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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吻为礼 作者:周腓力(台湾)   古代中国人的见面礼是打躬作揖。西方人的礼俗则不同,他们相见一定要相互 握完手,才肯罢休。在向西方人介绍中国人的风俗时,林语堂把“作揖”解释成 “自己跟自己握手”,并且鼓吹这是最卫生的见面礼节。但是西方人不为所动,仍 照样握手不误,而且有越提越紧的趋势。倒反而是西风东渐之后,中国人一尝到跟 别人握手的滋味,再与“自己跟自己握手”的滋味相比,就爱之“不忍释手”了, 很快就把“作揖”的老套抛诸脑后了。   握手的风俗,据说起源于十字军东征时代。那时候,敌我的分别只有宗教信仰 一项,所以敌我很难分别。两人见面握手,是表示手中没有武器,不存敌意,那当 然就是朋友了。这项风俗就这样一直流传下来,成了今天全世界通行的见面礼。   另外一项西方礼俗,起源比握手礼更早,那就是接吻礼了。   在古罗马社会里,男女的地位不平等。这表现在饮酒作乐的风气方面,就成了 男人有酒男人醉,不与女眷共一杯的情况。非但如此,罗马男人外出回家,开宗明 义的第一件事就是嗅一嗅妻子的嘴巴,以确定她单独在家的时候有没有偷酒来喝。 还好,到了后来,嗅一嗅演变成了吻一吻,算是不幸中之大幸。这项古代罗马夫妻 的见面礼,经过了历代的“口口相传”,蔚然成了今天男女之间的社交礼节,使现 代儿女,即使没有夫妻名分,也能同享口福,岂非善哉?   一般来说,我是一个福浅之人,但是却有点“口福”。我是学外文的,所以一 出社会就经常被派去接待外宾,其中当然也包括了女宾。既然是接待,当然要待之 以礼。所以在国内的时期,我已经是握手和接吻的老手了,深得其中三昧了。后来 到了美国,又因为职业关系,一上来就被吻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这样的奇遇, 值得用兴奋的“口吻”来叙述一下。   原来我在美国的第一个工作,是在一家室内装满公司当店员。当时我的客人是 清一色的女性――大多数是室内设计师。她们的职业就是在为客户寻找装满材料的, 所以成天都在一家又一家的装演公司里厮混。她们之中有些人后来也成了我店里的 常客,有每天来一次的,也有每周来一次的,来的次数多了,自然都成了“以吻会 友”的熟朋友了。   美国的风气虽然比国内的风气开通一点,但是陌生男女初次见面,也很少会开 面见山,以吻为礼的。他们通常也是由小人动手――握手――作为开端,逐次进展 到君子动口――亲吻――的亲密程度的。当时我装演店里的女顾客,多数也是遵循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吻”的程序,最后跟我熟络了,才开始每次一见面就唇齿 相加的。我记得我在装满店任职到半年的时候,我每天已经能接20个吻以上了,比 接的订单还多,算是成绩不错了。当时我的薪水菲薄得很,若不是有这样的“员工 福利”加以补贴的话,我恐怕很快就会辞职了。   我在装横店一共工作了3年,先是由店员升成经理,最后又被老板开除,这样的 命运多少跟美国“豪放女”的纠缠有关。美国豪放女不顾什么“一回生,二回熟, 三回吻”的规定,一见面不管是生张熟魏,一律以吻相向。后来我才明白,这种天 上掉下来的吻最好是不接,因为接了一个又得接第二个,接了第二个又得接第三个, 结果是接不完,兜着走。最普遍的情形是这样的:豪放女在“赠吻留念”的时候, 嘴巴已经是半张开的,等吻完就干脆狮子大开口了,说什么“那张标价990元的嵌贝 黑漆屏风好是很好,就是太圆太小了一点,如是你肯接受500块,现金交易,我就马 马虎虎买下来了”,或者什么“壁上那幅标价595元的花卉图,啊,不对,是仕女画, 很可惜是画在纸上的,如果画在绢上就值钱了,如果你肯……”不肯?