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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二十三 礼一(吉礼一)
《周官》、《仪礼》尚已,然书缺简脱,因革莫详。自汉史作《礼志》,后皆
因之,一代之制,始的然可考。欧阳氏云:“三代以下,治出于二,而礼乐为虚名。”
要其用之郊庙朝廷,下至闾里州党者,未尝无可观也。惟能修明讲贯,以实意行乎
其间,则格上下、感鬼神,教化之成即在是矣。安见后世之礼,必不可上追三代哉。
明太祖初定天下,他务未遑,首开礼、乐二局,广征耆儒,分曹究讨。洪武元
年,命中书省暨翰林院、太常司,定拟祀典。乃历叙沿革之由,酌定郊社宗庙仪以
进。礼官及诸儒臣又编集郊庙山川等仪,及古帝王祭祀感格可垂鉴戒者,名曰《存
心录》。二年,诏诸儒臣修礼书。明年告成,赐名《大明集礼》。其书准五礼而益
以冠服、车辂、仪仗、卤簿、字学、音乐,凡升降仪节,制度名数,纤悉毕具。又
屡敕议礼臣李善长、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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