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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撤军 第 45 章 最后一轮日内瓦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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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轮日内瓦会谈 1988年元旦刚刚过后,苏联外交部长谢瓦尔德纳泽就出现在阿富汗。 这是苏联方面专门为了安排在新一轮日内瓦会谈中应采取的措施的工作访问。 1 月4 ―6 日,苏联代表团与阿富汗政府有关人员进行了两次会谈,苏联方面参加 会谈的,除谢瓦尔德纳泽外,还有苏联部长会议副主席卡缅采夫、苏联驻阿富汗大 使莫扎耶夫、苏联外交部中东司司长阿列克谢耶夫和无任所大使科济列夫,阿富汗 方面主持会谈的是纳吉布拉总统,参加会谈的还有总理基什特曼德,外交部长瓦基 勒,阿富汗人民民主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以及阿富汗人民民主党中央书记。 会谈中,阿富汗方面详细提出了有关如何能够推动实现民族和解政策和解决整 个阿富汗问题一系列新的设想,并认为,通过联合国秘书长的私人代表举行的阿巴 会谈,总的来说,是比较顺利的,有关政治解决阿富汗问题的外部方面的条件正在 逐步走向成熟,阿富汗准备在新的一轮谈判中签订有关协议。 谢瓦尔德纳泽对阿富汗方面的提议表示完全支持,并进一步说,苏联方面同其 他国家的代表进行的接触证实,国际环境正在向有利于解决阿富汗局势和停止从外 部对其事务的干涉方面转化,这种情况下,苏联确信,苏军可以在12个月内全部撤 出阿富汗。 苏阿双方在苏军撤离时间表问题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达成了一致。 1 月6 日,谢瓦尔德纳泽在喀布尔发表了讲话,他说,苏联很快就会创造出条 件,结束日内瓦的进程。已经来临的1988年将是苏军留在阿富汗的最后一年。 谢瓦尔德纳泽回国后,阿富汗政府马上陷入了一片忙碌之中。纳吉布拉再次召 开阿富汗人民民主党中央全会,以统一对外宣传口径。纳吉布拉在会上说:我们下 一步的活动主要是完成以下战略任务:确保和平与安全,建立联合政府和多党制体 制以及巩固这个国家的基础――独立、中立和不结盟。现在,人民已对战争感到厌 倦,他们希望和平与安全。实现这个愿望是全国和解政策的目标,也是我们工作和 全部生活的宗旨。迄今为止,民族和解政策整整进行了一年,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阿富汗已经是总统制的国家,这更能说明阿富汗的性质是非马列主义的。 在苏阿方面忙于准备新一轮会谈的同时,美巴方面也在积极筹备。1 月4 日, 美国的副国务卿迈克尔・阿马科斯特飞赴伊斯兰堡,与巴基斯坦外交秘书阿卜杜勒 ・萨塔尔就如何进一步协调美巴在阿富汗问题上的立场做了深人的会谈,以统一双 方的观点。1 月5 日,阿马科斯特又在伊斯兰堡接见了白沙瓦抵抗组织的五个主要 领导人,向他们转交了里根总统的亲笔信,并向他们保证:美国将一如既往地支持 他们,直到阿富汗获得真正的自由。 但在另一方面,美国国务卿舒尔茨却在1 月7 日向外界发表了一篇冠冕堂皇的 讲话:如果美国确信阿富汗的独立和自由已有保证,美国可能在苏联最后一批军队 撤出阿富汗之前结束对阿富汗抵抗力量的军事援助。当然,美国有必要仍然提供人 道主义和经济上的援助。而苏联也应该在撤军之后立即停止向阿富汗政府提供任何 军事援助。 时间距2 月即将举行的第11轮阿巴日内瓦间接会谈越来越近。l 月20日,联合 国副秘书长科多维斯来到了伊斯兰堡,开始了按惯例必须做的事先协调工作。但是, 穿梭会谈刚一开始,巴阿双方就在苏军撤走后阿富汗新政府的组成问题上陷人争执 之中。纳吉布拉呼吁同阿富汗抵抗组织组成一个联合政府,而巴基斯坦则认为,阿 富汗未来的政府应该是不结盟的伊斯兰政府,抵抗组织成员在政府成员中要占压倒 多数,在此之前还要先建立一个过渡政府,这个过渡政府可以由阿富汗前国王查希 尔・沙阿来领导。阿巴双方的分歧使得科多维斯不得不在喀布尔和伊斯兰堡间频繁 地穿梭,在穿梭之余,科多维斯又与白沙瓦的抵抗组织进行了会谈,阿富汗圣战者 伊斯兰联盟主席哈利斯在齐亚・哈克的坚持下与科多维斯见了面,哈利斯说,日内 瓦会谈是国际压力促成的,它并没有顾及阿富汗的利益,阿富汗圣战者伊斯兰联盟 不会接受日内瓦会谈的任何协议,除非抵抗组织领导人成为谈判的一方。 三方意见各不相同,原订的谈判日期都已经过去了,但三方仍在僵持之中。 2 月8 日,戈尔巴乔夫先发制人,在莫斯科发表了一篇令世人瞩目的《关于阿 富汗问题的声明》,声明中称,苏联从阿富汗撤军与阿富汗建立联合政府和民族和 解的进程没有联系,苏联将在 5月 is 日开始撤军,撤军期限为 10 个月。规定这 一日期的出发点是,解决阿富汗问题的协议必须不迟于3 月15日签署,如果签署的 时间能够提前,那么撤军时间也要相应的提前。声明全文如下:阿富汗的军事冲突 已经持续很长时间了。这是最严重、最棘手的地区性冲突之一。现在,从各方面看 来,已经为这一冲突的政治解决创造了一定的前提条件。因此,苏联领导认为有必 要表示自己的看法,彻底阐明自己的立场。 不久将要在日内瓦举行经由联合国秘书长私人代表安排的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的 又一轮谈判。即将举行的这一轮谈判具有成为最后一轮的很大可能性。 到目前为止,日内瓦谈判中几乎即将结束制订包括解决问题的各个方面的文件 的工作。这些文件包括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关于互不干涉内政和从巴基斯坦返回阿富 汗难民的协定;不干涉阿富汗共和国内政的国际保证;关于政治解决各个部分之间 相互关系的文件。还有关于建立监督机制的协议。 还有什么工作要做呢?这就是确定大家都能接受的从阿富汗撤出苏联军队的期 限。也只是期限问题,因为我们根据同阿富汗领导达成的协议作出关于撤出苏联军 队的原则性政治决定早就作出了,对此当时就已作了宣布。 期限问题包括技术方面和政治方面。至于技术方面,显然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进 行实际撤军。这里未必需要去谈论它的细节。 