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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中国旧时信奉的村社守护神。《礼记・郊特牲》曰:“地载万物,天垂象,取 财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 故教民美报焉。“①比较朴素地表达了上古人们酬谢土地负载万物、生养万物 之功的心情。其后,又出现了以整个大地为对象的抽象化的地神崇拜,这种地神被 称为”后土“,是封建皇帝的专祀;而各个地区及村社仍奉祀该地区该村社的地方 小神。这种地方小神初称社、社公,后称土地。 纬书《孝经援神契》曰:“社者,五土之总神,土地广博,不可遍敬,故封土 为社而祀之,以报功也。”②《乐稽耀嘉》也说:“社,土地之主,地阔而不可以 尽祭,故封土为社,以报功也。”③《汉书・五行志》注曰:“旧制,二十五家为 一社。”④《礼记・祭法》在“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下注云:“大夫以下包 士庶,成群聚而居,满百家以上,得立社。”⑤此二十五家或一百家所立之社,为 地方行政小单位,所祀之神即称社公或土地。社公和土地之称皆见于东汉。《后汉 书・方术传》称费长房得卖药翁之符后,“遂能医疗众病,鞭笞百鬼,及驱使社公。” ⑥王充《论衡・讥日篇》曰:“如土地之神不能原人之意,苟恶人动扰之,则虽择 日何益哉!”⑦此后典籍中有相沿称社公者,但更多的则称土地。 最初人们崇敬社公、土地,是因为它能生长五谷,负载万物,养育百姓,更多 是从它的自然属性方面着眼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文化的发展,这种自然崇 拜便转变为人格神崇拜。人们用以象征它的不再是“封土为社”的那一方土,而是 一个具有人格特征的拟人神。甚至随着封建国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权制度的完善, 更将它视为与封建政权最下层官吏相当的一级小神。 在土地神人格化的过程中,各地土地神又先后有了各自的姓氏和名讳。此以道 书所载为最早。约出于六朝之《道要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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