第二个吻接 疏而来;再不肯?第三第四个吻又滚滚而至。我就是在这种不胜其“吻”的情况下 被老板要求兜着铺盖卷走路的。   “吻”除了拿来作见面礼之外,也有旁的功能,这也是我在我店员任内发现的 一个道理。有一次有位男士到我的装满店来问我:“先生,请问您我太太今天有没 有来过这里?” mpanel(1);   他问话的态度虽然很客气,但是他的神态表明了他并不需要我的答案,因为他 问完话就开始注视我的双须,好像他的答案会在我脸上出现似的。   “请问尊夫人长得是什么模样”我反问。   他果然就在这时候在我的脸上找到了答案,他高兴地说:“不用麻烦了,我已 经在你的脸上找到我太太的口红印了。这表示她已经来过这里了,谢谢。”   原来这位男士的太太把我的脸当成火车站里的“留言牌”。她在我脸上作一个 记号,好让她先生知道她曾到过我店里,有一点“吻在则人在,吻失则人亡”的意 味。   我被这些洋妇人你吻过来我吻过去的,吻上几年倒也吻出一些心得来了。我的 第一条心得就是:选择见面礼是女士们的特权。她们可以为所欲为,都不算失礼。 但男士们则须对女士们的“行礼”作出适切的反应,才算是知礼。反应得太冷漠固 然是“失礼”,反应得太热烈还可能被视为“非礼”。所以在这类场合真是差之毫 厘,谬之千里,做男士者不可不慎也。男士们最安全的办法就是依样画葫芦――女 士向你点头而不微笑,你也点头而不微笑;女士又点头又微笑,你也如法炮制;女 上伸出玉臂,你也伸出熊掌相握;女士投怀送抱,你张臂相迎。如此而已。   我们中国人有句俗话:“礼多人不怪。”这句话在现代社交场合已经不合用了。 现代人凡事讲求精确,在礼仪上也不例外。礼少固然受人泥病,利多照样遭人责怪, 所以要拿捏得恰到好处才算是“懂礼”。比方说几年前英国女皇访问华盛顿的时候, 雷根总统派遣了一位国务院的高级女官员去机场迎接。等女皇款步下机后,这位女 官学着欧洲宫廷电影里的模样,以小跑步趋前,然后向女皇屈膝为礼。果然她的 “多礼”有人怪了。第二天的报纸纷纷责怪她:“自贬身份”“为国丢脸!”   另一位“多礼”之土是前美国总统卡特,他在任内经常因“失言”和“失礼” 而受到舆论嘲笑。有一次,一座纪念故总统甘乃迪的图书馆刚刚落成。在启用仪式 上,卡特致开幕词,甘乃迪的遗孀贾桂琳剪彩。礼成后,卡特趋前一把将贾桂琳抱 入怀中,置于唇下。他的动机是要以行动来向贾桂琳表示谢意和关怀,却没有想到 他虽然资为总统,但是在社交场合不经女方同意,贸然下手,也同样算是“失礼” 的。当天卡特如果吻的是另一个女人,后果都不会那样严重的,但他却偏偏吻到个 贾桂琳,原来贾桂琳的家族和甘乃迪家族一样,同是波士顿的望族。波士顿的望族 以原清教徒后裔为主,仍保持着清教徒的作风――在公共场合不苟言笑,不亲嘴, 甚至不饮酒。君不见近代美国总统和他们的夫人,如福特跟贝蒂,卡特跟罗萨琳, 雷根跟南西,他们都常在公共场合搂搂抱抱吗?他们还特别喜欢当着新闻记者的面   亲嘴呢,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用不着匀出一张嘴来回答记者的问题了。可是你 见过甘乃迪总统跟贾桂琳在大众面前亲嘴的镜头没有?当然没有。贾桂琳在大庭广 众面前连自己的丈夫都不敢吻。   你想当卡特将她纳入怀中之时,她能不临“吻”发抖,花容失色吗?而她的窘 态又全部收进了记者的眼底和照相机的镜底,难怪第二天的报纸要讥笑卡特是“南 方野人”了,你说卡特倒不倒霉。   这场风波除了表现卡特的倒霉以外,同时也反映了接吻之礼的地区性差别。一 般而言,美国南方人比较乐善好“吻”。卡特是南方人,自幼跟亲戚朋友们唇来颊 挡、舌来唾淹惯了,有时候不免会吻溜了嘴,这也不值得大惊小怪的。相形之下, 美国北方人就比较谨慎得多了,他们的习惯是三思而后吻。波士顿人是白种人中最 拘谨的。他们跟我们中国人一样,干脆三缄其口,免惹麻烦。   年龄也带来差异。