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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田石松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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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田石松五十年 台北《联合报》登载了一篇该报驻日本特派员司马桑敦先生的东京通讯,标题是 “吉田石松五十年冤狱平雪记”,是一篇最最有意义和最最有价值的报导,中国人不可 不仔细拜读。谁要是不仔细拜读,谁就陋得很也。盖吉田石松先生的遭遇,是一种求生 意志的的搏斗,也是一种争取自由和自尊的搏斗。一个民族的气质,是不是力争上游, 是不是一直在向慕真和善,抑是自甘堕落,择恶固执,死不回头,在对冤狱的处理上, 可充分地表达出来。阿比西尼亚焉,沙特阿拉伯焉,以及其他什么什么国焉,他们历史 上有没有冤狱,我们不知道,但当一个中国人,对冤狱该是最最内行,最最熟悉――见 也见的多,看也看的多,受也受的多矣。文明之国,发生了冤狱,举国震动,初之时有 人挺身而出为之辩护,结尾时有人代表政府向他道歉。只有堂堂中华民族,因有五千年 传统文化之故,冤狱一起,恐怕所有的亲戚朋友都把头往脖子里缩,不要说没人敢挺身 而出,似乎是连逃都恐怕逃得不远。 柏杨先生早就想写一本书,曰“中国冤狱史”,把中国的冤狱,从头到尾,一一记 载。一旦此书问世,包管使你心花怒放,盖思一思,想一想,中国冤狱之巨之多,好比 驴毛,无妄之灾竟罩到别人头上,而没有罩在自己头上,你能不笑得人仰马翻乎?这当 然是以后的话,读者先生如果福气冲天,总有一天可以拜读。现在我们先介绍一下吉田 石松先生的奇遇,以开眼界。司马桑敦先生报导得甚为详尽,我们只能摘录,为的是人 生以服务为目的,万一阁下是一个懒人,可免乱翻之苦,此亦柏杨先生的德政,不可不 知。 话说一九一三年八月十三日,日本名古屋市野轮村一条乡村道路上,一个农夫户田 先生,被人打死。第二天,凶手北河芳平(二十六岁)被捕,他供称和另一凶手海田庄 太郎(二十二岁)一同向被害人下手。于是第三天,海田庄太郎也被捕,可是他却一推 六二五,啥也木宰羊。经过一番审讯,他才承认他确实和北河芳平合伙,但他只不过是 一个帮凶,只在很远的地方把风,并没有动刀杀人,杀人的是北河芳平和另外一个叫 “老石”的家伙。而老石是何人?海田庄太郎不知也,只知道老石操大阪口音。如此这 般,审问了若干次,他终于指供,老石即是冤狱案的男主角吉田石松先生。贼咬一口, 入骨三分,吉田石松先生的霉运乃隆重临头。 任何冤狱都有耀眼欲炫的犯罪证据。俗云:“无风不起浪。”既有浪矣,必然有风, 即令没有风,也会有别的原因,或许是一场地震。反正一定有点看起来确凿万分的证据, 才能埋葬一个表面上万恶不赦而实际上清白无辜的可怜虫。吉田石松先生亦然,他和凶 手北河芳平,同在一家玻璃厂做事,而且他一件白衬衫上有几点血迹,经法医检验,其 中一点是人血。这还不算,他的一支洞萧上,也有血迹(是不是人血,未加检验)。呜 呼,累累的物证和科学的化验,是构成冤狱最有力的两大要件。这时虽有人证明吉田石 松先生在犯罪的当时,远在二十公里外的地方看朋友,但抵抗不住物证和科学化验,法 官拒绝采信。 “血”是物证,化验来该血是人血,则是科学。这还不算,最后又冒出了个人证, 那就是最先被捕的北河芳平先生,也跟着翻了供,他原来说只是他和海田庄太郎先生共 同干的,现在他却说事实上吉田松先生是主犯,他们不过受他指使罢啦。吉田石松先生 第一审被判死刑,第二审改判无期徒刑,第三审被最高法院驳回上诉,遂以无期徒刑定 谳。先被送到小管监狱,再被送到秋田监狱。日本报上称他为日本的基度山,盖他自进 监狱的那一天,便开始呼冤,像当初的基度山伯爵一样,他拒绝穿囚衣,拒绝服役,他 自信是一个清白无辜的人,不肯接受不合理的和不清白的法律制裁。冤狱的精彩就在于 此,中国文字构造,有十分奥妙之处,“冤”字上面为一宝盖,下面为一“兔”字,一 个兔朋友被猎狗赶得走投无路,发现前面有一个洞穴,前去投奔,谁知道远看是一个洞 穴,近看却忽然不是一个洞穴,而成了一个“宀”,既躲不进去,只好被猎狗抓住,带 到主子面前献功。吉田石松先生被“物证”、“人证”以及什么“科学证”,紧紧相逼, 方以为法律可以保护他,想不到法律忽然不是洞穴,而成了一个宝盖,不但没有保护他, 反而翻过来咬他一口。