问题的政治方面就在于,撤出苏联军队自然是同不允许干涉阿富汗内政联系在 一起的。现在已经为解决这一问题创造了前提条件。 希望促进迅速而顺利地完成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的日内瓦谈判的苏联政府和阿富 汗共和国政府协商规定出苏联军队开始撤出的具体日期,1988年5 月15日,并在10 个月内完成撤军。规定这一日期的出发点是,解决问题的协定的签署应不迟于1988 年3 月15日,并且全部协定在两个月后都要同时生效。如果协定的签署早于3 月15 日,那么撤军也要相应提前开始。 最近还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能不能分阶段撤出苏联军队呢,以便在第一阶段 撤出比较大的一部分苏联人员。好吧,也可以采取这种作法。阿富汗领导人和我们 同意这样做。 这一切将创造必要的条件,使解决问题的协定能在最近签订。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现在谁也不能阻挠解决问题,谁也不能把谈判向后拖了。 但是,我不愿意认为,会有哪些国家或哪些政治活动家想在阿富汗和其他国家人民 面前承担破坏解决问题的责任。我们相信,积极的思想将占L 风。 关于从阿富汗撤出我们军队的问题,在苏共二十七大上就提出来了。 这里体现了我们现在的政治思维,我们对世界新的现代的看法。我们想用这一 切证实我们忠于睦邻、善意、相互尊重的传统,这种传统始于列宁,始于1921年第 一个苏联阿富汗条约。阿富汗社会的进步力量理解和接受我们,真诚希望我们两个 相邻国家之间永远和平与安宁,我们两国在几十年过程中已作出了和平共处和互利 平等合作的榜样。 任何武装冲突,其中包括国内冲突,都能恶化整个地区的气氛,给邻国造成一 种不安和紧张局势,更不必说这个当事国家人民的痛苦和损失了。因此.我们反对 任何军事冲突。我们知道,阿富汗领导人也是持这种立场的。 大家知道,这一切使以纳吉布拉总统为首的阿富汗领导人重新深刻考虑政治方 针,形成了爱国的和现实的民族和解政策。这里指的是一个极大胆、极勇敢的行动: 不单纯呼吁停止军事冲突,同时还建议建立联合政府,同反对派共同执政,其中包 括进行反政府武装斗争的人,甚至包括在国外领导叛乱分子活动、用从外国获得的 武器和军事装备供应叛乱分子的人。这些建议是由宪法授权的、在国内真正行使政 权的政府提出的。 民族和解政策,是阿富汗方面新政治思维的表现。这种政策不是软弱的表现, 而是关心自己国家的现在和将来的自由的、正直的和负责的政治领导人的精神力量、 英明和尊严的表现。 民族和解政策为所有希望阿富汗和平的人提供了政治行动纲领。什么样的和平 呢?阿富汗人民所希望的那种和平。许多世纪以来一直为自由和独立而斗争的、自 豪的、热爱自由的、勇敢的阿富汗人民,正如纳吉布拉总统所说的,过去是,现在 是,将来仍然是建立在政治上的多党制和经济上多成分的国家的主人。 阿富汗人自己还决定了他们的国家在其他国家中间所占的最后地位。人们越来 越经常地谈到,未来和平的阿富汗将是一个独立、不结盟的中立国家。无须说,我 们只能为我们在我国南部边界有这样一个邻国而感到高兴。 关于苏联军队开始撤出的问题,有必要就一个方面再解释一下我们的立场:撤 军与完成在阿富汗建立一个新的、联合政府方面进行的努力,即与彻底奉行一项民 族和解政策是否有联系。我们确信,没有联系。 苏联军队撤出与解决问题的其他方面相结合,包括不干涉的保障在内是一回事。 参与保障的有各个国家,顺便说,我们认为邻国伊朗也不应对政治解决袖手旁观。 民族和解和建立联合政府是另一回事。这纯粹是阿富汗的内部问题。只有阿富 汗人自己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即使是属于不同营垒的,甚至是相互对抗的营垒的阿 富汗人。有人暗示说,苏联应当参加相应的谈判,甚至是同第三国的谈判,我们坚 定地和明确地回答说:免开尊口,这不是我们的事情。而且也不是你们的事情。 苏联军队撤出后,军事冲突会不会更加激烈呢?大概不必作这样的预言。不过 我认为,这样的事态发展是能够防止的,如果那些现在正同自己的兄弟作战的人采 取负责任的立场并试图以行动投人和平建议的话。如果他们不是遵循理智,而是感 情用事,再加上充满幻想,他们必然会同阿富汗人民越来越希望国家安宁的意志发 生冲突,并同各国承担的不再干涉阿富汗的内政的义务发生冲突。日内瓦义务堵死 了从外部援助那些指望用武力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全体人民的人的通路。 如果有必要,在这个阶段也可以考虑使联合国、安理会发挥作用。 现在谈谈我们在阿富汗的小伙子们,我们的军人们。他们过去和现在都诚实地 执行自己的义务,同时表现了自我牺牲精神和英雄主义。 我国人民非常尊重那些在阿富汗肩负军人职务的人。国家保证他们首先有可能 受到良好的教育和得到有意义的适当的工作的机会。 纪念那些在阿富汗勇敢地牺牲的人对我们来说是神圣的。党的机关、苏维埃机 关务必关照,使牺牲者的家庭,他们的亲人能受到关心、重视和善待。 最后一点,一旦解开阿富汗的死结,那么它就会对其他地区性冲突也产生最深 刻的影响。 如果说我们如此坚决地努力制止并且已经在其中取得一些成果的军备竞赛是人 类朝着深渊的发狂赛跑,那么地区性冲突就是人体是可能产生坏疽病灶的流血的伤 口。 地球上实际布满了这种危险的病灶。其中每一个病灶都不只是直接参与的人民 的痛苦,这也是大家的痛苦,在阿富汗、近东、两伊战争,在南部非洲、在柬埔寨 和在中美洲都有这样的病灶。 谁能从这些冲突中得到好处呢?除了惯于发不义之财和靠各国人民的不幸和痛 苦致富的军火商,各种反动的、扩张主义集团,任何人也不会得到好处。 把阿富汗政治和解的工作进行到底将是解决地区性冲突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 无论是在就消除中程导弹和中短程导弹达成协议之后在裁军方面会有进一步的 重大步骤(关于这个问题的谈判正在进行或计划进行),还是在阿富汗政治和解之 后都会出现一个问题:下一步将解决哪一个冲突?必然是会有下一步的。 各个国家和各国人民有足够的责任感、政治意志和决心在若于年内结束所有地 区性冲突。为此是值得作出努力的。苏联将不遗余力地去进行这项极其重要的事业。 这一声明发表得实在是及时,它使三方争执的政府组成问题与苏联撤军问题完 全脱钩,科多维斯马上从争执的浑水中迅速浮出水面。 2 月9 日,科多维斯在巴基斯坦宣布:第11轮日内瓦阿巴间接会谈将在3 月2 日正式举行。有关各方已经就在喀布尔建立一个“基础广泛的政府”达成了“一致 意见”。 