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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6 卷 列传第四 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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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四 诸王 明制,皇子封亲王,授金册金宝,岁禄万石,府置官属。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 多者至万九千人,隶籍兵部。冕服车旗邸第,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伏而拜谒,无 敢钧礼。亲王嫡长子,年及十岁,则授金册金宝,立为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冠 服视一品。诸子年十岁,则授涂金银册银宝,封为郡王。嫡长子为郡王世子,嫡长 孙则授长孙,冠服视二品。诸子授镇国将军,孙辅国将军,曾孙奉国将军,四世孙 镇国中尉,五世孙辅国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其生也请名,其长也请婚,禄 之终身,丧葬予费,亲亲之谊笃矣。考二百余年之间,宗姓实繁,贤愚杂出。今据 所纪载,自太祖时追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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