一般而言,女士们30而知礼,在50岁左右进入颠峰状态,一 直要维持到唇干舌燥的刀岁才渐渐收口。   那么有人一定会问:30岁以下的女士们又在做些什么呢?我的答案是:30岁以 下没有女士,只有女孩。女孩子多数滞留在罗漫蒂克的接吻阶段,一时尚无余力从 事社交性的亲嘴活动。   教育也造成轩轻之分。很明显的,教育受得越多,礼貌就会越周到。   血统也形成影响。接吻之礼起源于南欧,所以今天的南欧各民族,如意大利人、 法国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均以“传人”自居,行礼未敢稍有懈怠。在哥伦布 发现新大陆以后,西人葡人又把善良风俗传给南美洲人,使南美洲人至今仍乐此不 疲,造成大西洋两岸的风气相互辉映,相互“吻合”的局面。   职业也能支配“吻”的频率。在疤疹和爱死病尚未造成恐慌之前,演艺界女士 几乎都有“逢人就吻”的习惯。我在洛杉机著名的希腊剧场打工的岁月里,常被派 去后台打杂,当时只要有机会跟女艺员狭路相逢,得到个吻的可能性至少在八成以 上。有一次我被芭蕾舞后玛歌芳登吻了一下,害得我好几天舍不得洗脸。   美国演艺人员的嗜吻成病的习性,在每年4月份举行的金像奖颁奖典礼上表现得 最清楚。这项每年一度的盛典的进行实况,由电视转播带进了全世界亿亿万万人的 客厅里,而我们电视机前的观众看到些什么呢?如果我们认真地归纳一下,我们看 到的其实都是些接吻镜头――主持人、颁奖人、获奖人、落选人,他(她)们见面 要吻,互相道贺要吻,互相安慰要吻,道别也要吻,吻得没完没了。去年10月11月 我碰巧在台湾,有幸观赏金马奖颁奖典礼的实况转播。我发现台湾的影星也懂得在 颁奖台上你吻过来,我吻过去了,而且吻得颇有“深度”,令人耳目一新。   其次,美国政治家在工作上也耗费不少“唇舌”。在竞选时,他们见手必握, 见颊必吻,讲究的是眼到、手到、嘴到,一点也马虎不得。他们尤其喜欢在人群中 找出几个7岁以下的女孩子,把她们高高举起,然后在镁光灯闪闪之下吻她们的面颊。 有人也许会问:7岁以下女孩又没有投票权,为何要吻她们?原来专家们在这方面做 过很多实验,早已发现如果候选人肯随时随地抱起一个7岁以下的女童来一亲芳泽, 就会在选民心目中造成一种慈祥热忱、平易近人的印象,对争取选票有“一吻见效” 的功能。   去年我在台湾两个月,也正逢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在我印象当中,候选人好像 只会重复说:“拜托,拜托”而不懂得抱起女童来吻一下,怎不让我替他们捏一把 汗呢?结果不出我所料,不少人落选了!   再其次,美国外交官在工作上也经常碰到“人在江湖,吻不由己”的情况。尼 克森时代的国务卿亨利・季辛吉,就是“吻不由己”的佼佼者。有一段时间,他为 了要调解阿拉伯国家与以色列之间的冲突,经常出没中东地区进行“穿梭外交”。 中东的女子,个个都是“蒙面女侠”,就差一点没有挂出“免吻牌”了,显然不是 接吻的好对象。既然接吻的场合没有女子参加了,那么男子还等什么呢?于是男子 互吻的风尚就应运而生了。季辛吉在中东穿梭,每到一处都受到须髯飘飘的阿拉伯 领袖以吻相迎。他跟埃及已故总理沙达特吻过,他跟阿拉法特、胡整等大男人也都 有过“一吻之缘”。后来他到了以色列,也不假思索,把当时的以色列女总理梅耶 夫人搂住一吻。梅耶夫人到底是个女中豪杰,她处理这种突发事件比贾桂琳要高明 得多了。她临吻不乱,吻完还幽季辛吉一默:“亨利,我一直还以为你只会跟大男 人亲嘴呢!”这是何等的风度!何等的机智!   但愿天下有礼之人,在这里跟我同声一吻!   原载《台港幽默散文精品鉴赏》   文学视界扫描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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