毫无疑问,戈尔巴乔夫有关阿富汗问题的声明有力地推动了日内瓦会谈的举行, 并进而加快了苏联撤军的进程。苏联对撤军的要求日益急迫,甚至可以在未将阿富 汗政府安排妥当的情况下就举行直接相关撤军问题的会谈,其原因除了跟苏联认为 只要撤军协议签署,一切问题都会得到相应解决的观点有关外,也与苏联当时的政 局动态有关。 早在1987年初,戈尔巴乔夫经过多番酝酿和筹备,于回月27日召开了著名的一 月全会,在这次全会上,戈尔巴乔夫进一步加大了改革的步伐,提出了一个新的改 革任务,在全党全民中实行民主化和公开性。在一中全会前,戈尔巴乔夫还采取了 一些惊人的大动作,其中一个是于1986年底释放了苏联著名的持不同政见分子、因 强烈攻击苏联出兵阿富汗而被流放到西伯利亚的核物理学家、氢弹之父安德烈・萨 哈罗夫;另一个是在全会前几天,以受贿罪逮捕了勃列日涅夫的女婿、前内政部第 一副部长尤里・丘尔巴诺夫。戈尔巴乔夫的意图在于向全民表示:真正的民主和自 由马上就要在全苏联实现。 一月全会后,苏联政治迅速出现了解冻现象,春风四起,改革的拥护声响彻全 国。舆论日益多样化,揭露批判苏联历史问题的热潮一浪高过一浪,斯大林、勃列 日涅夫、契尔年科纷纷遭到鞭挞,以前禁演的电影戏剧迅速开禁,有关历史或现实 的披露性文章在报纸。期刊上大量涌现,不同于共产党的政治团体也纷纷成立。 在这场民主化和公开性运动中,走在最前列的可以说是激进派的代表人物鲍里 斯・叶利钦,这个未来俄罗斯的总统是紧跟着戈尔巴乔夫的上台而走进苏联的最高 层的。1986年,他以政治_一局候补委员和莫斯科市委第一书记的身份高举着戈尔 巴乔夫的改革大旗,将戈尔巴乔夫的死对头格留申在莫斯科经营了十八年的牢固根 基砸得粉碎。一月全会后,叶利钦大力宣传“批评无禁区,公开无限制”,改革的 步伐甚至已超过了戈尔巴乔夫,与中央的政策出现了明显的偏差,并与保守派代表 人物、负责意识形态的利加乔夫发生了尖锐的冲突。 就在与利加乔夫冲突激涨的时候,叶利钦发现他始终为之卖命的戈尔巴乔夫也 对他冷淡了。一月全会时,作为改革干将的叶利钦没有升为政治局正式委员,而到 六月全会时,刚刚升任为候补委员才半年的雅科夫列夫已转为正式委员,而叶利钦 仍在候补。到了夏无,戈尔巴乔夫开始动手写《改革与新思维》一书,而代理总书 记的却是叶利钦的死对头利加乔夫。上述诸事在叶利钦的心中不断缠绕,最后埋下 了一粒怨恨的种子。 1987年9 月12日,苏共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讨论戈尔巴乔夫纪念十月革命70周 年的报告草案,会议基本上是沿着一片肯定之声的方向发展的,但到叶利钦发言时, 他连续提出了20多条意见,且条条意见都极为尖刻,批评戈尔巴乔夫改革的步伐进 展太慢。气急败坏的戈尔巴乔夫甩手走出会场,半小时后,戈尔巴乔夫平定了情绪 后返回会场,对叶利钦进行了长达40分钟的反击,其中包括对叶利钦的人身攻击。 接下来在十月全会上,二人矛盾继续恶化,戈尔巴乔夫带领全体中央委员集中向叶 利钦进行了大批判。11月11日,戈尔巴乔夫又主持召开了莫斯科市委全会,把因心 脏病住进医院仅两天的叶利钦揪到会上,宣布解除他市委第一书记的职务。 1988年2 月的中央全会上,戈尔巴乔夫正式撤销了叶利钦的政治局候补委员职 位。事后,戈尔巴乔夫建议叶利钦退休,医生也劝告叶利钦,心脏病也不允许他再 从事像政治这样的危险活动了。但叶利钦相信自己还会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不愿退 休,因为那样意味着结束了他的政治生命。戈尔巴乔夫经过再三考虑,想到叶利钦 最初对自己的大力支持,终于发出一点善心,答应让叶利钦担任国家建设委员会第 一副主席兼建设部部长。 “叶利钦事件”算是告一段落了,可是国内的反对派开始滋长起来了,民主化 和公开性的负面反应日益增强,戈尔巴乔夫预感到一旦控制不住局势,苏联就可能 出现动荡。对国内的忧虑使戈尔巴乔夫对从阿富汗撤军的态度变得更加积极,于是, 他在关键时刻宣布了关于对阿富汗问题的声明,使日内瓦间接会谈与组建阿富汗政 府的问题迅速脱钩。但是,这个声明只保证了日内瓦间接会谈的顺利举行,却未能 阻止各有关方面对组建阿富汗新政府的争论。 2 月二日起,在巴基斯坦俾支路省奎达北面约50公里的皮尔阿利扎伊丛林中, 大约有l 万多名阿富汗难民和部分游击队成员召开了长达7 天的大会,参加大会的 有俾路支、赫扎拉、乌兹别克、土库曼和阿富汗西南其他各普什图部落的成员,伊 斯兰民族阵线和伊斯兰团结党的两位游击队指挥官也参加了大会,大会一致要求查 希尔回国组建新政府,并强烈要求白沙瓦的七党联盟放弃自己的主张,与广大的阿 富汗国民合作。 但白沙瓦的七党联盟对奎达难民大会的要求表示完全否定。2 月10日,七党联 盟召开了一次长达8 个小时的会议,会议一致同意建立一个以圣战者联盟为首的过 渡政府。古勒卜丁・希克马蒂亚尔宣称,在阿富汗根本就没有查希尔的位置,阿富 汗人民将永远不会接受像他那样的人。23日,七党联盟在白沙瓦正式宣布他们将建 立一个完全是由与抵抗组织有联系的成员组成的过渡政府,并将授权在日内瓦就阿 富汗问题签订最后的和平协议。 美国此时也在打着小算盘,它想利用临时政府问题继续牵制阿巴会谈的进程, 在其授意下,巴基斯坦邀请苏联副外长沃龙佐夫在2 月11日就阿富汗问题举行会谈, 会谈中,巴基斯坦声称,巴只能同阿富汗的“合法政府”签署最后的和平协定,因 此,在和平协议签署前,必须产生一个取代纳吉布拉的临时政府。对此,沃龙佐夫 最后只扔下一句冷冰冰的话:一旦日内瓦的和平协议被签署,在喀布尔成立临时政 府的问题一定会得到解决。 但美国并不死心。2 月17日,美国国务卿舒尔茨来到巴基斯坦,继续协调与巴 的立场,2 月18日,巴外交国务部长扎因・努拉尼发表言论说,我相信,不管怎样, 如果有几天的时间,在3 月中旬或3 月底以前,既可能达成一项协议,也可能成立 一个临时政府。2 月24日,在日内瓦间接会谈之前,美国副国务卿阿马科斯特再次 飞到巴基斯坦,先后与巴基斯坦总理居内久和巴总统齐亚・哈克会谈,讨论有关阿 富汗问题,特别是成立阿临时政府的问题。 3 月2 日,举世关注的阿巴日内瓦间接会谈终于开始。在开始之初,巴基斯坦 就首先提出一个建议,在签署任何一项协议之前,应该在喀布尔建立一个过渡性的 联合政府,以防止苏联撤军时可能产生的流血事件。对此,科多维斯立即给予了否 决:这一点是绝对不可能成为谈判中讨论的题目的,因为这是阿富汗人自己的问题, 只能由阿富汗人自己去决定。随后,阿巴双方进入了艰难的会谈之中,仍然由科多 维斯在中间穿梭传话。由于这将是最后一轮会谈,所以各种敏感的问题纷纷出现, 从而使得会谈的进程也不得不放慢下来。