉。”弟子挹水而注之。中而正,满而覆,虚而欹,孔子 喟然而叹曰:“吁!恶有满而不覆者哉!”子路曰:“敢问持满有道乎?”孔子曰: “聪明圣知,守之以愚;功被天下,守之以让;勇力抚世,守之以怯,富有四海, 守之以谦:此所谓挹而损之之道也。”   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 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孔子曰:“居,吾语女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 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 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 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不 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止,周公诛管叔,太公诛华仕,管仲诛付里乙,子 产诛邓析史付,此七子者,皆异世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忧心悄悄,愠于群 小。’小人成群,斯足忧也。”   孔子为鲁司寇,有父子讼者,孔子拘之,三月不别。其父请止,孔子舍之。季 孙闻之,不说,曰:“是老也欺予。语予曰:为国家必以孝。今杀一人以戮不孝! 又舍之。”冉子以告。孔子慨然叹曰:“呜呼!上失之,下杀之,其可乎?不教其 民,而听其狱,杀不辜也。三军大败,不可斩也;狱犴不治,不可刑也,罪不在民 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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