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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六十六 兵二卫所 班军
太祖下集庆路为吴王,罢诸翼统军元帅,置武德、龙骧、豹韬、飞熊、威武、
广武、兴武、英武、鹰扬、骁骑、神武、雄武、凤翔、天策、振武、宣武、羽林十
七卫亲军指挥使司。革诸将袭元旧制枢密、平章、元帅、总管、万户诸官号,而核
其所部兵五千人为指挥,千人为千户,百人为百户,五十人为总旗,十人为小旗。
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
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所设总旗二,小旗十,大小联比以成军。
其取兵,有从征,有归附,有谪发。从征者,诸将所部兵,既定其地,因以留戍。
归附,则胜国及僭伪诸降卒。谪发,以罪迁隶为兵者。其军皆世籍。此其大略也。
洪武三年,升杭州、江西、燕山、青州四卫为都卫,复置河南、西安、太原、
武昌四都卫。四年,造用宝金符及调发走马符牌。用宝符为小金牌二,中书省、大
都督府各藏其一。有诏发兵,省府以牌入,内府出宝用之。走马符牌,铁为之,共
四十,金字、银字者各半,藏之内府。有急务调发,使者佩以行。寻改为金符。凡
军机文书,自都督府、中书省长官外,不许擅奏。有诏调军,省、府同覆奏,然后
纳符请宝。五年,置亲王护卫指挥使司,每府三护卫,卫设左、右、中、前、后五
所;所,千户二,百户十。围子手所二;所,千户一。七年,申定兵卫之政,征调
则统于诸将,事平则散归各卫。
八年,改在京留守都卫为留守卫指挥使司,在外都卫为都指挥使司,凡十三:
北平、陕西、山西、浙江、江西、山东、四川、福建、湖广、广东、广西、辽东、
河南。又行都指挥使司二:甘州、大同。俱隶大都督府。九年,选公、侯、都督、
各卫指挥嫡长次子为散骑、参侍舍人,隶都督府,充宿卫,或署各卫所事。十三年,
丞相胡惟庸谋反诛,革中书省,因改大都督府为五,分统诸军司卫所。明年,复置
中都留守司及贵州、云南都指挥使司。十五年三月,颁军法定律。十六年,诏各都
司上卫所城池水陆地里图。二十年,置大宁都指挥使司。是年,命兵部置军籍勘合,
载从军履历、调补卫所年月、在营丁口之数,给内外卫所军士,而藏其副于内府。
三十年,定武官役军之制:指挥、同知、佥事四,千户三,百户、镇抚二,皆取正
军,三日一番上,下直归伍操练。卫所直厅六,守门二,守监四,守库一,皆任老
军,月一更。
建文帝嗣位,置河北都司、湖广行都司。文皇入立,皆罢之,而升燕山三护卫
为亲军,并建文时所立孝陵卫,皆不隶五府。后诸陵设卫皆如之。移山西行都司所
属诸卫军于北平,设卫屯种。永乐元年,罢北平都司,设留守行后军都督府,迁大
宁都司于保定。明年,更定卫所屯守军士。临边险要者,守多于屯。在内平僻,或
地虽险要而运输难至者,皆屯多于守。七年,置调军勘合,以勇、敢、锋、锐、神、
奇、精、壮、强、毅、克、胜、英、雄、威、猛十六字,编百号。制敕调军及遣将,
比号同,方准行。十八年,北京建,在南诸卫多北调。宣德五,年从平江伯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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