到3 月15日,也就是苏联事先声明的协议 签署日期,科多维斯宣布休会,但同时他还说,由于会谈遇到了极其棘手的问题, 没能达成最后协议。此言一出,舆论哗然,新闻媒体纷纷报道:3 月15日最后期限 已到,阿巴双方并未达成协议。 对于新闻界的报道,科多维斯给予了强烈的批评:这是不负责任的说法,目前 只是会谈过程中正常的休会,有关的会谈将继续进行。苏联也于3 月15日发布了政 府声明,声明对巴基斯坦在会谈中缺乏诚意进行了谴责,并表示:3 月15日不是最 后的限期,苏联只是要求在签约和撤军之间要有60天的间隔,如果推迟签约,苏联 也会将原定于5 月15日开始的撤军相应推迟。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原定于3 月15日签署的协约被推迟了呢? 原来,阿巴双方尽管都做出了让步,但在某些问题上仍旧讨价还价不肯妥协。 特别是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双方立场上。3 月4 日,阿巴双方都宣布赞成旨在 结束阿富汗内战的四点和平协议的主要内容。但在细节问题的讨论上,巴基斯坦站 在本国的立场上,又站在抵抗组织的立场上,但阿富汗政府认为,抵抗组织已发表 言论不承认这次谈判,而且阿政府也不承认抵抗组织。 二是在临时政府问题上。巴基斯坦在谈判中仍流露出在签署协议前必须成立一 个临时政府的态度,后来,舒尔茨授意巴方:虽然在喀布尔建立合适的联合政府对 巴美双方都有利,但是这样可能会让苏联抓住美国不愿苏联撤军的借口,所以可以 暂时放弃这一点。 三是在难民问题上。涉及到难民,巴基斯坦再次提到建立一个可以让难民回国 的临时政府,阿富汗则认为,阿现政府已经促使很多难民回国了,但巴方再次发难, 既然要让难民回国,还要确定妥当阿巴在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边界线问题,以说明难 民到了哪里才算是已经回国。 四是在军事援助问题上。阿富汗认为,在苏联撤军和西方停止援助抵抗组织后, 阿富汗有权接受苏联的军事援助。苏联也声称,苏将在撤军后,继续向阿提供援助。 美国则认为,美国停止援助后,苏联仍然援助阿富汗政府是不合理的,如果这样, 美国也将继续援助抵抗组织。 五是在保证国问题上。美国认为,苏联没有在提供军事援助问题上给美国以满 意的答复,因此,美国拒绝为日内瓦协议担任保证国。 因此,巴基斯坦外交国务部长努拉尼声称,如果美国不担任保证国,巴基斯坦 也拒绝在协议上签字。这样,3 月15日,会谈陷入新的僵局之中。美国副国务卿阿 马科斯特则为此辩解说:美国对早日达成日内瓦协义感兴趣,但美国不愿看到达成 一项坏协议。 3 月23日,科多维斯一语道破了会谈陷入僵局的原因:现在阻碍签约的最大问 题是停止援助问题,而双方都不肯在此问题上让步。 3 月22~23日,苏联外长谢瓦尔德纳泽与美国国务卿舒尔茨在华盛顿举行会谈, 美国建议,在苏军撤离阿富汗期间,双方暂停一年的军事援助。谢瓦尔德纳泽拒绝 了这个建议,因为苏联没办法控制美国继续提供军事援助,也没有精力去监督。最 后,双方达成妥协:为了平等,代替禁止提供武器的惟一方法是彻底放手继续提供 武器。 这个妥协方案得到了科多维斯的认可,并做了进一步的技术性处理:苏联不公 开放弃向阿富汗政府提供军事援助的权利,但要默认由美国发表的一项声明,即如 果苏联继续向阿富汗现政府提供军事援助,那么,美国也同样可以向抵抗组织提供 军事援助。这就是所谓的“对等原则”。 3 月30日,美国总统里根与巴基斯坦总统齐亚・哈克、美国国务卿舒尔茨与巴 基斯坦总理居内久分别通过电话进行了协商,认为“对等原则”可以通过两种方式 来实现:一种是苏美同时停止军事援助,一种是只要苏联向阿富汗现政府提供军事 援助,苏联也应该同意美国向抵抗组织提供军事援助。 3 月31日,谢瓦尔德纳泽在索非亚参加华约外长委员会会议时接受了当地《工 人事业报》的采访。在答记者问中,谢瓦尔德纳泽说,没有美国的保证,日内瓦的 进程也完全可能结束,何况阿富汗地区同美国在地理上毫无联系。苏联可以同阿富 汗和巴基斯坦签署单独的和平协议,即使巴基斯坦不同意,苏联也仍然将按照原来 的计划撤军。 4 月3 日,谢瓦尔德纳泽飞抵喀布尔,他对外宣称说这是一次对阿富汗的工作 访问,而实际上,他却带来了一项秘密使命。两天后,也就是4 月5 日,谢瓦尔德 纳泽带着纳吉布拉一起奔赴乌兹别克的首府塔什干。4 月6 日,戈尔巴乔夫也从莫 斯科飞赴该地。二人经过秘密会谈,于4 月7 日发表了又一项令人大吃一惊的声明: 《苏阿联合声明》。声明中说:苏共中央总书记戈尔巴乔夫和阿富汗共和国总统、 阿富汗人民民主党总书记纳吉布拉于1988年4 月7 日在塔什干举行会晤。参加会晤 的还有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苏联外交部长谢瓦尔德纳泽和乌兹别克共产党中央第 一书记尼沙诺夫。戈尔巴乔夫和纳吉布拉就国际形势的关键因素交换了意见并详尽 地讨论了直接涉及两国利益的迫切问题。 他们指出,阿富汗领导一贯奉行的民族和解政策、他们在政治解决问题上所持 的建设性立场是惟一正确的方针,符合阿富汗人民和阿富汗所有邻国的利益,符合 整个国际社会的利益。 双方重申忠于根据平等、互相尊重、互利、不干涉内政等原则建立苏联与阿富 汗关系的悠久传统。 经过会谈,戈尔巴乔夫和纳吉布拉一致同意以下各点:第一,苏联和阿富汗共 和国将根据1988年2 月8 日公布的声明行事。这项声明再次推动了政治解决业已形 成的地区性冲突的进程并有助于将会谈引向切实作出决定。 第二,苏共中央总书记和阿富汗共和国总统认为,经过所有参与解决的国家的 建设性协作,目前,签署协定的最后障碍已经消除并主张立即签署协定。同时,双 方对联合国秘书长及其私人代表科多维斯的作用作出了应有的评价。阿富汗共和国 总统欢迎苏联和美国担当保证日内瓦协议的执行保证人。 第三,苏联和阿富汗重申,如果能在最短的期限内签订上面提到的协约,那么 阿富汗和苏联之间达成的关于苏联军队将在这些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即从1988年5 月15日开始撤出的协议就仍然有效。 第四,民族和解政策有利于调解围绕阿富汗的局势、停止战争和自相残杀、在 全国建立和平、成立有代表阿富汗社会的各派力量(包括那些现在还相互对立的力 量)参加的联合政府。 第五,自己国家在其他国家中的最终地位将由阿富汗人自己而不是由其他任何 人来决定。苏联重申自己支持纳吉布拉总统发表的关于阿富汗是一个独立的、不结 盟的、中立的国家的声明。