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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 萧屠户猪门杀一桂 大蜘蛛卷上释季兰
话说山东兖州府矩野县郑鸣毕,家道殷富,生子名一桂,姿容俊雅,因父择配
太严,年长十八,未为聘娶。其对门杜预修家,有一女名季兰,性淑有貌,因预修
后妻茅氏欲主嫁与外侄茅必兴,顶修不肯,以致延到十八岁亦未许人。郑一桂观见
其貌,千方百计得与通情,季兰长知事,心亦欢喜,每夜潜开猪门引一桂入宿,将
次半载,两家父母颇知之。季兰后母茅氏在家吵闹,遂关防甚密;然季兰有心向一
桂,怎能防得。一日,茅氏往外家去,季兰在门首立候一桂,约他夜来。其夜,一
桂复往,季兰道:“我与你相通半载,已怀了三个月身孕,你可央媒来议婚,凉我
父亦肯;但继母在家,必然阻挡,今乘他往外公家去,明日千万留心。此事成则姻
缘可久,不然,妾为你死矣。纵有他人来娶我,妾既事君,决不改节于他人。”郑
一桂欣然应诺。
至次日五更,季兰仍送一桂从猪门出去。适有屠户萧升早起宰猪,正撞见了,
心下忖道:必是一桂与预修之女有通,故从他猪门而出。萧升亦从猪门挨入,果见
女子在偏门边倚立,萧升向前逼他求欢。季兰道:“你是何人?敢这等胆大!”萧
升道:“你养得一桂,独养不得我?”季兰哄道:“彼要娶我,故私来先议;若他
不娶,则日后从你无妨。”即抽身走入房去,锁住了门。
萧升只得走出,心中焦躁,想道:彼恋一桂后生,怎肯从我?不如明日杀了一
桂,使他绝望,谅季兰必得到手。次日,一桂禀知于父要娶季兰,郑鸣华道:“几
多媒来议豪家女子,我也不纳,今娶此不正之女为媳,非但辱我门风,抑且被人取
笑。”一桂见父不允,忧闷无聊,至夜静后又往季兰家,行到猪门边,被萧升突出
拔刀杀之,并无人见。次日,郑呜华见子被杀,不胜痛伤,只疑是杜预修所杀,遂
赴县县告。
本县朱知县拘问,郑鸣华道:“亡儿一桂与伊女季兰有好,伊女嘱我儿娶他,
我不肯允,其夜遂被杀。”杜预修道:“我女与一桂奸情有无,找并不知。纵求嫁
不允,有女岂无嫁处,必须强配?就是他不允亲事,有何大仇遂至杀他?此皆是虚
砌之词,望老爷详察。”朱知县问季兰道:”有无奸情,是谁杀他,惟汝知之。从
实说来。”季兰道:“先是一桂千般调戏,因而苟合,他先许娶我,后来我愿嫁他,
皆出真心,曾对天立誓,来往已将半载。
杀死之故不知,是准,妾实不知。”朱知县道:“你通奸半载,父亲知道,因
而杀之是真。”遂将杜顷修夹起,再三不肯认,又将季兰上了夹棍,季兰心想:一
桂真心爱我,他今已死,幸我怀孕三月,倘得生男,则一桂有后;若受刑伤胎,我
生亦是枉然。遂屈招道:“一桂是我杀的。”未知县道:“一桂是你情人,偏忍杀
他?”季兰道:“他未曾娶我,故此杀了。”朱知县道:“你在室未嫁,则两意投
合,情同亲夫。始焉以室女通奸,终焉以妻子杀夫,淫狠两兼,合应抵偿。”郑鸣
华、杜预修皆信为真。再过六个月,生下一男,鸣华因无子,此乃是他亲孙,领出
养之,保护甚殷。
过了半年,包公巡行到府,夜观杜季兰一案文卷,忽见一大蜘蛛从梁上坠下,
食了卷中几字,复又上去。包公心下疑异,次日即审这桩事。杜季兰道:“妾与郑
一桂私通,情真意密,怎肯杀他?只为怀胎三月,恐受刑伤胎,故屈招认。其实一
桂非妾所杀,亦不干妾父的事,必外人因甚故杀之,使妾在屈抵命。”包公道:
“你更与他人有情否?”季兰道:“只是一桂,更无他人。”包公心疑蜘蛛食卷之
事,意必有姓朱者杀之,不然乃是朱知县问枉了。乃道:“你门首上下几家,更有
甚人,可历报名来。”鸣华历报上数十名,皆无姓朱者,只内一人名萧升。包公心
疑蜘蛛一名峭蛛,莫非就是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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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问道:“萧升作何生理?”答言:“宰猪。”包公心喜道:猪与朱音相同,
是此人必矣。乃令鸣华同公差去拿萧升来作干证。公差到萧升家道:“郑一桂那一
起人命事,包爷唤你。”萧升忽然迷乱道:“罢了!当初是我错杀你,今日该当抵
命。”公差喝道:“只要你做干证!”萧升乃惊悟道:“我分明见一桂问我索命,
却是公差。此是他冤魂来了,我同你去认罪便是。”郑鸣华方知其子乃是萧升所杀,
即同公差锁押到官,萧升――招认道:“我因早起宰猪,见季兰送一桂出门,我便
去奸季兰,他说要嫁一桂,不肯从我。次夜因将一桂杀之,要图季兰到手,不料今
日露出情由,情愿偿命,再无他说。”
包公即判道:审得:郑一桂系季兰之情夫,杜季兰是一桂之婊子。往来半载,
三月怀胎;团结良缘,百世偕老。陡为萧升所遇,便起分奸之谋,恨季兰之不从,
遇一桂而暗刺,前官罔稽实迹,误拟季兰于典刑;今日访得真情,合断萧升以偿命。
余人省发,正犯收监。
当时季兰禀道:“妾蒙老爷神见,死中得生,犬马之报,愿在来世。但妾身虽
许郑郎,奈未过门,今儿子已在他家,妾愿郑郎父母收留入家,终身侍奉,誓不改
嫁,以赎前私奔之丑。”郑鸣华道:“日前亡儿已欲聘娶,我嫌汝私通非贞淑之女,
故此不允;今日有拒萧升之节,又有愿守制之心,我当收留,抚养孙儿。”包公即
判季兰归郑门侍奉公姑,后寡守孤子郑思椿,年十九登进士第,官至两淮运使,封
赠母杜氏为太夫人。邓鸣华以择妇过严,致子以奸淫见杀;杜预修以后妻掣肘,致
女以私通招祸。此二人皆可为人父母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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