嗟夫,乌贼人物眼光中,一个人既被判了罪,当然是犯了法,判 罪就是犯罪的证据。吉田石松先生判了无期徒刑,不是犯法是啥?而他竟敢乱喊冤枉, 不肯服气,想以一手遮天下人的耳目呀,法律岂可饶他。于是狱吏的毒打,难友的虐待, 仅有正式记录的就有五十余次,其他零零星星的苦头,更屈指难数。就这样的,他在监 牢中度过了二十二年。入狱时他三十四岁,假释出狱时,已是一个五十六岁的老汉。呜 呼,二十二年,说起来很轻松,写起来也很容易,但要是在监牢中度过,便是流的眼泪, 恐怕都能铸成一个自由人像矣。 吉田石松先生于一九三五年三月,假释出狱,出狱后第一个行动,便是找那两个家 伙弄个明白。这行动立刻获得采访刑事新闻的记者们支持,那些记者中有现在《东京新 闻》担任主笔的池田辰二先生,有案发时当新闻记者的青山与平先生。他们帮助吉田石 松先生于出狱后的第二个月,在神户找到了真凶手之一的北河芳平(他和海田庄大郎, 于五年前,即一九三○年假释出狱)。两人一对面,北河芳平天良发现,当场写了一张 谢罪书,承认自己无端瞎攀。接着同年(一九三五)的十二月,在琦玉县又找到了另一 个真凶手海田庄太郎,海田庄太郎同样天良发现,也写了一张谢罪书,他希望“过去的 都过去”,不要再提啦。 但吉田石松先生不甘法律的屈辱,仍于一九三七年十一月,检同两张凶手亲笔的谢 罪书,请求名古屋高等法院重审,事到如今,任何人都会以为冤狱可以昭雪矣,却想不 到,那请求书在法院的档案中,一摆就是七年,七年后,才答复他――答复他的不是为 他昭雪,而是认为谢罪书可能是在威胁下写成,不足为凭,拒绝重新审判,吉田石松先 生接到这种决定,曾在法院门口,放声大哭。 然而吉田石松先生仍不气馁,又经过了漫长的四年,他的冤狱虽未得到法院承认, 却得到广大人民的承认。一九五二年六月,他的同村村民为他发动了一个呼冤签署运动, 向宇都宫法务局请愿,宇都宫法务局把全案转移到东京法务局,一搁又是四年。到了一 九五五年六月,才算开第一次调查庭,当堂与真凶手之一北河芳平对质。北河芳平当初 固然写了谢罪书,可是事到临头,他却变了卦,不肯承认诬陷,硬说当时确实有一个貌 似吉田石松的主凶。这供词对吉田石松先生非常不利,而另一个凶手海田庄太郎又中风 不语,不能出庭,吉田石松先生只好败下阵来。 在这次对质后不久,北河芳平竟一病而死,事情更绝望。但吉田石松先生仍奋斗不 止。一九五七年、一九五九年、一九六○年,他仍一再向最高法院和名古屋法院提出重 审要求,而每一次都被批驳。当他最后一次听到最高法院又批驳了他的请求时,他跑到 法务省,打算向法务大臣(司法部长)提出请求。法务省守卫赶他走,他就跪在地上, 紧抓住地毯,不肯起来。正当此时,被法务省检察官安信治夫先生看见,问明原因,深 感同情,乃予以援助,把他送到日本律师联盟人权拥护委员会。呜呼,吉田石松先生幸 亏遇到了安信治夫先生,如果遇到的是怕事的官崽,一听麻烦那么多,早脚底抹油开溜 了矣。 于是吉田石松先生渐渐出头有日,日本律师联盟主席团山田先生,根据保障人权基 本观念,正式要求重审。又经过两年的曲折,到了一九六三年一月,终于开重审法庭, 检察官坚持原判,但律师联盟提出的反证,足使该地头蛇张口结舌。到了二月二十八日, 法庭终于宜判吉田石松先生无罪。首席推事小林俊三先生认为最足凭信的凶手北河芳平 在第一次供辞里,并没有提到吉田石松;他之后来翻供,只不过虚拟了一个人物,企图 减轻罪责,既然拉出一个实在的,自然顺水推舟了矣。而且那一滴人血并未鉴定出就是 被害人的血,而伤口是重器所击,吉田石松先生的洞萧能算重器乎? 小林俊三先生在宣判之后,有一段感人肺腑的话,他曰:“在本庭上,我们对被告, 不,勿宁应该称为对吉田老先生,除了替我们的前辈在先生身上所犯的过失表示歉意外, 我们更对先生半世纪以来,为了自己的无辜所持有的崇高态度与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 表示深厚的敬意。先生的精神力与生命力,确令我们心折。我们在这里仅祝先生余生多 福。” 任何冤狱都是一个悲剧,吉田石松先生三十四岁入狱,宣判无罪的那一天已八十三 岁。幸亏他的寿命够长,能熬到真相大白。然而,更重要的是,也幸亏有那么一个允许 他伸雪的社会环境。不信的话,换个地方试试,便是天下人,包括法官在内,都认为是 冤枉的,也没办法也。小林俊三先生所说的那一段话,是高贵灵魂的言语,知道认错, 而且敢于表示他的这种知道。 ------------------   黄金书屋 扫描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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