同时它认为,这个国家的领土或者其领土的任何一部分 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用来达到敌对阿富汗的邻国的目的,阿富汗将继续对它的邻国奉 行睦邻与合作政策。对苏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 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也将如此。苏联方面支持阿富汗总统发表的关于阿富汗国内 体系在政治上以多党制为基础、在经济上以多种成分为基础的声明。 第六,为暂时逗留在巴基斯坦和其他国家领土上的阿富汗难民的归国,使他们 享有国家全体公民所享有的那些权利创造令人满意的条件,这对于实现民族和解政 策具有重要的意义。苏联将帮助阿富汗政府创造这样的条件。 第七,苏联依据传统的和历史的友好关系,表示愿意同阿富汗进行高水平的合 作,以恢复阿富汗的经济和促进阿富汗共和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八,苏共中央总书记和阿富汗共和国总统呼吁其他国家促进在阿富汗建立和 平和在这个国家实现民族和解,尊重日内瓦协议。这将成为解决其他地区性冲突的 给人以希望的范例。 《苏阿联合声哪向世人表明了苏联要立即签署协议的决定。尽管巴基斯坦外交 国务部长努拉尼在3 月31日还在坚持如果美国不做保证国,巴将不会在协议上签字, 但在4 月6 日,苏联副外长彼得罗夫斯基再次声明了苏联的立场,如果和平会谈失 败,苏联也仍将按原定计划撤军。 球又回到了美国的手中,而且抱着球的美国很没有面子,它是否担当保证国只 能影响到日内瓦会谈的成败,而无法左右对会谈的成败根本就不再在乎的苏联从阿 富汗撤军的协议。美国只好尴尬地答应:愿意做有关协议的保证国。 4 月8 日,科多维斯宣布:间接会谈已经达成了一项“历史性”的和平协议, “文件已经定稿,只待签字了”,签字日期将不会迟于4 月14日。 4 月14日下午,联合国秘书长佩雷斯・德奎利亚尔在日内瓦万国宫会议厅主持 了关于政治解决阿富汗问题最后协议的签字仪式。协议共包括阿巴互不干涉、阿难 民自愿返回家园、美苏提供国际保证、对有关阿局势的解决办法等4 个文件和1 项 关于联合国提供监督的备忘录。巴基斯坦外交国务部长努拉尼和阿富汗外交部长瓦 基勒签署了协议中的前两个文件,美国国务卿舒尔茨和苏联外长谢瓦尔德纳泽签署 了第三个文件,第四个文件由四国代表共国签署,整个签字仪式共举行了17分钟, 联合国秘书长在签字仪式上称赞该协议是“一个重大的成就”,“为阿富汗谋求和 平跨出了一大步”,并同迭戈・科多维斯分别与四国代表―一握手。努拉尼和瓦基 勒作为巴阿两国的代表第一次坐在同一个会议厅里,按照国际惯例,双方在签署协 议前后应相互握手寒喧,但在这次签字仪式上二人既未打招呼,也未握手。 协议的内容是这样的:文件1 :阿富汗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相 互关系原则,特别是互不干涉和于预原则的双边协议。阿富汗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 斯兰共和国(以下简称高级缔约方),出于对两国关系正常化、促进睦邻合作关系 和加强该地区的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希望,考虑到完全遵守互不干涉和干预内外事务 的原则对维护国际和平和安全以及履行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具有重大的意义, 为了重申各国拥有根据人民的意志在没有任何形式的外来干涉、干预、颠覆、胁迫 和威胁的情况下自由决定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并忆 及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联合国通过的有关互不干预和干涉的决议、特别是1970年10 月24日根据联合国宪章通过的国际间友好合作国际法原则宣言以及1981年12月9 日 通过的不容许于涉各国内政和保护各国独立和主权的宣言,兹商定下列各条款:第 一,高级缔约方之间的关系将严格根据各国互不干涉和于预别国事务的原则处理。 第二,为了实施互不干涉和于预的原则,高级缔约方双方均保证遵守下列义务: ①尊重对方的主权、政治独立、领土完整、民族团结、安全和不结盟及其人民的民 族特征和文化传统;②尊重对方根据人民的意志在没有任何形式的干涉、干预。颠 覆、胁迫或威胁的情况下自由决定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制度、发展其国际关 系和对其自然资源行使永久的、不可剥夺的主权权利;③不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威胁 使用武力,以避免侵犯彼此边界、打乱对方的政治、社会或经济秩序、推翻或改变 对方的政治制度或在双方之间引起紧张局势;④保证在行使领土主权时不以任何形 式损害对方的主权、政治独立、领土完整和民族团结或打乱对方的政治、经济和社 会稳定;⑤不进行针对对方的武装于涉、军事占领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或秘密的 干涉和于预,不采取干涉对方内政的军事、政治或经济活动,其中包括涉及到使用 武力的报复行动;③不以任何形式或借口采取行动(或企图)扰乱或破坏对方及其 所属机构的稳定;①不以任何借口直接或间接地怂恿、鼓励或支持反对对方的叛乱 及分裂活动,不采取意在破坏对方的团结或破坏、颠覆对方政治秩序的任何行动; ③防止为了对对方采取敌对行动而在自己的国土内训练、装备、资助和招募来自任 何地方的雇佣军或者把这种雇佣军派往对方领土,缔约国双方不提供任何便利条件, 包括对训练、装备和运输这种雇佣军的资助;②不与其他任何国家作出旨在干涉或 干预对方内外事务的协议或安排;@不得为了干预或干涉对方的内政而进行任何诽 谤、中伤或敌对宣传;③防止在自己的领土上出现帮助、利用或容忍针对对方的恐 怖主义组织、破坏分子或颠覆分子的行为;因防止在自己的领土上出现准许从事在 对方领土上制造颠覆、混乱或骚乱活动的个人及政治、种族和其他组织居住、停留 或为其提供营地和基地或对他们进行组织、训练、资助、提供装备和武器的行为, 并防止这些个人或组织利用本国的大众媒介和在本国运输武器、弹药和装备;③不 采取且不允许可能被解释为干涉、干预对方的其他任何行动。 第三,本协议自1988年5 月15日起生效。 第四,为使高级缔约方遵守本协议的第二条规定所需要采取的任何步骤务必在 生效日期之前完成。 第五,本协议分为英语、普什图语和乌尔都语三种文本,所有这些语言的文本 具有同等效力,如产生分歧,以英文文本为准,原件一式5 份。 1988年4 月14日,日内瓦,由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签署。 文件2 :国际保证宣言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 对阿富汗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通过谈判缔结一项旨在实现两国关系正常 化和促进两国睦邻关系以及加强该地区的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政治解决办法表示支持 ;希望各自对实现阿富汗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为自己确定的各项目标作 出贡献,并希望保证尊重它们的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不结盟;保证始终不以任 何形式干涉和干预阿富汗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的内部事务,并尊重阿富 汗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就相互关系的原则尤其是就互不于涉和互不于预 的原则达成的双边协议所包含的各项义务;并敦促所有国家采取同样的行动。 本宣言将于1988年5 月15日起生效。 原件一式5 份,每份包含英文和俄文两种文本。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988年4 月14日,日内瓦,由苏联和美国签署。 文件3 :阿富汗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难民自愿返回家园的双边 协定阿富汗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以下简称缔约双方),希望实现关系 正常化,促进睦邻合作,加强这一地区的国际和平与安全,确信解决在巴基斯坦伊 斯兰共和国的阿富汗难民问题的最恰当的办法是让难民自愿地、不受妨碍地返回家 园,并已确认有关阿富汗难民返回家园的安排使双方感到满意,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所有暂时居留在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领土上的阿富汗难民都将有机会按 照本协定阐明的安排与条件自愿返回家园。 第二条,阿富汗共和国政府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为阿富汗难民自愿返回家 园确保以下条件:①允许所有难民自由地返回家园;②所有回归者都有选择居住地 的自由,并有在阿富汗共和国境内迁徙的自由;③所有回归者都有工作的权利、享 受充分的生活条件的权利以及分享国家财富的权利;④所有回归者都有在平等基础 上参与阿富汗共和国公民事务的权利。保证在土地和水利改革基础上解决土地问题 的做法能给他们带来同等的好处;⑤所有回归者都不受歧视地享有与阿富汗共和国 任何其他公民同样的权利和优待,其中包括宗教自由,同时也负有与其他公民同样 的义务和责任。 阿富汗共和国政府保证采取这些措施,并在其可能的范围内为难民返回家园提 供一切必要的帮助。 第三条,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将为目前居留在其领土上的所有阿富汗难 民自愿、有秩序与和平地返回家园提供便利,并在其可能范围内为难民返回家园提 供一切必要的帮助。 第四条,为组织、协调和监督使阿富汗难民自愿、有秩序与和平地返回家园的 工作,将根据国际惯例成立一些混合委员会。为使这些委员会的成员及工作人员能 履行职能,将为他们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允许他们进入缔约双方的有关地区。 第五条,为使难民们有秩序地迁移,各委员会将确定一些过境点,建立必要的 转运中心。他们还将为难民分阶段返回家园提供一切其他便利,包括对表示愿意返 回的难民进行登记并把他们的姓名通告他们要返回的国家。 第六条,应有关政府的要求,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将给予合作,并对难民 们根据本协定自愿返回家园的工作提供帮助。 为此目的,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可能同缔约双方签订一些特别协议。 第七条,本协定自1988年5 月15日起生效。届时,第四条中规定成立的混合委 员会将建立起来,根据本协定使难民自愿返回家园的工作将开始进行。本协定第四 条和第五条所阐明的那些安排的有效期为18个月。这一期限过去之后,缔约双方将 研究难民返回家园的措施,必要时将考虑作出可能需要作出的进一步安排。 第八条,本协定用英文、普什图文和乌尔都文拟成,上述各文本具有同样效力, 如发生分歧,以英文文本为准。原件一式5 份。 1988年4 月14日,日内瓦,由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签署。 文件4 :关于与阿富汗有关的局势的解决办法的相互关系协议一、联合国秘书 长在有关各国政府的支持下所发起的、旨在通过谈判达成一项与阿富汗有关的局势 的政治解决办法的外交进程,已顺利结束。 二、阿富汗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因同意致力于达成目的在 于解决各种有关的问题并符合睦邻与合作的基本准则的一项全面解决办法,从1982 年6 月16日至6 月24日在日内瓦通过秘书长私人代表的居间调停进行了谈判。在秘 书长私人代表从1983年1 月21日~2 月7 日在伊斯兰堡、喀布尔和德黑兰进行了磋 商以后,谈判从1983年4 月11日至4 月22日以及从6 月12日至6 月24日于日内瓦继 续举行。从1984年4 月3 日至4 月15日,秘书长私人代表再次访问这一地区,举行 了高级别的商谈。随后商定了改变谈判形式,接着从1984年8 月 24 日至8 月 30 日于日内瓦通过秘书长私人代表的居间调停进行了就近会谈。在秘书长私人代表从 1985年6 月20日至6 月25日、同年8 月27日至8 月30日以及同年12月16日至12月19 日又在日内瓦举行了三轮就近会谈。1986年3 月8 日至3 月18日,秘书长私人代表 再次访问这一地区,进行磋商。最后一轮就近会谈于 1986 年5 月 5日在日内瓦开 始,于1986年5 月23日暂停,于1986年7 月31日恢复进行到同年8 月8 日。秘书长 私人代表于1986年11月20日至12月3 日又一次访问这一地区,作了进一步的磋商, 会谈于1987年2 月25日在日内瓦恢复,进行到同年3 月9 日,又从同年9 月7 日进 行到9 月11日。从1988年回月18日至2 月9 日,秘书长私人代表又访问了这一地区, 会谈于1988年3 月2 日在日内瓦恢复,进行到4 月8 日。1988年4 月14日,组成本 解决办法的文件业已起草完毕,谈判遂改变形式,在这一阶段举行了直接会谈。在 这一外交进程期间,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始终得到了关于谈判进展情形的通报。 三、阿富汗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系本着如下信念参加谈判 的,即他们的行动符合于他们按照联合国宪章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并一 致同意本政治解决办法应基于下述的国际法原则:各国在其国际关系中不应对任何 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或以任何其他不符合于联合 国宗旨的方式行事的原则;各国就以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和正义的方式,通过和 平手段解决其国际争端的原则;按照联合国宪章不干涉任何国家内部管辖权范围之 内的事务的义务;各国按照联合国宪章彼此合作的义务;各国人民权利平等和自决 的原则;各国主权平等的原则;各国应真诚履行其按照联合国宪章所承担的义务的 原则。 两国政府还确认了阿富汗难民自愿地和不受阻碍地返回自己家园的权利。 四、下述文件于今日缔结,以作为本政治解决办法的组成部分:阿富汗共和国 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相互关系原则,特别是互不干涉和干预原则的双边协 议;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国际保证的宣言;阿富汗共和 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关于难民自愿返回家园的双边协议;关于与阿富汗有关 的局势的解决办法的相互关系的本项协议。 五、关于相互关系原则,特别是关于互不干涉和干预原则的双边协议;关于国 际保证的宣言;关于难民自愿返回家园的双边协议;以及关于与阿富汗有关的局势 的解决办法的相互关系的本项协议将自1988年5 月15日起生效。按照苏维埃社会主 义共和国联盟和阿富汗共和国商定的时间表,自上述文件生效之日起,外国军队将 分阶段撤离。1988年8 月15日前将撤出一半军队,全部军队的撤离将于9 个月内完 成。 六、缔约双方一致同意上述第五条中叙及的相互关系,以便有效地实现本政治 解决办法的宗旨,即自1988年5 月15日起,不以任何形式干涉和干预缔约双方的事 务;国际保证将起作用;难民的自愿返回家园将会开始并在关于难民自愿返回家园 的协议中所指明的时间表内完成;外国军队的分阶段撤离将会开始并在第五条中所 指明的时间表内完成。因此,由作为本解决办法组成部分而缔结的各项文件所产生 的所有各项义务均须得到严格履行,为确保完全遵守各项文件的所有条款而需要采 取的所有各个步骤均须真诚地采取完毕。 七、为考虑所提出的违约行为,以及为取得迅速而相互满意地解决在执行组成 本解决办法的各项文件的过程中所可能产生问题的办法,阿富汗共和国和巴基斯坦 伊斯兰共和国的代表可以在任何需要的时候举行会晤。 联合国秘书长的代表应为缔约双方提供斡旋,并于此种情况下协助组织会晤和 参加会晤。他可以向缔约双方提出迅速、忠诚和完全地遵守各项文件的条款的建议 和提议,供缔约双方考虑和认可。为了使秘书长的代表能够完成他的任务,他应得 到所需要的受他领导的人员的协助。按照他自己的主动建议,或者按照缔约双方中 的任何一方的要求,这些人员应调查任何可能的违反任何文件条款的行为,并起草 相应的报告。为此,秘书长代表及其人员应得到缔约双方的一切必要的合作,包括 为进行有效的调查所需要的在它们各自领土内的完全行动自由。秘书长代表提交给 两国政府的任何报告,均应在它提交之后不迟于48小时之内在缔约双方的一次会晤 中得到考虑。作为本协议附件并作为本协议一部分的谅解备忘录中,陈述了缔约双 方所一致同意的关于秘书长代表及其领导下的人员的工作程式和后勤安排。 八、本文件将在联合国秘书长处登记。签字表示同意本文件条款的双边协议缔 约双方的代表和保证国的代表均已审议本文件。缔约双方的经各自政府相应充分授 权的代表兹签名于下以昭信守。联合国秘书长出席了签字仪式。 本协议于1988年4 月14日在日内瓦拟就,原件共五份,每一份均由英文、普什 图文、俄文和乌尔都文四种文本构成。每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在解释上发生分 歧,应以英文本为准。 由阿富汗和巴基斯坦,以及本协议的保证国苏联和美国签字。 附件:谅解备忘录:一、基本要求。 ①缔约双方将给予秘书长代表以及被指派协助其工作的所有人员以充分的支持 与合作。 ②秘书长代表及其协助人员将得到一切便利以及迅速有效的协助,其中包括行 动自由以及通信、膳宿、交通等为执行任务所需要的各种便利。阿富汗和巴基斯坦 两国保证给予秘书长代表及其工作人员以联合公约所规定的一切有关特权和豁免权。 ③阿富汗和巴基斯坦两国将负责秘书长代表及其人员在他们各自国家执行任务 时的安全。 ④秘书长代表及其工作人员将本着完全公正无偏的态度履行职责。秘书长代表 及其人员决不能干涉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的内务,而且在这方面,不能被利用来为有 关各方中的任何一方获取好处。 二、授权。 第七条(指第4 个文件)中所述的协助协议实施各项安排的授权,是根据构成 此项解决办法的各项文件产生的。因此,对于委派给秘书长代表的全体工作人员, 都将向其仔细地阐明各项文件的有关条款以及将据以判定是否违反这些条款的程序。 三、工作方法和人员组成。 联合国秘书长将任命一位高级军官作为秘书长代表的副手,他将驻在该地区, 担任总部派出的两个小组的负责人,这两个小组一个在喀布尔,二个在伊斯兰堡, 每个小组由五名军官组成,从联合国现有工作组中抽调,还有少量文职辅助人员。 秘书长代表的副手将代表秘书长的代表进行工作,并通过每一方为此而指派的联络 官与各方保持接触。由总部委派的两个小组将组成两个监察小组,实地查明是否有 违反完成此项解决办法的各项文件的行为。只要秘书长代表或其副手认为有必要, 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通常约为48小时)从现有的工作组中再抽调40名军官(另 外增加约10个视察小组)。所有这些军官究竟从哪些国家选派将同缔约双方磋商决 定。联合国秘书长代表将定期前往这个地区同缔约双方磋商并检查他属下人员的工 作。什么时候需要,秘书长代表还将在什么时候就把他自己办事处的成员和可能需 要的联合国秘书处其他文职人员派到这个地区。他的副手将轮流呆在总部下属的两 个小组,并将一直同他进行密切的通讯联系。 四、程序。 1 .根据缔约双方的请求进行视察第一,任何一方控诉对方违反解决办法的文 件,应当用英文将控诉写成书面文件递交总部设在各方的小组,并且必须报告所有 有关的情况与细节。 第二,秘书长代表的副手收到控诉书后要立即通知被控诉一方并进行调查,调 查的办法是进行现场视察、搜集证据和采取他可能认为系调查所谓违反协议的行为 所必要的其他程序。除非秘书长的副代表认为需要增派调查组,否则将由上述总部 工作人员进行这种视察。如果增派调查组,缔约双方应根据行动自由的原则,允许 增加的人员立即进入他们各自的领土。 第三,调查报告需用英文写出,并由秘书长的副代表将其作为密件送交两国政 府(同时须将第三份报告作为密件送交纽约联合国总部,专供秘书长及其代表阅读。) 根据协议第九条(指第4 个文件)的规定,缔约双方必须在调查报告递交后不迟于 48个小时开会讨论调查报告。在秘书长代表不在的情况下,将由秘书长的副代表负 责在双方中斡旋,这时他要协助安排并参加会议。在举行这些会议时,秘书长的副 代表可提出关于立即忠实彻底地遵守各项文件条款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双方考虑和批 准。(当然,这种意见和建议要同秘书长的代表磋商,并征得他的同意之后才提出 来。) 2 .秘书长副代表主动提出进行的视察除了应缔约双方的请求进行视察之外, 秘书长副代表可以为了实现本文件(指第4 个文件)第七条的规定主动提出并同秘 书长代表磋商后进行他认为适当的视察。如果认为视察中得出的结论证明应当向缔 约双方提出报告,将采取应缔约双方的请求所进行的视察提出报告所用的同样程序。 如上所述,秘书长副代表将参加为讨论有关违约行为的报告而召开的缔约双方会议。 如果缔约各方决定为了本文件(指第4 个文件)第七条中概述的目的举行高级政治 会议,秘书长代表将亲自参加这样的会议。 五、期限。 秘书长副代表及其他人员将在各项文件生效之前不迟于20天进驻这一地区。在 为了各项文件的实施而拟定的所有时限都完成两个月之后,这些安排将不再存在。 六、经费的筹措。 缔约双方提供的所有便利和劳务的开支将由双方各自的政府承担。来往该地区 的工作人员的薪金和差旅费用,以及委派给总部小组的当地工作人员的开支将由联 合国支付。 虽然协议已经签署完毕,但是巴基斯坦仍然念念不忘它的临时政府问题。就在 协议签署的当天,巴外交国务部长努拉尼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一封信,信中希望 协议的签署能为在阿富汗恢复和平和安定铺平道路。努拉尼强调,阿内部和平与安 定的恢复,取决于外国军队的撤出和建立一个能为阿各方特别是抵抗组织和难民所 接受的政府。他还说,巴政府坚持不承认阿现政权的立场。 4 月14~15日,世界各地纷纷对日内瓦协议的签署提出了看法。 阿富汗总统纳吉布拉称赞这项协议揭开了阿富汗历史的“新篇章”,它标志着 对阿富汗发动的“不宣而战的战争”的结束,将为阿富汗难民返回家园和苏联“有 限的部队”回国开辟出道路,阿富汗将把4 月14日定为“和平日”。 阿富汗前国王查希尔也在罗马声称:虽然不是卷人冲突的各方都参加了谈判, 但仍有希望建立“一个能为大多数阿富汗人民所接受的过渡政府”,希望协议能确 保阿富汗的彻底独立,使阿富汗在政治和社会事务上享有根本的自决权。 七党联盟主席希克马蒂亚尔在白沙瓦宣布:日内瓦谈判是一个大失败,因为它 没有让抵抗组织参加签字,任何协议,只要不经圣战者同意,都将无法实施,圣战 者将继续战斗,直到打垮纳吉布拉。 苏联外交部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外交部发言人说,苏联将以“十分认真的态度” 履行协议,苏联对解决阿富汗问题所做的贡献不会因协议的签署而结束,苏联今后 仍将竭尽全力与有关各方密切接触,以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美国国务卿舒尔茨说,尽管协议“不是完美无缺的”,但这是“为使阿富汗人 民有个更加可靠的未来而迈出的第一步”,美国将遵守这项协议,但也将行使它 “向抵抗运动提供军援的权利”,美国过去一直在坚定地支持阿富汗的事业,“今 后仍将继续这样做”。 巴基斯坦总统齐亚・哈克认为,4 月14日是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日子”,对 苏联来说,决定从阿富汗撤军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苏联撤军后,阿富汗游击队将 很快打垮纳吉布拉的部队,他希望战争一旦结束,阿富汗难民能平安、迅速地返回 家园。 此外,印度、中国、英国、西德、日本、意大利、越南、斯里兰卡等国都热烈 赞扬了协议的签署。 与以上观点不同的是,瑞士的几家报纸做出了同一语调的评论。它们认为,关 于阿富汗问题的协议只是“徒劳的协议”,尽管苏联会为自己摆脱了困境而欣喜, 但戈尔巴乔大决不会完全抛弃他在阿富汗的盟友纳吉布拉,并且必将还会继续提供 “兄弟般的援助”,里根也丝毫不打算抛弃那些“自由战士”,仍将向他们提供武 器。阿富汗战争仍将无休止的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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